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P-原则

单一功能原则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类被修改的几率很大,因此应该专注于单一的功能。如果你把多个功能放在同一个类中,功能之间就形成了关联,改变其中一个功能,有可能中止另一个功能,这时就需要新一轮的测试来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

开闭原则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

怎样的设计才能面对需求的改变却可以保持相对稳定,从而使得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推出新的版本呢?

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既然无法完全封闭,设计人员必须对于他设计的模块应该对哪种变化封闭作出选择。他必须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发生的变化种类,然后构造抽象来隔离那些变化。我们希望尽快知道可能发生的变化,查明可能发生的变化所等待的时间越长,要创建正确的抽象就越困难。

开放封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设计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呈现出频繁变化的那部分作出抽象,要知道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的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谨记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两个类就不应该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迪米特法则首先强调的前提是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该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强调类之间的松耦合。

里氏替换原则

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只有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正是由于子类的可替换性才使得父类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依赖倒转原则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总之就是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接口分离原则

一个接口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行为,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的功能,不应该把所有的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当中

合成复用原则

继承关系是强耦合,组合关系是低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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