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海因里希法则"(Heinrich’s Law)
工业安全先驱H.W.海因里希(Herbert William Heinrich)在1930年代提出的关于工作场所事故和非致命伤害之间关系的理论。海因里希在其著作中提出,大约有88%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10%是由不安全的机械或物理条件引起的,而余下的2%是不可避免的“Acts of God”。
此外,海因里希也提出了著名的"1-29-300法则": 即在一个致命事故发生之前,通常会有 29起 小事故和 300起 无伤害的近失事件。这个法则强调了预防小事故和近失事件的重要性,因为这些小事件可能是较大或更严重事故的先兆。
灰犀牛理论
灰犀牛理论是由全球政策专家米歇尔·渥克(Michele Wucker)提出,该理论指的是那些高概率、高影响力且具有明显迹象的风险,但是常常被决策者忽视,直到这些风险真正显现并触发危机。
与“黑天鹅”事件不同,黑天鹅是指那些不可预见、发生概率很低但影响巨大的突发事件,灰犀牛事件则是完全可以预见和避免的。灰犀牛理论强调人们往往对这些明显的危险视而不见,或者选择性忽略,直到问题成为不可避免的危机。
海因里希法则警示我们: 任何非致命性的错误都有可能累积成为致命的崩溃。而灰犀牛理论则提醒我们,显而易见的风险往往因为被忽视而转化为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