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满,租客吴小姐如期搬走,孰料却遭遇到房东的故意刁难。从昨天上午11时一直等到昨晚10时,房东才通过委托人签发了放行条,然而此时搬家工人早已离开,吴小姐只能在楼下守着家具和行李,度过漫长的一夜。
租客搬家等了7个小时
昨晚10时,在海珠区赤岗路261号楼下,记者找到了租客吴小姐。她正守在一大堆家具和行李旁,满脸委屈和无奈。她带着哭腔,向记者讲述了昨天的遭遇。
据吴小姐称,她和妹妹于2008年4月租住了赤岗路261号金河阁的404房,租期一年,每月租金为1500元,当时向房东罗×春交了3000元押金。到今年3月,她提前告知房东不再续租,并将于租期满后立刻搬走,要求房东届时退还押金。房东称,搬走时要检查房子是否破损和搞好清洁。
昨天上午11时,吴小姐请来搬家公司,把属于她的家具等物品搬到楼下装车。可是车子无法离开,因为按小区规定,租客搬家需房东签发放行条。她再次致电房东,房东称没空,将委托一个人过来办理。吴小姐左等右盼,直到傍晚6时多,一名自称房东委托的李姓男子姗姗来迟,到房子里检查。
房东检查房子很严格
吴小姐用手机拍下当时检查过程。手机视频里,那名李姓男子检查得很“仔细”和“严格”,发现了很多“不妥”地方:房间墙壁上有个钉钉子的小洞;另一个房间墙角的柱子被碰掉一小块灰沙;厨房抽油烟机及橱柜有油烟,需买专业清洗剂来清洗;洗手间的镜子背后有一点磨损……吴小姐说,在她住进来时,“很多地方就是这样子”。最后,该男子称房子需修补好后才能签发放行条。无奈,吴小姐立刻请人修补,对方又认为修补地方的颜色不对……
楼上在折腾,堆放在楼下的家具等物品惨被雨淋。由于迟迟未能搬走,到晚上7时多,搬家公司的工人要下班,便帮吴小姐把家具搬入一楼的小区活动场所,以免再受雨淋。吴小姐付给搬家公司450元搬运费。
吴小姐与房东委托人协商不成,愤而报警。警察到场调查,最后双方达成协议:房东从押金中扣除360元,用于清洁、维修房子等费用。房东委托人则说,其他押金要等到第二天才能退。到晚上10时15分许,吴小姐终于拿到房东签名的放行条。“可这么晚了,上哪去找搬家工人来搬呀。没办法,我们只好整晚在这里守着家具了……”吴小姐甚是无奈。
怀疑房东故意刁难
看着两个弱女子如此遭遇,围观的街坊都为她俩忿忿不平:“这不明摆着是故意刁难租客吗?这个房东也太无良了!”为何房东会如此刁难吴小姐呢?据吴小姐称,她一直都按时交租,平时与房东并无交恶。
昨晚10时57分,记者两次致电该房东,但对方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据小区里的保安称,该房东已不是第一次这样刁难租客了,“无非是想多扣租客的一些押金”。(记者 黄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