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青年为什么喜欢北京?

2011年04月03日 08:06 来源:新民网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北京,鼓楼大街的月亮   一年半以前,我大概二十七岁零一百多天的样子。那天是个雪天,那年北京的雪来的真早。我站在六楼,南五环西红门的六楼,想着:我要从北京离开了,我再也不想在这里呆着了,我太穷了,我难受了。   我记错了,那天不是雪天,而是雪后的第一天。总之那年的雪来得真早。下完雪就出了太阳,我站在我最喜欢的那个大阳台上,看着雪后的路上,人们走走停停。   电脑里不知道放着谁的钢琴曲,挺好听的。我收拾我的东西,我的车票是第二天中午的,车票的目的地,是广东佛山。   几分钟后,就变成了老狼的歌,“北京是个站台,每个夜里都有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那个老式的先锋音箱,声音出奇地好,每个字都像从嗓子里唱的。再加上外边下着雪,很多人在雪地里疯玩着,而我的房间里空荡荡的,这让我难受了好大一会。   我蹲下去摸那个音箱,那台老式的先锋音箱,足有我的电脑机箱那么高,木质的外壳落满了灰尘。那是一个叫张延的蒙古朋友送给我的,我都不记得和他怎么认识的了,就记得他是学美术的,和我一样喜欢民谣。他和我当了一次难兄难弟,在芍药居的地下室里,我们租了一间房子,睡在一张床上,每天睡觉前不知道聊什么,总会笑到肚子疼。那是我们刚刚毕业两年的时候。   张延从北京走的时候,把他的先锋音箱送给了我,他又给了我一件T恤,上面写着:“SUMMER”。这让我记住了,他走的时候是夏天。   他走的前一夜,我和他在某个小区门口喝酒。他忽然说:“要是有天我回北京,你得让我能够找到你。”   那天晚上女朋友回来的很晚,她回到家的时候,我已经差不多喝醉了。   那是我和她最后一次像个朋友一样谈话。   她问我:“你是不是特喜欢北京?”   我说:“我特喜欢这,也受够了这。”   她说:“我一点都不喜欢这里,我早晚是要回到南方的。”   她说完这句话,我又一次知道了,我和她肯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这里,我只能告诉她,我是个恋旧的人。   那天晚上我差点放弃了离开北京的打算。女朋友很平静地跟我说,让我先到南方安顿下来,她随后就去。我们其实心里都能感觉到,那天晚上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分别,但我们都异常平静。   我和她躺在床上,一起看《夜店》。一个满是食物和水的地方,来了各种各样的人,每个人都是无意识地演着自己的喜剧,即便不能愉悦你自己,也能愉悦别人,热热闹闹的。即便你像水哥一样到四十岁了都一事无成,还是会有个老板娘在一夜之间爱上你。   夜店那部电影拍的一直是晚上,我却觉得,一直北京明晃晃的大太阳跟着我。   就要离开这了,我看得心里难受,她沉沉地睡着了。   我爬起来,站在阳台上,看外边的雪还在下着。我走到我的书柜那里,一遍遍地摸着那些从大一就留下来的书,一边想着:这本书是A送给我的,那一年,我和他在通县形影不离,那年的通州,梨园还是一片废墟,我们骑着自行车去那里学鼓。这张CD是那年在迷笛音乐节上买的,那年我和B在一起,那年,B年轻的样子还在我脑海里。我走了,这些事情,在广东,说给谁听?   我想,我是不是一不小心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北京离广东那么远。   第二天的中午,女朋友送了我。我和她路过小区门口的烟店,老板是我的朋友。我忽然停下来说:“我去买包烟。”   老板把烟递给我,看着我厚厚的行李,问我:“出远门啊?”   我说:“嗯。”   我就这样出了远门。二十几个小时之后,我在亚热带和热带的交界处,下了车。我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把我的青春抛在身后。   我很快在这里的一个地方上了班。我每天吃白斩鸡、喝靓汤、抽红双喜,在十二月穿着短袖T恤在街上闲逛着,听着粤语歌曲。我挺怀念我扔在北京的那件印着“summer”的T恤,我不知道他的主人是不是回北京找了我。我的手机号码已经换了。   我很快开始怀念北京,连整个北方我都怀念。我想看见寒风,在寒风里抖抖嗖嗖地回到有暖气的房子,和一群正常得不耐烦的人聊那个叫理想的东西。这会,我躲他们太远了。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北京这个地方的。我只是觉得,我的青春留在了这里,我就一直不愿意离开,似乎去了另外一个地方,就如同丢了自己。   