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2024年莲湖区高企科小、众创空间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产学研补贴和申报材料条件

一、支持创新创业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金融扶持项目

支持方向:对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复审);定期报送高企火ju快报、年报的,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

申报主体:税务关系在莲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首次认定时间须在2023年度;企业办理经营贷款并已按照贷款协议约定还清本息;企业信用良好。

支持方式:后补助

奖补目标:对2023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含复审)进行奖励。

申报材料: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2023年完税证明、2024年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截图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国家级)复印件、贷款协议或贷款证明并且按照约定偿还本息银行流水证明、企业征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申报说明:此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前。

2.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及金融扶持项目

支持方向:对连续三年评价入库、定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按照贷款协议约定偿还本息且信用良好,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贴息补助;对2023年首次评价入库、近两年知识产权累计达到6个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方面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申报说明: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在莲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连续三年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按照贷款协议约定偿还本息且信用良好。

支持方式:后补助

奖补目标:对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奖励;对2023年首次评价入库、有近两年知识产权(2022年、2023年)并累计6个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奖励。

申报材料:(1)连续三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2023年完税证明、2024年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截图证明)、贷款协议或贷款证明并且按照约定偿还本息银行流水证明、企业征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2)2023年首次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2023年完税证明、2024年陕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编号(截图证明)、近两年知识产权复印件、研发辅助汇总表。(一式四份)

申报说明: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申报。

3.双创载体质量提升项目

支持方向:对通过众创空间或科技企业孵化器为莲湖引进或培育并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机构或载体,每认定1家高企给予运营机构每家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认定1家科小给予运营机构每家10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主体:运营机构工商税务关系均在莲湖区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

申报条件:2023年培育或引进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培育或引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获得入库编号)。以上所述企业在获得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入库)时,工商税务关系须在莲湖区内。

支持方式:后补助。

奖补目标:对2023年孵化的高企、科小进行奖补。

申报材料: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情况表;2023年高企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入驻(入孵)协议复印件、孵化方与入孵方产生的房租或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申报说明:此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前。

4.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资助项目

支持方向:对来源于驻市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企业实施转化、落地金额大,转化效益好的项目,根据转化金额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支持。

申报主体:工商、税务注册地在莲湖区的科技企业。

申报条件:企业吸纳的高校院所技术成果,或校企协同创新所产出的科技成果,已在该企业实施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为在建项目,且完成全部投资;具有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共同转化或作价投资等形式的正式合同;自主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支持方式:后补助

奖补目标:对2023年申报且通过市上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奖补。

申报材料:2024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补申报表、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复印件、参与推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统计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申报说明: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5.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提升项目

支持方向: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就地转化,持续推进校地合作,进一步提升高校院所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转化金额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支持。

申报主体:与莲湖区内企业有合作关系的驻市高校院所。

申报条件:项目主体单位应与莲湖区内企业或单位有合作关系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莲湖就地转化、落地金额大、转化效益好;具有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共同转化或作价投资等形式的正式合同(有效期内);自主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支持方式:后补助

奖补目标:对2023年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高校进行奖补。

申报材料:2024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补申报表、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复印件、参与推进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统计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财务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申报说明: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6.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扶助项目

支持方向:对新认定的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奖励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报主体:市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申报条件:工商、税务注册地在莲湖区的科技企业;2023年被认定的西安市或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且运营效果显著。

支持方式:后补助

奖补目标:对2023年认定备案的市级或市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奖补。

申报材料:2024年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补申报表、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登记备案情况说明、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申报说明: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二、支持企业拓展市场

1.产学研活动承办补助项目

支持方向:对2023、2024年度承办区级、市级各类产学研用金对接活动的,择优给予承办单位每场1万元、3万元的资金补助。

申报主体:承办产学研活动的单位。

申报条件:承办区级层面产学研活动的给予1万元资金补助;协调市级层面产学研活动落地莲湖并承办的给予3万元资金补助。

支持方式:后补助。

奖补目标:对2024年承办产学研活动的单位进行奖补。

申报材料:2024年产学研项目奖补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2023年完税证明、承办的产学研活动信息统计表、活动相关佐证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

申报说明: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三、莲湖区社会事业支持计划

1.社会事业类科技支持项目

支持方向: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社会服务或进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的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和实施项目。

申报主体:莲湖区行政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支持区内各类社会事业发展,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计划项目。

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申报说明:此类项目由区科学管理部门另行通知进行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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