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上市都要做游戏备案。目前网络游戏备案主要向两个政府部门申请。一个是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处,另一个是新闻出版总署数字科技司。
除了这种备案以外,新闻出版总署也要求经营网络游戏的公司,每款产品需到新闻出版署做一次互联网出版备案(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前置审批),通常称为游戏版号。
游戏备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游戏运营备案,一种是游戏出版备案。游戏运营备案——指文化部要求在游戏上线运营后规定时期内内到文化部做游戏运营备案。游戏出版备案——是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相关游戏出版运营的批文号的简称。办理游戏版号有两个前置条件,必须要有游戏著作权和ICP经营许可证。
游戏版号申请材料
1.游戏文字及图片全部脚本;
包括:游戏总体介绍、开发运营公司介绍、NPC人物对话、物品道具名称、技能列表说明、任务文本、防沉迷设置说明、游戏内的屏蔽词库等相关文字内容;
2.游戏演示光盘 [游戏自动演示视频刻盘] 电子版本;
录制时长为10分钟左右,包含游戏登录过程、主要技能展示、游戏场景及人物动作展示等信息;
3.游戏客户端光盘 [网页游戏无须准备] 六份;
4.游戏申报所需资质材料为:
1)游戏著作权复印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研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个人享有游戏著作权的,提供个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