我是十九岁来的北京。二十三岁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身无分文,我本来以为自己就要死在这了。那段日子,每天入睡前,我捏着口袋里的几十块钱,就会想:不知道哪天会死在这。   二十三岁挣了第一笔1500元,我去天通苑找房子的那天,风真的很大,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记得我在那个偌大的陌生小区里走着,迎着寒风,样子肯定是卑微可怜的。我在天通苑安了家,一个两室一厅住了三家人,我们每天像一家人一样一起做饭,打牌。在门口遇见的时候,还说一句:“嘿,哥们!”   楼下住着一个河南小老板,他开了一家小超市,非要和我认作老乡。在一个繁星密布的晚上,夏天的风吹着我,我在他家吃鱼,听他跟我说:“我是92年来的北京,那会的北京……”   从那以后,我就觉得,北京一定要留在你的记忆里,而不是攥在你的手里,才够味。   刚过完春节,我就辞掉了南方的工作,回到了北京。我回来的时候心情灰暗,觉得这种游荡,不知道跟自己如何交待,跟家人如何交待。为了旅途方便,陆陆续续寄去广东的我的东西,我扔的扔,丢的丢,回来的时候就带了一个箱子。我找到了我离开前的家,我还有钥匙,我打开家门,一把拉住女朋友,我说:“我想留下来。”其实我早就不再爱她了,但我就是觉得,我太可怜了。在这个世界上,我居然什么都没有了。   她却说:“你真没有出息。”   她还说:“北京不适合你,也不适合我。”   我本打算晚上好好睡一觉的,哪怕在沙发上都可以,那里毕竟是我的家。我大学毕业后谈了两次恋爱,第一个女朋友已经不知去向,第二个女朋友和我隔了整个中国。那种滋味太难受了。   我的女朋友在那晚把我挡在了卧室的门外,她关上卧室的门,然后从里面反锁,对我说:“你不该回来的,你这样很没出息,北京有什么好的,挣五千花六千,你真没有出息。”   那天晚上我就走了,我从南五环来到了东六环的画家村,我来到了一个画家的家里。要是我还是十七岁的话,我一准在路边停下来,痛痛快快地哭上一会。那个画家看着我的样子,就说:“别走了这次,大家都想你。”我在他的家里睡了一夜,我难受之极,好像丢了魂。迷迷糊糊睡了一会,我觉得太阳刺眼,我睁开眼睛,那个画家正坐在我的身边;为了怕我醒过来看不到人而难受,他把厨房烧水的蜂窝煤挪到了我的沙发边,看着我烧着水。烧开的水冒着热气,好看极了。   看我醒来,他扔过来一支烟,说:“只有这个地方,能留得下我们这样的人;到了其他地方,我们的心静不下来,别人也觉得我们奇怪。”我看着院子里,我昨晚脱下的旧衣服已经被洗好晒了起来,我心情好了一点。那会是夏天了,早晨还是有点微微的冷,阳光从未来的天上洒下来,清澈透亮的,和阴暗的南方截然不同。我起身看着朋友的画,熟悉的那些书和那几种杂志,我又看见了熟悉的北京,虽然我能感觉到的只是北京的一种样子。但也已经够我熟悉一辈子了吧。   后来,我在大学的旁边租了个房子。住进去的第一晚,几年前的回忆一幕幕地走到我的脑海里。我还是只有那一个箱子,我把那个箱子放在我的头下,我枕着它,如同枕着自己。   我这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个地方:简简单单的物质生活,触手可及的浪漫主义,热热闹闹的理想,清清冷冷的回忆,再来点一见钟情,简直太好了。只有这样,对于我才有存在感。   再后来的一天晚上,我又想,其实就是因为我心里太野了。我总想年轻着,不想变老。所以除了北京这个地方,还真没有第二个选择。(文:马超)   【即时通会员如是说】   可能在他们的心中,北京离梦想的距离比较近吧,留在北京就意味着梦想触手可及。而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谁又会愿意去离开呢?――李特   或许,在文艺青年的眼里,北京离自己的梦想更近。北京的发展空间大,可以锻炼和激发意志和斗志,也是一个生活快节奏的都市,需要不断地提升和完善自己的不足,这一历程也是激发灵感的源泉之一;北京更是一个海纳百川,历史和现代文化极丰富的地带。文艺青年喜欢呆在这,是因为这里有他们追求和努力地方向。为了梦想,与现实擦肩而过,与机遇失之交臂,你愿意吗?――刘鹏飞   北京经济发达历史悠久,文化丰富古迹众多,高等学府遍布,人才密集,又是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当然有很多人向往。不过我没有在那里呆过,也没有想法去那里,喜欢北京的应该都是在那里呆久了产生感情了吧!――汪兰   也许北京本来就是个留着青春的城市,小胡同的灯火辉煌本来就是年轻时候该经历的东西。太多的有关心情的东西能在这个偌大的城市中沉浮,飘摇。对于很多人,学生时代的北京已经留下下了很深的烙印,把青春放着的城市,怎么能不会留着怀念。