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应在每年4 月30 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由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参与自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应在每年4 月30 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