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半路出家的程序员,准确说是前端程序员,基础向来是我薄弱的地方,在前端圈子里被奉为红宝书的《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这本书还是有必要细细研究一下的,这本书虽然早就已经入手,但是一直没有耐心和时间研究一番,只是没事随手翻翻而已,我今天做了一个决定,就是重头来过一下,《JavaScript高级程序设计》我们开始吧。我一定能坚持下去,同样是为自己之后的职业生涯打好基础。好吧,我们开始吧。。。。。。。
首先来了解一下JavaScript的历史和发展,怎么来的,又是怎么发展的。我不喜欢抄书,我就用我自己的话概括一下吧。
首先,js是什么来的,也就是他出来的前因。之前的浏览器填写一个表单,浏览器是没有办法验证用户是否写对,只能把表单提交到服务器进行验证,然后在返回给浏览器,想想吧,之前的网速,想想都蛋疼,好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个叫布兰登.艾奇的哥们,就开始干了,然后js就出来了。(下面这哥们)
也就是说js的产生动机非常简单,就是为了浏览器的交互。好吧咱们来段书上的原话“JavaScript是一种专为与网页交互而设计的脚本语言”。现在的js就无比强大了。
在js发展的历程上一直有个名字一直伴随着它,大名鼎鼎的微软和它他们的浏览器IE。是不是所有前端听到IE这个名字就菊花一紧。就是他和netScript公司一直相爱相杀吧js推向了伟大。
来点干货吧!
JavaScript其实是由三部分组成:
ECMAScript、DOM、BOM
其中核心是第一个。好好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