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al的观点比较接近曾经流行的“软件蓝领”的看法,认为“上面”(即管理层)的问题解决了,“下面”(即开发人员)不是问题。这种看法我是严重不同意的。软件开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在这方面与建筑的建设并不能完全等同(一般认为更接近建筑的设计过程)。在这一点上周星星的观点不无道理,即:印度的底层开发人员普遍水平较低,所以他们更适合于这种开发模式。
不过Royal认为的“当我们埋怨看不见伟大的建筑的时候,请不要把责任都推卸到“农民工”身上。”倒是与我在《人件管理与中国古代史:程序员豫让》一文中的观点相近。
周星星说的那个蚁群系统,的确比较接近感觉中印度的情况,也很有一点意思。不过周星星认为印度开发人员水平差,但我认为国内的开发人员水平也是参差不齐,或者说“教育产品质量离散性大”,从某种角度上说还不如印度“教育产品一致性好”,虽然我们的平均水平可能比他们高。在这样一个良莠不齐的人才市场中,大材小用或是小材大用在所难免,加上国内的开发人员中虽然的确有不少比印度强的,但是也不可否认有一些实际上比较差的却自以为比较强,这些都将造成更为不利的影响。
不过总的来说,两个的观点都有各自的道理:Royal认为问题在“上面”,是因为我们“上面”的人不如印度人会管理;而周星星则认为问题在“下面”,是因为“下面”的人比印度人强,不能按印度的方法管理。如令狐所说:
这种东西其实有点哲学的味道。就像xx主义一样,有些人说这个好有些人说那个好,其实都可以,就看具体如何实施了。有些东西大家都在摸索,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
总之国情不同,套印度的路子是不行的。
套路子是不行的。怎么走绝对需要自己摸索。现在我们的xx主义已经在摸索中慢慢前进了,这个软件模式起步更晚一点而已。
总之是肯定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
邓爷爷说的好啊,摸着石头过河嘛,错了可以改嘛,弄一些城市(企业?)试点就行了。
其实这种想法应该不少软件公司都会有,只是这很容易走出岔子来,问题就在于那些搞试点的人。每个头目上去就有自己的一套,试来试去乱的说。
呵呵,这种问题牵涉可就大了,不是软件业的问题了。
不过换头目不是重点,重点是换制度。这个涉及你说的那个人治法治的问题。如果制度是某人指定而不是公司全体认知的,总归是有问题的。
法治才是王道。8过在中国的环境下,法治有法治的问题。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连人治都搞不好。所以我写了《软件与中国古代史:大历史观》,就是想讨论一下在现在环境下如何走好人治的道路。个人认为我们既然无法改变这样一个人治文化的环境,那就只有屈从了。这可能是一条更适合我们的自己的软件发展之路。
用一句MOP上经常被引用的“名言”来作个结尾:生活就像强奸,如果无力反抗,就闭上眼睛享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