设计原则
wzg1031
这个作者很懒,什么都没留下…
展开
-
OCP原则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简称OCP)。 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设计要对扩展(需求的变化扩展)有好的支持,而对修改要严格限制。也就是说模块应对扩展开放,而对修改关闭。模块应尽量在不修改现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就是说我们开原创 2009-11-09 14:08:00 · 1129 阅读 · 0 评论 -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接口隔离原则
ISP:Clients should not be forced to depend upon methods that they do not use 客户不应该面对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比使用单一的总接口要好;从一个客户类的角度来讲,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是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的。按功能需求对接口进行划分.原创 2009-11-09 15:16:00 · 665 阅读 · 0 评论 -
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 Closed Principle)
开放封闭原则(OCP,Open Closed Principle)是所有面向对象原则的核心。软件设计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开放封闭原则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最直接体现。其他的设计原则,很多时候是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的,例如以Liskov替换原则实现最佳的、正确的继承层次,就能保证不会违反开放封闭原则。 关于开放封闭原则,其核心的思想是: 软件实体应该是可扩展,而不可修改的。也就是说原创 2010-03-20 11:25:00 · 723 阅读 · 0 评论 -
抽象类与接口的异同
<br />认识抽象类与接口的异同,从语法使用及设计层面两方面来比较:<br />区别:<br />语法实现<br />1。实现方式:接口中必须都是抽象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普通方法<br />2。继承方式:接口,多继承;抽象类:单一继承<br />3。一个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但只能继承一个抽象类。<br />设计层面<br />1. 抽象类是继承关系(is-a);接口是服务(have-a),是表示提供的关系<br />2. 抽象类继承关系,强耦和;而接口松耦和<br />3. 抽象类可以实现代码重用,而接口原创 2010-10-12 13:46:00 · 827 阅读 · 0 评论 -
GRASP 通用职责分配软件模式
GRASP:General Responsibility Assignment Software Patterns 通用职责分配软件模式。首先我们先来区分下GRASP与GOF模式的区别,它们主要在什么时候用,用来做什么。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我们常说面向对象开发,面向对象思想应该贯穿整个软件开发生命周期。我们在将现实世界中的业务对象及业务功能抽象成软件系统中的系统对象过程中应该遵循使用GRASP模原创 2012-06-07 10:17:03 · 907 阅读 · 0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