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中软件撒泼耍赖必须教训

     近日,在无锡永中破产清算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噪音,有话不得不说。

              51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永中科技破产,各永中科技的债权人都在热切地期盼着最后的清算结果,以便分得自己的钱(所谓“债”)。在此期间,债权人最为活跃,争相发表意见,竭力表现自己。对此,我们应该宽容一些,给予理解。这就是所谓的“大局”,大家都要顾全这个“大局”。

大家知道,百慕大(Bermuda)永中科技公司是永中科技的最大债权人之一,实际上,是永中科技的第二大债权人,拥有永中科技债权10,582,045元人民币,曹参是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请见:无锡永中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债权核查表第一页。

           711日上午,百慕大永中科技发表声明,指出:永中软件非法销售Office。作为永中科技的债权人,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不必大惊小怪。至于永中软件公司是不是合法设立,是不是有权销售永中集成Office,如果存在不同看法,大家可以争论,可以摆事实,讲道理,明辩是非,容许保留不同的意见(或看法)。

           711日至12日,永中软件官方接连发表三个不同版本的抗议“声明”。本文以发表时间最后的一个版本为准,即“永中软件回应斥曹参百慕大永中科技诽谤”,我想在此说点儿不同意见。该“声明”说:一、关于“永中”商标的问题;二、永中软件的成立合法合规,不容质疑;三、永中软件合法取得著作使用权,对永中Office的销售完全合法,不存在所谓“非法销售问题”,云云。细观其内容,人们不难发现,在这份“声明”中,四处充满“蛮理缪见”,到处不乏“撒泼耍赖”的痕迹,令人深为费解也。比如,该“声明”断言:“20101月,中方股东最终依照公司章程通过合法程序,推动由永中科技象征性出资1万元、华软投资基金出资2500万元,在无锡高新区共同设立无锡永中软件有限公司。永中科技以知识产权的共享为代价换取对其51%的控股权,同时,永中软件全面接受原有研发团队和研发任务,从而实现以永中软件为平台,继续永中品牌及永中Office的发展。永中软件依法被核准设立,取得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并开业至今,......”这分明就是蛮理缪见,是在撒泼耍赖。何故也?

          事实上,永中科技公司的股权构成是:百慕大永中科技占股48.70%(第一大股东),无锡市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占股35.06%,以及无锡高薪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6.24%。在这种股本结构下,设立一个全新的永中科技控股子公司,即永中软件公司,怎么能够只凭中方股东单方面的意愿而行事?百慕大永中科技是摆设木偶吗?为何将其拒之门外?这种蛮干是“合法”程序吗?这种缪行是“合规”行为吗?因此,在当前永中科技破产清算的“大局”下,必须给以教训,以正视听。

          说明:永中科技公司的章程明文规定:公司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的投票率才能作出重大决定。设立永中软件,三票赞成,两票反对,投票率为3/5,根本不足2/3(即3/5< 2/3,更谈不上2/3以上了),谈何“中方股东最终依照公司章程通过合法程序”决定设立永中软件,云云?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