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办小学的录取顺序是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以一表、二表、三表、四表的先后顺序录取的。当学区范围内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学校会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以一表、二表、三表、四表的先后顺序录取。而参加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录取的,按照“同类(表别)靠后”原则排序。即,一表生摇号未被录取,回到公办学区排在一表末尾,二表前,以此类推。
详细内容如下:
一表生评判标准如下:
一表一批: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该校教育服务区。
一表二批:学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户口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该校教育服务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该校教育服务区,父母本市无房产。
二表生评判标准如下:
二表一批:学龄儿童和父母双方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该校教育服务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该校教育服务区,父母本市有房产。
二表二批:学龄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在该校教育服务区的祖父母 (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该校教育服务区。
二表三批:学龄儿童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日起单独落户在该校教育服务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该校教育服务区。
二表四批:学龄儿童户籍由其他户籍地迁入该校教育服务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该校教育服务区。
三表生评判标准如下:
三表一批:学龄儿童户籍搭户在除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外的亲戚朋友家,且父母的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内。
三表二批:学龄儿童和父母的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内,但户籍不在该区域。
四表生评判标准如下:
四表一批:学龄儿童的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内,但户籍不在该区域。
四表二批:学龄儿童持有浙江省人才引进落户证明的证明材料的家庭。
以上是杭州公办小学的录取顺序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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