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
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査获犯罪人及在侦査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査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査,搜査,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款,鉴定,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査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侦査,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査核实。根据需要采取各种侦査手段和措施,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侦查任务: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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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侦
技侦,即技术侦查,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利用科学仪器或技术手段收集、保全证据,或对已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鉴定的活动。
技术侦查的概念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凡是使用技术手段进行侦查的就是技术侦查。按照此种观点,使用了技术手段而获得视听资料、勘验、检查均属于技术侦查,由此而获得的证据均属于技术证据。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技术侦查是指秘密侦查,是指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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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种
警种,是指我国人民警察组织,依据担负任务、职能、领域的不同,划分不同的人民警察种别,如分为户籍、交通、治安、消防、刑事、司法、铁路、港务、航运、森林、经济、外事、边防、武装,以及劳改、劳教等警种。
警种分类
公安机关
1.治安警察。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2.户籍警察。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3.刑事犯罪侦查警察。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
4.交通警察。指挥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