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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标准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执行。附件:10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表(簿)地块及面积。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地)农委、绥芬河市、抚远县农业局、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规范推进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按照5月19日“全省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座谈会”部署,省农委组织制定了《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9月2日 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民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核心、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为重点,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民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登记范围 重点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全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村(组),不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它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草原、水面等农村土地,依法应由承包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否纳入工作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三、工作任务 以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为基础,以形成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以及有效的裁判文书等为依据,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调查和查田斟界成果开展确权登记。 一是解决农户承包地确权不到位问题。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现状调查,统一组织实测,查田斟界,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全面排查土地承包中的突出问题,把纠纷解决在当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不健全问题。依法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向承包方颁发省级统一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做到登记内容完整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户、地、证相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登记制度。 三是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科学化。及时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和归档,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登记、流转和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和应用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 四、技术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标准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执行。 五、操作流程及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本步骤包括: 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人员→调查摸底→农户申请→制作调查工作底图→现场指界确认→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薄→建立数据库→资料归档→颁发权证→成果验收。 (一)成立组织 试点县(市、区)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组织,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协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乡镇(街道,下同)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配合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宣传动员 由各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媒体、网站宣传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下发文件,加强工作指导;召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发动;印发宣传手册或致农民的一封信,把政策交给群众,营造舆论氛围。 (三)培训人员 由省、市、县分级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队伍,培训内容重点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和实务操作知识。 (四)调查摸底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帐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做好完善工作;对遗留问题,可根据情况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 (五)农户申请 由乡镇政府组织发放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由承包方进行填写。申请书所填写承包方户籍信息必须要与户口簿、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书由乡镇、村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村级汇总报乡镇工作领导小组。 (六)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工作底图的基本比例尺以1:500—1:2000为主,其中,城镇郊区规划建设范围内(以政府公布的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范围为准)原则上采用1:500比例尺。工作底图可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成图法、数字摄影测量成图法、平板仪测量成图法或编绘法等方法制作。由专业测绘单位把经解译纠偏后的工作底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通过实地测量测绘,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形成村、组地块图,提供给试点乡镇、村和村民小组。 (七)现场指界确认 由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和专业测绘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测绘指界小组,与申请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要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相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八)问题修补 在现场指界的过程中,发现现状与解译的调查工作底图不符;或乡镇、村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由专业测绘人员如实地进行外业修补测,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九)制作宗地图 由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专业测绘单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 (十)农户确认 由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十一)结果公示 将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和农户确认的成果,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在村务公开场所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有条件的地方要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十二)结果审核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 (十三)建立登记薄 由试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村民小组报送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组为单位造册,并报县级农业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复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登记薄中要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 (十四)建立数据库 由专业技术单位根据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十五)资料归档 由县(区)、乡镇、村三级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档案的主要内容有: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申请书,2.发包方调查表,3. 承包方调查表, 4. 承包地块调查表,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薄,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9.农村土地资源调查汇总表,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 (十六)颁发权证 以村为单位,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向承包方颁发由国家农业部门监制、省级统一印制、加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十七)成果验收 由各市(地)组织对所辖试点县(市、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根据各市(地)检查验收结果组织对试点县(区)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市、县(市、区)、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各地要按照省委今年一号文件要求,将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纳入试点县(市、区)财政预算。 2.严格执行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因工作不细致、不深入,造成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确权登记颁证是对二轮土地承包的进一步完善,绝不能借机打乱重分或调整农户承包土地。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结合当地实际,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 3.规范档案管理。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分门别类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建立规范化档案,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得起历史检验。 4.严格保密制度。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测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管 好土地确权登记资料,特别是要重点做好基础地理信息资料保密工作,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附件:10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表(簿) 附件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 县(区、市)人民政府: 我户在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 县/区 乡/镇 村 组农村土地 块(地块数)二轮承包合同面积 亩,实际测量面积 亩,承包方式为 ____,承包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并已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等相关规定,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注册登记,请准予批准登记。 承包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承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按照户口簿或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 承包方代表: 申请人签字: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发 包 方 调 查 表
附件3: 承 包 方 调 查 表
附件4: 承包地块调查表
附件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发包方: 公示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 发包方: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 第一页
第二页
第三页
第四页
附件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 填表单位:县、乡镇、村、组四级汇总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农村土地资源调查汇总表 单位:亩
附件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 编号: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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