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d foo(const char **p){}
int main(int argc, char **argv){
foo(argv);
return 0;
}
在linux(c)下编译上面的代码,编译器会发出一条警告:
warning: passing arg 1 of `foo' from incompatible pointer type
(警告:参数与原型不匹配)
要是上面的赋值合法,必须满足下面的条件之一:
两个操作数都是指向有限定符或无限定符的相容类型的指针,
左边指针所指向的类型必须具有右边的指针所指向类型的全部限定符。
先看一个简单的例子:
char *cp;
const char *cpp;
ccp = cp;
左操作数是一个指向有const限定符的char的指针。
右操作数是一个指向没有限定符的char的指针。
它满足上面的条件,见下图:
对于文章开头的问题,我们可以参照下图:
p和argv都指向无限定符的指针(cp和ccp),
但由于cp指向的类型为char,而ccp指向的类型为const char。
可得知:
cp和ccp所指向的类型是相容的,而且它们本身都没有限定符,所以符合标准的约束条件,两者之间进行赋值是合法的。
但相容性是不能传递的。
p和argv都是不带限定符的指针,但它们所指向的对象是不同的,所以它们之间不能进行赋值,故编译器会进行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