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数集合与不可数集合

集合,set,就是将一些确定的东西放在一起形成的 object,比如 {1 2 3 4 5}、{张三 李四 王五 赵六}。集合中的元素不区分顺序,相同的元素认为是同一个元素。对于 S 中的元素 a,me 们说 a ∈ S (a 属于 S),当然如果 a 不在 S 中,me 们就说 a ∉ S (a 不属于 S)。

集合中元素的个数,有时候是有限 (finit) 的,有时候不是有限的,比如 {1 2 3 4 5} 这个集合有 5 个元素,{1 2 3 4 5 6 7 8 ..} 自然数集合就不是有限集合。集合的元素的个数,又叫基数;之所以用基数这个说法,是因为对于无限集合来说“个数”是一个太容易引起混淆的词。有限集合的基数即是通常说的个数了,都是自然数,而且它们还可以比较大小,反映集合中元素的多少。对于无限集合肿么比较元素多少呢?O__O"…

也许 me 们会说自然数是有无限多,正奇数也是无限多的,那这两个无限谁多呢?正奇数是自然数的真子集,me 们可能认为自然数数目要多一些。不过这种一个集合属于另一个集合真子集的判断标准,几乎不可以推广,而且矛盾也比较多。自然数包括正奇数和正偶数,正奇数个数和正偶数个数,me 们赶脚应该是“不相伯仲”的,而自然数的个数是不是就是正奇数个数的两倍呢?

后来创立集合论的康托给出了一个评判标准:如果两个集合 A 、B 的元素可以建立一一对应关系,那 me 们就说它们的基数相等。这个标准对于有限集合来说是成立的,所有有 4 个元素的集合,比如 {1 3 5 7} 、{2 4 6 8}、{张、王、李、赵} 元素的个数相等,它们和 {1 2 3 4 5} 有 5 个元素的集合相比基数则不一样。现在拿“一一对应”来评判无限集合。按可以一一对应建立相等的观念,那么正奇数个数 (2N+1) 和正偶数 (2N) 个数,或是说基数是一样的,自然数 (N) 和正奇数的个数也是一样多的,因为自然数 N 可以和正奇数 2N+1 建立一一对应关系,比如 0 ↔ 1,1 ↔ 3,2 ↔ 5, 3 ↔ 7,4 ↔ 9,...

有限集合与它的真子集的基数(个数)不可能相等,也就是不能建立一一对应关系;而且显而易见的是,真子集的基数要小。而对于无限集合来说,比如自然数来说,它可以与它的某一个真子集比如正奇数,建立一一对应关系,它们的基数相同。对于任意一个无限集合 S,毫无疑问 me 们可以抽取一个序列 e1, e2, e3, ... en,... ,所以 me 们应该很容易从 S 中抽取一个真子集,然后 S 和其真子集 S' 一一对应,比如 S 去掉 e1 形成 S' 。(对应关系应该很容易猜出来。)

所以,me 们可以大胆滴说,有限集合和无限集合区分的标志特征(之一)就是,无限集合可以与自己的真子集等势。

可数集合与不可数集合

可数,或是可以枚举,就如名字所言,可以 one by one 滴数,能全部数到就是可数的,否则就是不可数的。有限集合是可数的,因为 10 个元素 me 数 10 次就数完了;自然数可以按着顺序一直数下去,虽然不会结束,但是 me 们能数到每一个自然数,所以也属于可数集合。对于无限集合,如果能和自然数建立一一对应的就是可数集合,否则就是不可数集合。

有很多集合都是无限可数的,比如正奇数 1 3 5 7 9 11... 和 正偶数 2 4 6 8 10 12 集合。下面有一些可能意想不到的结论,可以围观一下:

  1. 整数集合是可数的,比如 0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2. 所有的自然数对 (m,n) 是可数的,比如 (0,0) (0,1) (1,0) (0 2) (1 1) (2 0) (0 3) (1 2) (2 1) (3 0) ,应该可以看出来规律的;
  3. 分数 m/n 的集合是可数的,如果将相同的分数视作一个的话,比如 1/2 = 2/4 = 3/6;因为有理数都可以表示成分数,可数集合的子集也是可数的,所以,有理数是可数的;

