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挂钩---金融机构实现存贷两旺的利器
上段时间,与几家互助社的同志在讨论关于贷款业务时,有一家互助社提到,他们社的社员贷款额度是按其存款余额的10倍来计算的,就是说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存款余额的10倍,但这存款的余额不知是某个时点还是一段时期的日均余额;另一家互助社提到社员贷款后,社员不能支取全部贷款额,留下一定的比例作为按季结息的利息,同时可以派生一定的互助社存款。
对于以上两种做法,前者目的是控制贷款的规模,后者目的是保证利息的收回的同时增加一些存款。笔者认为两者都并不科学,且不利于互助社的良性发展及与社员间的互惠互利原则,前者规模上不灵活,后者有点霸王条款的味道。
存贷两旺是金融机构经营层所乐于看到的,而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主要来源是储户的存款,如果金融机构的存款量下降,或者说存贷比例超过了规定的存贷比例(一般是75%),那么银行要么降贷款,要么就要增存款。但是降贷款往往会减少银行的利息收入,从而使银行的利润减少。所以商业银行在出现类似问题大多选择增存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而利用月底或年底硬拉进来的存款总是暂时的,不是长期的存款。我们如何才能使储户的存款长期的保持或者尽可能的保留下来而实现存款增长呢?
在存款利率没有市场化的今天没有更好的直接办法,所以各家银行纷纷推出各种理财产品以吸引更多的存款,如招行的日日金、建行的周周盈、商行的大打出手(打新股)、财运一本通等。
除了这些金融理财产品可以吸储外,最为大家所乐道的,是存贷挂钩,因为大家也都知道,各家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是在贷款可以在基准利率上浮,用存款来决定贷款利率,于是就有了存贷挂钩。存贷挂钩贷款,指借款人(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存贷比来确定贷款利率的一种贷款品种。存贷挂钩简而言之就是客户的贷款与其存款挂钩,存款越多,贷得越多,这是挂钩之一-----贷款规模挂钩;存得越多,货款利率越低,这是挂钩之二-----贷款利率挂钩;而这两个挂钩的桥梁则是挂钩之三------存贷款积数挂钩。通过“先存后贷,互惠互利;以贷引存,以存促贷。”达到存贷业务两旺。
存贷挂钩的一般做法,将客户(及期配偶)的所有存款帐户(一般是活期账户)的每日存款积数进行累加称作存贷挂钩积数作为贷款规模及利率确定的依据,存贷挂钩积数在客户借贷(或还贷时)作相应减少,目前流行的存挂计息方法有“一刀切”与“宝塔形”两种,“一刀切”是将利率定在借款时,“宝塔形”是将利率定在还款时,但两者各有利弊。同时贷款利率的确定还可以根据存贷挂钩积数的多少(二倍于贷款积数或三倍于贷款积数)进一步优惠贷款利率。但贷款逾期后,客户将不享受优惠利率并同时冲销相应贷款积数的存贷挂钩积数。
采用存贷挂钩来发放贷款,不仅能使银行的存款量增加,也使银行能充分了解借款人的现金流变化情况,从而进一步掌握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从而减少贷款风险。在存贷挂钩贷款办理中同时要注意存挂积数的代存现象,防止一些客户套取贷款规模。
目前工行、建行的“存贷通”、中信的“存贷宝”都是存贷挂钩的衍生金融产品。
互助社没有这么多金融创新及理财产品,不妨通过存贷挂钩来实现存贷两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