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所部委直属高校的分化重组

      1990年以前,中国部委直属高校一共368所,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35所。随着国家“211工程”的实施,大学分化重组,大浪淘沙,98年划归教育部直属10所(吉林工业大学后并入吉林大学),2000年划归教育部直属22所,2001年划归教育部直属6所,2003年划归教育部直属1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一共73所,其中69所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其他部委直属高校39所,其中12所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国立高校一共112所,其中81所“211工程”大学。有215所高校划归省(区)市直属。有41所高校并入国立大学。
      航天部:
      共11所,归国防科工委直属4所:1、哈尔滨工业大学(“211工程”)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 3、西北工业大学(“211工程”)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划归省市直属7所:1、南昌航空学院2、沈阳航空学院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4、华北航天工业学院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6、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7、西安航空技术专科学校
      民用航空总局:
      部委直属3所:1、中国民用航空学院 2、中国民用飞行学院 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兵器总公司:
      共8所:归国防科工委2所:1、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 2、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划归省市直属5所:1、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2、华北工学院(中北大学) 3、西安工业学院 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 4、重庆工业管理学院(重庆工学院)5、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工业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电子科技大学(211工程)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3所:1、杭州电子工业大学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 3、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现合并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质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地质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1、长春地质学院(入吉林大学)2、西安地质学院(入长安大学)。归省市直属2所:1、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 2、河北地质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
      纺织部:
      共9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东华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8所:1、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工业大学) 2、苏州丝绸工学院(合并入苏州大学) 3、西北纺织工学院(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4、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理工大学) 5、北京服装学院 6、郑州纺织工学院(中原工学院) 7、武汉纺织工学院(武汉科技学院) 8、南通工学院(原南通纺织学院,现合并入南通大学)
      水利电力部:
      共16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华北电力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入武汉大学)2、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入华北电力大学)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入北京交通大学)。归省市直属12所:1、东北电力大学 2、葛州坝水利电力学院(现合并入三峡大学) 3、长沙电力学院(现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 4、上海电力学院 5、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6、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7、长春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8、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9、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0、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1、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水利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河海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入河海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3、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石油部:
      共1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石油大学(211工程)。部委直属1所:新疆石油学院。归省市直属10所:1、大庆石油学院 2、西安石油学院 3、江汉石油学院(现合并入长江大学) 4、抚顺石油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5、江苏石油化工学院 6、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7、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8、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 9、顺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10、西南石油学院
化工部: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化工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1、南京化工大学(现合并入南京工业大学) 2、郑州工学院(现合并入郑州大学) 3、青岛化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 4、沈阳化工学院 5、武汉化工学院(武汉工程大学)6、吉林化工学院 7、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 8、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
      煤炭部:
      共1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矿业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4所:1、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山东矿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 3、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 4、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 5、山西矿业学院(现合并入太原理工大学) 6、淮南矿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 7、华北煤炭医学院 8、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现并入河北工程学院) 9、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 10、湘潭矿业学院(合并入湘潭科技大学) 11、黑龙江矿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学院) 1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 13、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哈尔滨医科大学)1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冶金部:
      共14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科技大学(211工程)、2、东北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沈阳黄金学院(入东北大学)。归省市直属11所: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武汉钢铁学院(武汉科技大学)、3、鞍山钢铁学院(鞍山科技大学)4、江西矿冶学院(先后更名马鞍山钢铁学院、先后更名华东冶金学院、安徽工业大学)、5、包头钢铁学院(合并入内蒙古科技大学)、6、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7、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8、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现长春工业大学)9、沈阳钢铁高等专科学校 10、重庆钢铁高等专科学校 (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1、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工程学院)
      有色金属公司: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南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1、昆明工学院(昆明理工大学)、2、北京冶金机电学院(北方工业大学)、3、长春师范学院 4、南方冶金学院(江西理工大学)、5、桂林冶金地质学院(桂林工学院)6、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北华大学)7、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 8、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 9、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机械部:
      共20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 1、湖南大学(211工程) 2、合肥工业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吉林工业大学(入吉林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归省市直属16所:1、江苏理工大学(原镇江农机学院,现并入江苏大学) 2、东北重型机械学院(燕山大学) 3、陕西机械学院(西安理工大学)4、上海机械学院(上海理工大学)5、沈阳工业大学 6、哈尔滨理工大学(原哈尔滨电工学院与哈尔滨科技大学合并)7、甘肃工业大学(并入兰州交通大学)8、洛阳工学院(原洛阳农机学院,现合并入河南科技大学)9、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太原科技大学)10、北京机械学院(现合并入北京信息科技大学)1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12、沈阳理工大学 13、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14、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5、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16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交通部:
