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所211怒将自己学生告成老赖:90后校友承诺捐母校1100万未兑现

中国矿业大学因其2008级校友吴幽未能履行1100万元捐赠承诺,将其告上法庭。2019年,吴幽承诺的这笔捐赠是中国矿业大学历史上最大的单笔捐赠,用于支持学校发展。然而,由于吴幽的基金遇到困难,捐赠未能实现。法律对此类公益捐赠有明确规定,承诺的捐赠必须兑现,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如经济状况恶化且公开报告。此案引发了关于捐赠义务和法律执行的讨论。

摘要生成于 C知道 ,由 DeepSeek-R1 满血版支持, 前往体验 >

点击上方“视学算法”,选择加"星标"或“置顶

重磅干货,第一时间送达5aad8c207b75dbc61879d97e479dce76.jpeg

文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自每日经济新闻、极目新闻(评论员:徐汉雄)、中国矿业大学新闻网。

近日,一则“校友未兑现1100万元捐赠被母校起诉”的消息引发外界关注。

2ee3f364d274029e5ea7362007fc79ab.jpeg

2019年,中国矿业大学宣布其2008级校友吴幽捐赠1100万元。当时,这是中国矿业大学自成立后收到的最大单笔捐赠。但是,因吴幽没能履行捐款承诺,被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告上法庭

2022年7月,双方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在江苏省徐州市首次开庭。2023年1月,吴幽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100万余元。

3929dc783b70d28524a86aeb9ecb2afb.png

8227540d0d91a5926135436c818635ec.jpeg

中国矿业大学新闻网在此前报道中公布了吴幽捐款的用途,报道指出,吴幽回报母校,鼎力支持母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吴幽的捐赠用于在母校基金会设立高端人才计划基金、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海外实习基金、名人名师讲座基金和创新创业基金。

中国矿业大学官网显示,2019年吴幽在母校演讲时说,“回到最初的起点,全球最好的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听了《中国矿大我的家》二百多遍,还是那么好听。”“我可能是全球区块链领域唯一一个挖矿经验超过10年的人,2008年入学学习矿物加工专业,挖的是煤矿。”

吴幽曾谈到,大学里他最爱去的地方有两个,一是图书馆,另一个是镜湖大讲堂。这两个地方,成为改变他格局和思想的地方。

谈起退学创业,吴幽说,他并不希望年轻人学自己“辍学”的道路。每个年轻人可能都遇到过迷茫、困难,都希望做一些改变,而改变不一定非得退学,他希望学弟学妹们珍惜学校创造的条件。

2020年,吴幽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我们管理人民币47.5亿元,美元2.8亿美元,这对于做产业投资远远不够。十年之后我想做一个管理200亿美金规模的基金。”

吴幽在多个场合声称,镜湖资本在文娱方面投资了《北京遇上西雅图》《九层妖塔》《跨界歌王》《跨界喜剧王》,在医疗方面收购了数十家精神病医院,并投资了两项卵巢癌、乳腺癌相关的诺奖项目。

据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报道,2022年2月17日,镜湖资本发布声明称,我司无吴姓创始人、无吴姓合伙人及高管、股东。

启信宝信息显示,吴幽参与的公司名叫新余镜湖和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称镜湖和昌),镜湖和昌的法定代表人为赵某,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吴幽。

6ce17c16a50b48b4d27d633a8d831f0d.png

据澎湃新闻报道,吴幽在庭上表示,其管理的基金遇到困难,希望变更捐赠方式。

校友承诺捐赠不兑现,母校可以起诉吗?

校友承诺的捐赠没到位,反被母校告上法庭,引来网络关注与议论。有网友说,一个吹牛不负责,另一个来讨要,都不讲体面。

据@极目新闻 报道指出,就校友承诺的捐赠不兑现,学校该不该起诉这件事上,法律已有规定。

98eef99f8b81baabe8044a9ff256debb.png

民法典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符合普通人之间的来往,就是答应赠送他人的,可以反悔不给。但民法典同时明确,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公益捐赠如果承诺而不捐,是不行的。这是为了防止捐赠人开“空头支票”。

d47dfe2e340988bfa81e8515aa405a5c.gif

《合同法》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慈善法》也规定了慈善捐赠义务的强制履行及其例外情况。具体来说,强制履行交付捐赠财产义务的情形: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公开承诺捐赠的;二是签订书面捐赠协议的特殊情形。包括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如果捐赠人实在没钱,怎么办?

对此,法律也有规定。诸如,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这个规定合情合理,捐赠是建立在自愿与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如果没有捐赠的能力了,当然不能强人所难。同时,承诺而不捐也不报告、不说明,别人还以为受赠人拿到了捐款,会造成不良影响,进行相应处理也就是必需的程序。

回到校友承诺捐赠1100万元却不兑现,被母校告上法庭这事,当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到底是有钱不捐,还是无钱可捐,要视情形而定。不管怎样,都表明一点,公益捐赠是项严肃的事情,公开承诺或签了合同的,是要兑现的,并非儿戏。如果承诺后有困难,也应当根据规定报告并说明情况,不能不了了之。

41f82dc4f8ceda342ddf078e4f986542.png

outside_default.png

点个在看 paper不断!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