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史话:商鞅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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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话:商鞅之死
    2006-02-09 16:34:03  来源: 南方周末  作者:

 

  □梁小民

  2300年前,中国处于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转型时期,改革者商鞅在秦国以激进而残酷的方式推行变法,以至“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天地”。变法成功后,商鞅也被车裂而亡。但这样的死亡只有悲,而没有壮

  1970年代,神州大地“批儒弘法”之时,我对儒家并不反感,却对法家推崇得很。我心中的第一法家是商鞅,读其传记时常为他的果断、强势所折服,也为他不幸之死而悲哀,遂写了一个名为“商鞅之死”的剧本。现在想来可笑得很,好在没有发表,不至于留下什么狂妄之证据。

  这些年来我还不时想起商鞅这位早期的改革家,不过在敬佩之余又更多了几份惋惜,其实他完全可以在发动改革的同时又不误了“卿卿性命”。改革者大多敢于走进雷区,但走进雷区并不等于必死无疑。只要懂得改革的政治艺术,巧妙地行走于各个利益集团埋下的地雷之间,还是可以走雷区而不死的。可惜商鞅只有匹夫之勇,改革固然成功了,他也被雷炸死了。悲壮固然悲壮,不过不值得,其实完全可以避免。

  商鞅生活在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当是时也,齐、楚、燕、韩、赵、魏六国都进行过不同程度的变革,正走向强大,而秦国被视为落后的“夷狄之地”,连参加各国会盟的资格都没有。秦孝公图强变法,这才有商鞅大展宏图的机会。商鞅第一次变法是在秦孝公6年(公元前356年),主要内容包括编定户籍,实行连坐;禁止游说求官和私人请托;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重农抑商,发展生产;轻罪重刑,树立权威。秦孝公12年(公元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主要内容包括废除分封、实行郡县制;废除井田制,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统一度量衡;迁都咸阳,避开保守势力;统一征收军赋。由这些内容来看,变法主要是改革政治制度、鼓励生产和按军功奖励。比起其他各国的变法来,商鞅变法最全面而彻底。

  商鞅变法的确实现了秦国的富国强兵。史书评价“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因此,“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强大”。用今天的话来说,商鞅变法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提高了综合国力。应该承认,商鞅变法为秦统一中国奠定了全面的基础。商鞅的变法适应历史潮流,推动了历史前进。所以,“商君死”而“法未败”,不像以后的王安石诸人,人死而法废。

  在历史上,每一次变法都是一场革命。革命就是要打破原有的权力和利益格局,受冲击的往往是那些统治阶级中的既得利益者。商鞅变法的确危及秦国旧贵族的利益。变法之前,旧贵族的爵位和俸禄是世袭的,世世代代享有政治和经济特权。但商鞅奖励军功的变法规定,凡是没有建立军功的旧贵族,都要从宗室贵族的簿籍上除名,不许无功受禄。有军功的平民也可以按军功封爵受赏。过去,贵族有封地,自己就是封地中的君主。废除分封制(古人所说的封建制),改设由国君统一领导的县,削弱了贵族的权力,加强了中央集权。这些当然是贵族不能接受的。变法中一些内容也伤及部分平民的利益。如连坐制、户籍制使百姓有危机感,并且流动不便;弃农经商者妻子儿女要充为官奴;兄弟不分家须交两份税等等。当然,反对变法的首领只能是旧贵族,但这些利益受损害的百姓成为反对商鞅的社会基础。

  早在商鞅变法之始,贵族甘龙、杜挚就反对变革祖宗之法。第一次变法之后,仅在国都反对变法者就数以千计。太子驷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是反对派的首领。他们利用太子年幼无知,唆使他触犯新法,给商鞅出难题。商鞅怀着“板身无二虑,尽公不顾私”的雄心,对反对派用铁的手腕回击:他无法处罚太子,就惩罚其师,公孙贾被处以黥刑(脸上刺字),公子虔再次犯法后处以劓刑(割去鼻子);他还用残酷的血腥手段镇压,仅一天就处死七百余人,以至于“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天地”。这播下了仇恨的种子,总有一天会化为更为血腥的行动。秦孝公24年(公元前338年),支持变法的孝公去世,第二年太子驷即位,他就是秦惠文王。仇恨的种子长得太快了,公子虔和公孙贾告商鞅谋反,新国君下令逮捕商鞅。他无处可逃,被车裂,其家人无一幸免。

  当我年轻时,对商鞅这种悲壮的死充满了敬佩。在那个不成功的剧本中,极力渲染了商鞅的大义凛然,视死如归。在经历过这些年的沧桑之后,我才感到商鞅之死其实只有悲,没有壮,因为这种死是可以避免的。商鞅采用激进式改革的方式,必然激化变法过程中的各利益矛盾,他的结果就只能是悲剧。

  变法也好,改革也好,都是社会的巨大变革。要在较为稳妥的情况下完成这个过程,变法者就不能为达到目的而不惜采用任何手段,要懂得妥协和让步。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走渐进式之路。渐进的含义一是变法的过程不要太快,要从容易的地方突破,逐步深化。二是要对势力相当强大的原有既得利益集团让步,给予适当的补偿。在转型过程中,向旧贵族让步、保留君主与贵族的地位与利益、实行君主立宪的英国和日本就比杀了路易十六夫妇的法国革命要好得多。历史的进步是要付出代价的,不采用流血的方法,做一些让步,其实代价是最小的。如果商鞅能从重农抑商、废除井田制等有利于生产的改革入手,给有军功的人以奖励,但不废除旧贵族的地位,也许不会踏雷而亡。历史上的法家以严峻著称,动辄采用过激的流血手段,这是他们下场大多不好、又遭指责的原因之一。以轻罪重刑来树立权威,恐怕事与愿违。

  历史进步不一定要以变法者或反对者的流血为代价,关键在于变法所采用的方式。进入雷区也不一定被炸死,关键在于如何找到一条适当的路线。可惜商鞅和历史上许多变法者都不了解这一点。(作者为清华大学EMBA特聘教授、电子邮箱lianglic@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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