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自主创业场租补贴、基本运营综合补贴申报补贴
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享受最高 500 元/月租金补贴,租金不足 500 元的按实际金额计;利用自有房产创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享受最高 300 元/月基本运营综合补贴,补贴期最长 36 个月。
四川省攀枝花市自主创业场租补贴、基本运营综合补贴申报条件
1、创业前属于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自行租用经营场地创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或利用自有房产创业且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
2、 创业所在地为攀西科技城、钒钛新城的。
四川省攀枝花市自主创业场租补贴、基本运营综合补贴申报材料
1.《自主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基本运营综合补贴)申请表》(含在攀首次创业承诺);
2.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 近六个月经营记录(银行流水单、购销票据、纳税单据等能反映经营情况的材料);
6. 场租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对有多处经营场地的以租赁时间最早的作为申报的经营场地)或经营用自有房屋证明材料;
7. 创业人员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