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文件锁

Linux 中的文件锁

Linux 支持的文件锁技术主要包括劝告锁(advisory lock)和强制锁(mandatory lock)这两种。此外,Linux 中还引入了两种强制锁的变种形式:共享模式强制锁(share-mode mandatory lock)和租借锁(lease)

在 Linux 中,不论进程是在使用劝告锁还是强制锁,它都可以同时使用共享锁和排他锁(又称为读锁和写锁)。多个共享锁之间不会相互干扰,多个进程在同一时刻可以对同一个文件加共享锁。但是,如果一个进程对该文件加了排他锁,那么其他进程则无权再对该文件加共享锁或者排他锁,直到该排他锁被释放。所以,对于同一个文件来说,它可以同时拥有很多读者,但是在某一特定时刻,它只能拥有一个写者,它们之间的兼容关系如表 1 所示。

表 1. 锁间的兼容关系
  是否满足请求
当前加上的锁 共享锁 排他锁
共享锁
排他锁

劝告锁

劝告锁是一种协同工作的锁。对于这一种锁来说,内核只提供加锁以及检测文件是否已经加锁的手段,但是内核并不参与锁的控制和协调。也就是说,如果有进程不遵守“游戏规则”,不检查目标文件是否已经由别的进程加了锁就往其中写入数据,那么内核是不会加以阻拦的。因此,劝告锁并不能阻止进程对文件的访问,而只能依靠各个进程在访问文件之前检查该文件是否已经被其他进程加锁来实现并发控制。进程需要事先对锁的状态做一个约定,并根据锁的当前状态和相互关系来确定其他进程是否能对文件执行指定的操作。从这点上来说,劝告锁的工作方式与使用信号量保护临界区的方式非常类似。

劝告锁可以对文件的任意一个部分进行加锁,也可以对整个文件进行加锁,甚至可以对文件将来增大的部分也进行加锁。由于进程可以选择对文件的某个部分进行加锁,所以一个进程可以获得关于某个文件不同部分的多个锁。

强制锁

与劝告锁不同,强制锁是一种内核强制采用的文件锁,它是从 System V Release 3 开始引入的。每当有系统调用 open()、read() 以及write() 发生的时候,内核都要检查并确保这些系统调用不会违反在所访问文件上加的强制锁约束。也就是说,如果有进程不遵守游戏规则,硬要往加了锁的文件中写入内容,内核就会加以阻拦:

如果一个文件已经被加上了读锁或者共享锁,那么其他进程再对这个文件进行写操作就会被内核阻止;

如果一个文件已经被加上了写锁或者排他锁,那么其他进程再对这个文件进行读取或者写操作就会被内核阻止。

如果其他进程试图访问一个已经加有强制锁的文件,进程行为取决于所执行的操作模式和文件锁的类型,归纳如表 2 所示:

表 2. 进行对已加强制锁的文件进行操作时的行为
当前锁类型 阻塞读 阻塞写 非阻塞读 非阻塞写
读锁 正常读取数据 阻塞 正常读取数据 EAGAIN
写锁 阻塞 阻塞 EAGAIN EAGAIN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要访问的文件的锁类型与要执行的操作存在冲突,那么采用阻塞读/写操作的进程会被阻塞,而采用非阻塞读/写操作的进程则不会阻塞,而是立即返回 EAGAIN。

另外,unlink() 系统调用并不会受到强制锁的影响,原因在于一个文件可能存在多个硬链接,此时删除文件时并不会修改文件本身的内容,而是只会改变其父目录中 dentry 的内容。

然而,在有些应用中并不适合使用强制锁,所以索引节点结构中的 i_flags 字段中定义了一个标志位MS_MANDLOCK用于有选择地允许或者不允许对一个文件使用强制锁。在 super_block 结构中,也可以将 s_flags 这个标志为设置为1或者0,用以表示整个设备上的文件是否允许使用强制锁。

要想对一个文件采用强制锁,必须按照以下步骤执行:

