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这些模式 因为他们符合职责的基本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负责一共功能 或者在一个类中每一个方法负责一个功能
2. 接口隔离原则
抽出公共接口 每个类应该只实现跟自己有关得方法的接口 不然每次就要实现其他的方法
3.依赖倒置原则
无非就是把公共类提到接口处 然后再都调用接口 实现降低耦合度
接口传递 :构造器传递 用this.属性(代表全局属性)= 形参中的属性
set传递 相当于 构造了一个新的构造器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和接口 就相当于多做了一个缓冲层 利于程序扩展和优化
4.里氏替换原则
在实际编程中,我们会通过重写父类的方法完成新的功能,这样写简单,但是整个继承体系的复用性会比较差 特别是运行多态比较频繁的时候
做法:让原来的父类和子类都继承一个更通俗的基类,采用依赖
5.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发 对修改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