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端系统复习之面向对象篇

这里写图片描述

前言

类与实例:

  • 类的声明

  • 生成实例

类与继承:

  • 如何实现继承:继承的本质就是原型链

  • 继承的几种方式

类的定义、实例化

类的定义/类的声明

方式一:用构造函数模拟类(传统写法)

    function Animal1() {
        this.name = 'smyhvae'; //通过this,表明这是一个构造函数
    }

方式二:用 class 声明(ES6的写法)

    class Animal2 {
        constructor() {  //可以在构造函数里写属性
            this.name = name;
        }
    }

控制台的效果:

实例化

类的实例化很简单,直接 new 出来即可。

    console.log(new Animal1(),new Animal2()); //实例化。如果括号里没有参数,则括号可以省略

继承的几种方式

继承的本质就是原型链。

继承的方式有几种?每种形式的优缺点是?这些问题必问的。其实就是考察你对原型链的掌握程度。

方式一:借助构造函数

    function Parent1() {
        this.name = 'parent1 的属性';
    }

    function Child1() {
        Parent1.call(this);         //【重要】此处用 call 或 apply 都行:改变 this 的指向
        this.type = 'child1 的属性';
    }

    console.log(new Child1);

【重要】上方代码中,最重要的那行代码:在子类的构造函数里写了Parent1.call(this);,意思是:让Parent的构造函数在child的构造函数中执行。发生的变化是:改变this的指向,parent的实例 –> 改为指向child的实例。导致 parent的实例的属性挂在到了child的实例上,这就实现了继承。

打印结果:

上方结果表明:child先有了 parent 实例的属性(继承得以实现),再有了child 实例的属性。

分析

这种方式,虽然改变了 this 的指向,但是,Child1 无法继承 Parent1 的原型。也就是说,如果我给 Parent1 的原型增加一个方法:

    Parent1.prototype.say = function () {
    };

上面这个方法是无法被 Child1 继承的。如下:

方法二:通过原型链实现继承

    /*
    通过原型链实现继承
     */
    function Parent() {
        this.name = 'Parent 的属性';
    }

    function Child() {
        this.type = 'Child 的属性';
    }

    Child.prototype = new Parent(); //【重要】

    console.log(new Child());

打印结果:

【重要】上方代码中,最重要的那行:每个函数都有prototype属性,于是,构造函数也有这个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对象。现在,我们把Parent的实例赋值给了Childprototye,从而实现继承。此时,Child构造函数、Parent的实例、Child的实例构成一个三角关系。于是:

  • new Child.__proto__ === new Parent()的结果为true

分析:

这种继承方式,Child 可以继承 Parent 的原型,但有个缺点:

缺点是:如果修改 child1实例的name属性,child2实例中的name属性也会跟着改变

如下:

上面的代码中, child1修改了arr属性,却发现,child2的arr属性也跟着改变了。这显然不太好,在业务中,两个子模块应该隔离才对。如果改了一个对象,另一个对象却发生了改变,就不太好。

造成这种缺点的原因是:child1和child2共用原型。即:chi1d1.__proto__ === child2__proto__是严格相同。而 arr方法是在 Parent 的实例上(即 Child实例的原型)的。

方式三:组合的方式:构造函数 + 原型链

就是把上面的两种方式组合起来:

    /*
    组合方式实现继承:构造函数、原型链
     */
    function Parent3() {
        this.name = 'Parent 的属性';
        this.arr = [1, 2, 3];
    }

    function Child3() {
        Parent3.call(this); //【重要1】执行 parent方法
        this.type = 'Child 的属性';
    }
    Child3.prototype = new Parent3(); //【重要2】第二次执行parent方法

    var child = new Child3();

这种方式,能解决之前两种方式的问题:既可以继承父类原型的内容,也不会造成原型里属性的修改。

这种方式的缺点是:让父亲Parent的构造方法执行了两次。

ES6中的继承方式,一带而过即可,重点是要掌握ES5中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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