使用 -o mand 选项来挂载文件系统。这样在执行 mount() 系统调用时,会传入 MS_MANDLOCK 标记,从而将 super_block 结构中的 s_flags 设置为 1,用来表示在这个文件系统上可以采用强制锁。

Linux文件锁的示例

为了理解文件锁是如何工作的,我们建立程序文件file_lock.c:

#include <stdio.h>
#include <fcntl.h>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
  if (argc > 1) {
    int fd = open(argv[1], O_WRONLY);
    if(fd == -1) {
      printf("Unable to open the file\n");
      exit(1);
    }
    static struct flock lock;
 
    lock.l_type = F_WRLCK;
    lock.l_start = 0;
    lock.l_whence = SEEK_SET;
    lock.l_len = 0;
    lock.l_pid = getpid();
 
    int ret = fcntl(fd, F_SETLKW, &lock);
    printf("Return value of fcntl:%d\n",ret);
    if(ret==0) {
      while (1) {
        scanf("%c", NULL);
      }
    }
  }
}
 用gcc编译此程序:

# cc -o file_lock file_lock.c
使用mount命令带“mand”参数来重新挂载根文件系统,如下所示。这将在文件系统级别使能强制锁功能。注意:你必须切换到root用户才能执行下面的命令。

# mount -oremount,mand /
在可执行的(file_lock所在的)目录中创建两个名为“advisory.txt”和“mandatory.txt”的文件。对于“mandatory.txt”使能Set-Group-ID,同时不使能Group-Execute-Bit,如下所示:

# touch advisory.txt
# touch mandatory.txt
# chmod g+s,g-x mandatory.txt
测试协同锁:执行示例程序,以“advisory.txt”作为参数。

# ./file_lock advisory.txt
此程序将等待用户的输入。从另一个终端或控制台,尝试输入以下命令行:

# ls >>advisory.txt
在上面的例子中,ls命令会将其输出写入到advisory.txt文件中。即使我们获得了一个写入锁,仍然会有一些进程(非合作)能够往文件里写入数据。这就是所谓的“协同”锁。

 

测试强制锁:再次执行示例程序,以“mandatory.txt”作为参数。

# ./file_lock mandatory.txt
从另一个终端或控制台,尝试输入以下命令行:

# ls >>mandatory.txt
在上面的例子中,ls命令在将其输出写入到mandatory.txt文件之前,会等待文件锁被删除。虽然它仍然是一个非合作进程,但强制锁起了作用。

共享模式锁

Linux 中还引入了两种特殊的文件锁:共享模式强制锁和租借锁。这两种文件锁可以被看成是强制锁的两种变种形式。共享模式强制锁可以用于某些私有网络文件系统,如果某个文件被加上了共享模式强制锁,那么其他进程打开该文件的时候不能与该文件的共享模式强制锁所设置的访问模式相冲突。但是由于可移植性不好,因此并不建议使用这种锁。

租借锁

采用强制锁之后,如果一个进程对某个文件拥有写锁,只要它不释放这个锁,就会导致访问该文件的其他进程全部被阻塞或不断失败重试;即使该进程只拥有读锁,也会造成后续更新该文件的进程的阻塞。为了解决这个问题,Linux 中采用了一种新型的租借锁。

当进程尝试打开一个被租借锁保护的文件时,该进程会被阻塞,同时,在一定时间内拥有该文件租借锁的进程会收到一个信号。收到信号之后,拥有该文件租借锁的进程会首先更新文件,从而保证了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接着,该进程释放这个租借锁。如果拥有租借锁的进程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没有完成工作,内核就会自动删除这个租借锁或者将该锁进行降级,从而允许被阻塞的进程继续工作。

系统默认的这段间隔时间是 45 秒钟,定义如下:

		137 int lease_break_time = 45;

这个参数可以通过修改 /proc/sys/fs/lease-break-time 进行调节(当然,/proc/sys/fs/leases-enable 必须为 1 才行)。




转自:http://www.ibm.com/developerworks/cn/linux/l-cn-filelock/

转自:http://blog.jobbole.com/16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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