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资产的内容
企业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贷款、垫款、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等。
二、分类
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几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提示1】长期股权投资也属于金融资产。
【提示2】不同类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不一样,所以,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核算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股票、债券、基金等)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一组股票)
(3)属于衍生工具(认股权证)。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提示】在四类金融资产核算中,如果是衍生工具则归入第一类,其他三类均属于非衍生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核算科目: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核算科目:贷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类的金融资产的主要差别在于,前者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核算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通常情况下,划分为此类的金融资产应当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因此,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小结】
投资工具 | 类别 | 是否包含衍生金融工具 |
股票、债券、基金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债 券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债券、股票、基金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