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最艰难的事,才是进步最大的时候

“你得逼一下自己,才能看到自己更多的可能性啊。”
因为要出新书,这段时间在整理我的稿子。
惊恐地发现,自己这5个月的时间,居然写了20多万字。
妈蛋,我勤奋起来,自己都怕。
有些朋友跑来问我,咪蒙,你以前那么懒散,现在是不是被下降头了啊?他们说起我,语气特别惋惜,都说我变了,堕落了。活像我不是去写稿了,而是去贩毒了。
我擦。
确实,对于我这个有重大前科、经常拖稿拖到放鸽子的拖延犯来说,现在的我堪称变态。
然而这几个月,我最大的成就感,就是克服了自己的惰性啊。
琢磨先生写过一篇文章,《身为一个小姐,不能有感觉了再接客》,引申了说,身为一个作家,不能有灵感了再写作。
没错,我很爱看《巴黎评论》,它采访了全球最牛逼的一线作家,他们全都特别拼,几乎都是每天早起,每天坚持写几个小时,老实巴交地写,勤勤恳恳地写,没有捷径。

而我这种公号狗,更得如此。基本的生存状态就是,不管你在哪里,不管你在干什么。只要你还没死,你就得写。
公号狗的口号,和AV女优是一样的:继续啊,不要停。
我很多文章,就是在我坐飞机的时候写的,出差的时候在酒店大堂写的,生病的时候一边打吊针一边写的。
虽然不能说我的写作有什么特别大的进步,但是相比五个月之前我对写作的那种生疏感,现在至少保持了写作的状态,保持了思考的状态。我也很喜欢自己做了很多尝试,我从没写过的类型,打鸡血的、温情的、纯逗比的,我都试过了。有些篇章,我重看一遍,都不要脸地觉得,自己还是有点才华的嘛(你们不准反驳)。
你得逼一下自己,才能看到自己更多的可能性啊。

是的,你做最艰难的事,往往才是你进步最大的时候。
2007年,韩寒《独唱团》创刊,执行主编马一木找我约稿。
当时我真的激动惨了。韩寒哎。我真的可以给韩寒的杂志写稿么?
我吭哧吭哧写了一篇,动用了毕生所学,各种引经据典,各种凹造型。
然后,被退稿了。
马一木说,咪蒙啊,你这写的啥啊,用力过猛,没法看啊。
妈蛋太伤自尊了。
我含泪把自己的稿子再看了一遍。
就是那种浓浓的装逼未遂的感觉。
书读得不够透,却要假装博学的拧巴感。太特么拙劣了。
于是,我端正态度,花了一个多月,把金圣叹所有史料搜集起来,重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我自己动笔整理金圣叹的年表,我自己画金圣叹和他的小伙伴们的关系图,我连读书笔记都写了4大本。

那一个多月,我吃饭的时候、走路的时候、拉屎的时候都在想怎么再接近金圣叹这个人物多一点。越是读得多,越是觉得不懂他。
但是至少,比第一次写的时候,要有底气多了。
《好疼的金圣叹》总算是通过了,那是我第一次受到比较大的关注,很多人知道咪蒙这个名字,也是从这一篇文章开始的。
当时很多人夸我有灵气。其实只有我知道,这点“灵气”也来自于那一个多月踏踏实实的努力啊。
那句流行的话不是说了么,你必须要用尽全力,看起来才能毫不费力。
我那几年一直在写恶搞历史名人系列,了解我的读者就会知道,《好疼的金圣叹》是很明显的分界,此后的历史文质感都好多了。我真的是通过写了这篇文章,才真正开窍了,大概知道历史人物该怎么写了。
我努力去探索的,就是自己的上限在哪里吧。

其实在阅读这个领域,又何尝不是呢。
我之前开过一个书单,推荐了将近100本书,很多人说,咪蒙啊,你推荐的书,我买来一看,好枯燥啊,完全看不下去啊,想死啊。
我想说的是,读你觉得最难读的书,才是你进步最大的时候啊。
梁文道就说过,如果一辈子只读你读得懂的书,那你其实没读过书。真正严格意义上的阅读总是困难的。你读完一本很困难的书,你不能说自己都懂了,但是你的深度被拓展了。
不要总让自己那么舒服。
舒服意味着你原地踏步。舒服意味着你没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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