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一个问题:
设数集A = {x1, x2, x3, x4, x5}
B = {x1, x2, x3}
C = {x4, x5}
那么是否可以推出 E(A) = ( E(B) + E(C) ) /2 ? 答案是否定的,这样算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因为B 中有3个元素,而 A 中有2个元素,这就意味着E(B)对 E(A)的影响作用比 E(C)大,不能简单进行 /2 ,只有当如果B,C中的元素个数相等时才可以。实际上 E(B)要乘以权重系数3/5,E(C)要乘以权重系数 2/5。
我想我犯这个错误的原因是我把 E(X +Y) = E(X) + E(Y)这个公式给误解了,思想上的错误不容易发现,我调程序,调了好久才发现是这个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