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的三大基本特征:
封装、继承、多态
封装可以隐藏实现细节,使得代码模块化;
继承可以扩展已存在的代码模块(类);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代码重用。
多态则是为了实现另一个目的——接口重用!多态的作用,就是为了类在继承和派生的时候,保证使用“家谱”中任一类的实例的某一属性时的正确调用。
实现多态,有二种方式,覆盖,函数重载
面向对象设计的六大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Resposibility Principle)。
“对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开放封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软件实体应该是开放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本原则紧紧围绕变化展开,变化来临时,如果不必改动软件实体裁的源代码,就能扩充它的行为,那么这个软件实体设计就是满足开放封闭原则的
- Liskov替换原则(Liskov-Substituion Principle):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基类型。
-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cy-Inversion Principle):
“抽象不应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理解:
底层模块实现了在高层模块中声明并被高层模块调用的接口,底层细节依赖于高层抽象。
注意这里的倒置不仅仅是依赖关系的倒置,也是接口所有权的倒置,我们通常认为工具库应该拥有他们自己的接口。应用了DIP时,我们发现往往是客户拥有的抽象接口。
- 接口隔离原则:
多个专用接口优于一个单一的通用接口,本原则是单一职责原则用于接口设计的自然结果
- 良性依赖原则:
“不会在实际中造成危害的依赖关系,都是良性依赖。本原则可以帮助我们抵御”面向对象设计五大原则”以及设计模式的诱惑,以免陷入过度设计(Over-engineering)的尴尬境地,带来不必要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