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优先级规则:
1.先从高等级进行比较,高等级相同时,再比较低等级的,以此类推;
2.完全相同的话,就采用 后者优先原则(也就是样式覆盖);
3.css属性后面加 !important 时,无条件绝对优先(比内联样式还要优先);
权值等级划分, 一般来说是划分4个等级:
第一等级:代表 内联样式,如 style="",权值为 1,0,0,0;
第二等级:代表 ID选择器,如 #id="", 权值为 0,1,0,0;
第三等级:代表 calss | 伪类 | 属性 选择器,如 .class | :hover,:link,:target | [type], 权值 0,0,1,0;
第四等级:代表 标签 | 伪元素 选择器,如 p | ::after, ::before, ::fist-inline, ::selection, 权值 0,0,0,1;
此外,通用选择器(*),子选择器(>), 相邻同胞选择器(+)等选择器不在4等级之内,所以它们的权值都为 0,0,0,0;
权值计算 公式:
权值 = 第一等级选择器*个数,第二等级选择器*个数,第三等级选择器*个数,第四等级选择器*个数;
低等级的选择器,个数再多也不会越等级超过高等级的选择器的优先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