      共10所:部委直属1所:大连海事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入长安大学)2、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入武汉理工大学)3、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入东南大学)。归省市直属6所:1、上海海运学院 2、长沙交通学院(现合并于长沙理工大学)3、南通医学院(现合并于南通大学)4、重庆交通学院 5、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6、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轻工部:
      共8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江南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入清华大学)。归省市直属6所:1、天津轻工业学院(天津科技大学)2、西北轻工业学院(陕西科技大学)3、北京轻工业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4、景德镇陶瓷学院 5、郑州轻工业学院 6、大连轻工业学院
铁道部: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西南交通大学(211工程) 2、北京交通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长沙铁道学院(入中南大学)2、上海铁道大学(入同济大学)3、南京铁道医学院(入东南大学)。归省市直属5所:1、大连铁道学院(大连交通大学)2、兰州铁道学院(兰州交通大学)3、华东交通大学 4、石家庄铁道学院 5、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建设部:
      共8所: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4所:1、重庆建筑大学(入重庆大学)2、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入长安大学)3、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入华中科技大学)4、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入重庆大学)并入国防科工委直属高校1所:哈尔滨建筑大学(并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沈阳建筑大学)2、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于南京工业大学)3、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合并于苏州科技学院)
      建材局: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武汉理工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上海建材学院(入同济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西南工学院(现合并于西南科技大学)2、山东建材工业学院 3、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农业部:
      共13所:归教育部直属4所:1、中国农业大学(211工程) 2、南京农业大学(211工程)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11工程) 4、华中农业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9所:1、沈阳农业大学 2、华南农业大学 3、东北农业大学 4、西南农业大学 5、华南热带作物农业大学 6、上海水产大学 7、石河子大学 8、大连水产学院 9、塔里木农垦大学
      林业部:
      共7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北京林业大学(211工程) 2、东北林业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西北林学院(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部委直属1所:南京森林公安专科学校。归省市直属3所:1、南京林业大学 2、中南林学院 3、西南林学院
      卫生部:
      共11所: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9所:1、北京医科大学(入北京大学)2、上海医科大学(入于复旦大学)3、中山医科大学(入中山大学)4、华西医科大学 (入四川大学)5、同济医科大学(入华中科技大学)6、湖南医科大学(入中南大学)7、白求恩医科大学(入吉林大学)8、山东医科大学(入山东大学)9、西安医科大学(入西安交通大学)。部委直属1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医科大学
      药监局:
      共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药科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所:沈阳药科大学
      中医药管理局:
      共3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入北京中医药大学)。归省市直属1所:广州中医药大学
      外经贸部:
      共4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天津外贸学院(入南开大学)。归省市直属2所:1、上海外贸学院 2、广州外贸学院(现并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财政部:
      共7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1、上海财经大学(211工程)2、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中南财经大学(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央财经大学)。归省市直属3所:1、东北财经大学 2、江西财经大学 3、山东财政学院
      中国人民银行:
      共1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西南财经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1、中国金融学院(入对外经贸大学)2、湖南财经学院(入湖南大学)3、陕西财经学院(入西安交通大学)。归省市直属8所:1、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3、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4、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5、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6、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7、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8、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
      文化部: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1、中央音乐学院(211工程) 2、中央美术学院 3、中央戏剧学院。归省市直属7所:1、中国美术学院 2、上海音乐学院 3、上海戏剧学院 4、北京电影学院 5、中国音乐学院 6、中国戏曲学院 7、北京舞蹈学院
      商业部:
      归省市直属11所:1、所杭州商学院(浙江工商大学)2、黑龙江商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3、北京商学院(合并于北京工商大学)4、天津商学院 5、郑州粮食学院(郑州工程学院)6、武汉食品工业学院(武汉工业学院)7、北京物资学院 8、南京经济学院(南京财经大学)9、重庆商学院(合并于重庆工商大学)10、兰州商学院 11、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体委:
      共7所:部委直属1所:北京体育大学。归省市直属6所:1、上海体育学院 2、成都体育学院 3、武汉体育学院 4、广州体育学院 5、沈阳体育学院 6、西安体育学院
      司法部:
      共6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政法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1、中南政法学院(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入中国政法大学)。归省市直属8所:1、西南政法大学 2、华东政法学院 3、西北政法学院
      气象局:
      归省市直属3所:1、北京气象学院 2、南京气象学院 (前二合并成南京信息工程大学)3、成都气象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劳动部:
      共2所: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劳动人事学院(入中国人民大学)归省市直属1所: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国家测绘局: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武汉大学)
      邮电部:
      共6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北京邮电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长春邮电学院(入吉林大学)。归省市直属4所:1、南京邮电大学 2、重庆邮电学院 3、西安邮电学院 4、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中国船舶总公司:
      共3所:归国防科工委1所。哈尔滨工程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所:1、华东船舶工业学院 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归省市直属3所:1、中南工学院(现在是南华大学)2、华东地质学院 3、苏州医学院(并入苏州大学)
      国家审计署:
      归省市直属1所:南京审计学院
      国家税务局:
      归省市直属1所:长春税务学院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计量学院
      国家旅游局:
      归省市直属2所: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出版总署:
      归省市直属2所:1、北京印刷学院 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供销总社:
      归省市直属2所:1、山西财经大学 2、安徽财贸学院(安徽财经大学)
      民政部:
      归省市直属1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统计局:
      归省市直属1所:西安统计学院(并入西安财经学院)
      包装中公司:
      归省市直属1所:株洲工学院
      烟草总公司:
      并入中科院直属1所:合肥经济技术学院(中国科技大学)
      国家地震局:
      部委直属1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
      外交部:
      部委直属1所:外交学院
      国家民委:
      部委直属6所:1、中央民族大学(“211工程”)2、大连民族学院 3、中南民族大学、4、西南民族大学 5、西北民族大学 6、西北第二民族大学
      司法部:
      部委直属1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公安部:
      部委直属4所: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3、中国武装警察部队学院4、铁道警官专科学校
      新华社:
      部委直属1所: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中国新闻学院)
      团中央:
      部委直属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部委直属2所:1、暨南大学(“211工程”)2、华侨大学
      安监局:
      部委直属1所:华北科技学院
      海关总署:
      部委直属1所:海关专科学校
      总装备部:
      部委直属1所: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中央办公厅:
      部委直属1所:北京电子科技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
      部委直属1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科院:
      部委直属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11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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