实数集合是不可数的

上面说的每个可数集合,me 们都可以用手指头一个一个地数下去,而且没有一个会遗漏。me 们武断滴认为实数集合比自然数集合多得多,但是是不是也会想有理数那么样可数呢?如果可数,me 们就得去找一一对应关系,不过不好找,找很多个到最后可能发现也不对。最后有人发现可以用反证法证明,实数集合是不可数的,其中会用到有名的对角化原理

  1. [0,1) 该实数集合是不可数的;
  2. [0,1) 和实数集合 R 是等势的,所以,实数集合也是不可数的;
  3. [0,1) 和自然数 N 的幂集 2N 也是等势的;

证明 [0,1) 是不可数的

[0,1) 之间的实数,实际上就是小于 1 的小数(非负),假设这里的实数都是可数的,me 们可以 n1 n2 n3 n4 n5 ... 把所有的 [0.1) 的实数数出来,现在构造一个实数 α,属于 [0,1) 但不等于任一个 nk 。

me 们看 ni 这个数的第 i 个数字(0、1、2 或是其他),如果是 0 的话,me 们将 α 的第 i 位置为 1 ;如果是 1 的话,me 们将 α 的第 i 位置为 2 ;是 2 的置为 3;... ;是 9 的话置为 0。这样的话,α 不会等于任一个 ni,因为在第 i 个位置上它们的数字总是不一样的(因为改变过...)。但是呢,me 们构造的数确实是一个 [0,1) 的小数。

也就是说,对于 [0,1) 中的数字,me 们一个一个地数,总会有一些数不到,O__O"…。所以,[0,1) 中的实数不可数。

[0,1) 和 实数集 R 等势(基数相等,或是说个数相等)

有了基数相等的判断标准之后,me 们发现自然数 N 和正偶数 2N 个数相等,N 和整数 Z 个数相等,N 和有理数 Q 个数相等。但是,N 和 [0,1) 之间的实数是不相等的,现在要说的是,[0,1) 之间的实数和 R 个数是相等的。

  1. 首先不关心 0,那么 (0,1) 可以很简单滴拉长,比如乘以系数 a 便有了 (0,a),me 们可以平移一下,比如 (-a/2, a/2),也就是 (0,1) 和任意的 (a,b) 都是等势的
  2. (0,1) 如果取倒数 1/x 的话,那么便是 (1, +∞),这也是一个一一的映射关系;
  3. (0,2) 中的 (0,1) 一一对应 (0,1),(1,2) 一一对应 (0,1) 进而一一对应 (1, +∞),所以 (0,2) 和所有的正实数等势
  4. (0.2) 和所有的正实数一一对应,(-2, 0) 和所有的负实数一一对应,那么 (-2,2) 可以和 R 一一对应; (-2,2) 可以和 (0,1) 一一对应,所以(0,1) 和 R 等势
  5. 0 肿么办的问题?实际上 [0,1) 和 (0,1) 等势,0 不是重点,因为如果 me 们抽取两个集合的自然数部分,实际上前者就是比后者多个 0,而 {0,1,2,3,...} 可以和 {1,2,3,4,...} 一一对应,所以,[0,1) 和 R 等势;

前面说 [0,1) 之间的实数是不可数的,现在说 N 的幂集是不可数的,实际上 [0,1) 和 N 的幂集等势,也就是可以认为它们的个数相等。

自然数 N 的幂集 (2N) 是不可数的

  1. [0,1) 之间的小数可以用十进制表示,也可以用二进制表示,表示形式是唯一的,0.5 D = 0.1 B,0.25 D = 0.01 B,....
  2. 任意一个小于1 的非负小数,me 们取其二进制形式,比如 0.1101001,如果将小数点后第 i 位对应的 0/1 看成是自然数 i 在某个集合比如 A 中的无/有,那么前面的那个小数就对应自然数的一个子集 {1, 2, 4, 7};所以,任一个小数便可以对应一个自然数的子集,当然,自然数的一个子集,me 们也可以很容易滴写出一个小数,这样的话,便有了 [0,1) 之间的小数与自然数 N 的所有子集的一一对应关系;
  3. 所以自然数的幂集,也就是自然数所有的子集形成的集合,它的基数,或是势,与 [0,1) 之间的实数相等,也有所有的实数的势相等;

任何集合 S 的幂集 (2S) 都不和 S 等势

对于有限集合来说是容易证明的的,2n > n (n ∈ {1, 2, 3, 4, .., ,k, ...}) 。对于自然数 N ,或是说可数无穷集合来说,上面也已证明。标题的意思是说,对于非可数无穷 S 来说,其幂集 2S 的势要比 S 的大。先不管怎么证明,这里至少给出了一种方法: 可以在一个集合上不断构造势更大的集合,只要不断滴构造幂集就可以。

对于无限集合来说,最小的势就是 N 的势,记作 ℵ0。 其幂集的势(又是实数 R 的势) 20 记作 ℵ1,后面依次是 ℵ2,ℵ3,...

这里的证明暂时略掉。(u 为什么这么吊,为什么 !)

连续统假设

前面说了, R 的势和 N 的幂集的势相等,是 20 = ℵ1。 连续统假设就是说,ℵ0 和 ℵ1 之间没有其他的势,这只是一个假设而已,目前既没有证明,也没有否证。

关于 R 的势的其他一些结论

前面说了,N 和 2N 的势是一样的,都是 ℵ0,也就是自然数个数和偶数个数是一样多的,下面是一些类似的结论:

  1. 直线上的点和二维平面、三维空间的点是一样多的;O__O"… (ℵ12 = ℵ1 3 = ℵ1)
  2. 10 = (20)0 = 2 0⋅ℵ0 = 20 = ℵ1

最初只有自然数集合 N,也就是 {0, 1, 2, 3, 4, ...},这里面有没有 0 不是问题的重点,如果有 0 可以说一切都是“无中生有”,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说“一切都是从 1 开始”,喜欢闲扯的不妨扯一扯,O__O"…从自然数的加法,到自然数的乘法,到乘方,反过来减法、除法、开方,发现不够减产生了负数;发现不够除有了分数;发现开不尽,有了无理数;当然发现有些不能开方,又有了虚数,O__O"…。

自然数集合 N,整数集合 Z,有理数集合 Q,实数集合 R,前者都是后者的真子集。关于这些集合,有一些结论 me 们是已经知道的,有一些可能不知道的,现在罗列一下:

  1. 有理数集合 Q 也就是分数集合 m/n,实数集合也就是小数集合;言外之意,所有的分数都有小数表示形式,但是有些小数却不能表示成分数
  2. 小数包括有限小数、无限循环小数和无限不循环小数,前两个都可以表示成分数,而后者,也就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可以表示成分数
  3. 无限不循环小数,也就是对应的无理数;实数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π 是无理数;
  4. 代数方程的根,都是代数数;有些数不会是代数方程的根,这些数叫超越数;无理数根号 2 是 x2 = 2 的根,所以是代数数;π 是超越数;

可数与不可数

  1. 自然数 N 是可数的,整数 Z 是可数的,有理数 Q 也是可数的,可以认为它们的个数都相等,或是说等势,基数相等;
  2. 实数 R 是不可数的,R 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反证可以说明,无理数是不可数的;(两个可数的集合也是可数的)
  3. 代数数是可数的,n 次的代数方程有 n 个根,me 们可以按照 n 和方程的形式以及根的个数,一个一个地去数;超越数是不可数的
  4. N 是可数的,它的幂集 2N 是不可数的;实际上一个集合 S 和它的幂集 2S 不等势,也就是只要不断滴取幂集,那么就有越来越大的“无穷”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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