在这个城市充斥了太多的理想,有弥漫了太多的机会。至少,在找不着北的时候,能容易的找个随性的朋友一起坐着吃个烤串喝个啤酒。这才是文艺青年所想要的生活。――杨文   北京市唯一一个养得起文艺青年的地方。她的魅力在于不确定性,虽然残酷,但是你不知道明天将会得到什么。正因如此,才使得很多有梦青年把青春年华抛洒在这里。北京是个奇怪的地方,官味浓郁、文化味也浓郁。北京是全国唯一一个可以欣赏金钱以外的东西的地方。当然,这里不是天堂,年轻人付出的是梦想得到的往往是失望。但是人们还是前赴后继乐此不疲。――王俊岭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文艺青年,为什么你们都在北京呢?同学在上海呆了一年,回老家呆了一年,那是个真正的文艺青年,画画、写字、听歌、做电影评论、收集各类文稿、做各种杂志剪辑、学摄像、学做片子……然后她今天给我发Email说5月到北京去。她说她觉得北京是个好地方,任何文艺都在那里滋生滋长。我说支持。同时也茫然,北京有那么多村跟区,画家村、摇滚区、各种还没成名的艺术家一堆一堆的聚集,为什么你们都在北京呢?我还是很好奇。――潘昕妙   我也发现了这个现象,在豆瓣上很多摄影达人、文字达人常居地都是北京,我觉得这个不仅仅是文艺青年,很多谋求更大的发展的人都会选择落户北京,定居北京。北京是中国最大的一个发展平台,在这里有全国(只是内地)最优秀的人才、最丰富的资源、最前线的信息,而且这个城市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东西城区)同时不失现代气息(朝阳区CBD),全国各种文化在这里交汇碰撞,能够给文艺青年一个展示自己的平台。在北京生活物质方面可能不如家乡,但在这里文艺青年能够得到最大动力去实现自我价值。――高欣婷   因为北京是中国的文化中心之一,而且是最大的那个。聚集的人多了,故事多了,自然也就越来越多了。就跟大水滴容易吸附小水滴一样。至于深层原因,政治经济首都因素那算大的,骨子里的小情调嘛,我这个没去过北京的人就真不懂了……――夏阳   这篇文章有种让我想哭的冲动,像是一个破败不堪什么都不拥有,却拥有“梦想”这个最庞大最有动力希望的人。“就像很多人一样,最开始觉得应该拿青春祭奠那里,觉得必须去那里奋斗,红尘在那里,人世都在那里,后来很多人就去了那里,颠沛着磨损着又舍不得离开”,可能因为梦想,可能因为执念,可能因为不现实,只能说文艺青年都爱北京。我一个朋友对我说,来北京吧,带你看后海,去南锣鼓巷,似乎北京的标志已经限定了。――胡倩   北京,作为我们的首都,作为一个政治文化中心,呆在北京就意味着有美好的未来、光明的前途,这样也能够显示自己实力的强大。只是呆在北京就一定能够成功吗?我看未必,环境的作用是很重要,但是过分强调环境反而不那么好,毕竟只要一个人有能力,在任何地方都是能够发光的。――李斐   对我来说,是否喜欢一个城市,和这个城市里的朋友的数量和质量有关。如果我是一棵蒲公英的种子,那么每一个朋友都是我向土壤扎下的根须,朋友越多,友谊越深厚,则根扎得越深,越不可能离开。我并不喜欢北京,只是,这里有太多不可割舍的朋友。我只是喜欢与朋友在一起的快乐。至于文艺青年,为什么喜欢北京,我确实不了解。我本人不但不是文艺青年,更对这个群体没有丝毫的了解,非常陌生,总觉得他们非常神秘,非常特别,不可理解。所以,只是讲讲我自己的理由。――龙在天   北京是个很闲暇的城市,很自由,很亲切。北京也是一个包容的城市,在这里有老毛也有老外,有摇滚也有德云社,有全聚德也有稻香村。喜欢北京是喜欢北京的生活状态,自由自在,无拘无束。这里是天子脚下、皇城根,同时这里也是世界看中国的窗口。――张欢   文笔很朴素却很深刻,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北京的留恋。我想北京留给他们的不仅仅是青春的回忆,更有年少时的梦想。北京作为首都汇集了各界的精英,这里包罗万象,更容易让文人找到生活的素材,激发创意灵感。有故事的人才是最有魅力的人,北京,让更多的人每天都有不同的故事发生。――程鹏丽   我总想年轻着,不想变老。所以除了北京这个地方,还真没有第二个选择。老马的这段话直击每个喜欢留在北京的年轻人的七寸,膜拜。――笔笔的笔   到广州快一年了,还是很想念北京的,阳光很耀眼,空气冷冷的很清新。――王三   我觉得北京是个包容性很强的城市,什么样的人在那里都能找到同类。回想起来除了现代化的那些东西,北京有太多让我觉得舒服的东西,空气里的气息,冬天的阳光,胡同里的树,这些东西无一不透漏着一种慢悠悠的情怀。最让我觉得舒服的是北京的人,记得初到那里的时候克服了被人敲诈的疑虑扶一个眼睛不好的老奶奶过马路,那老奶奶跟着我小跑着一路“祖宗啊,姐们儿你真好”地喊,让我发自内心地笑了。还有跟看门大爷和小店老板斗嘴,让我觉得连出门买个东西都有意思。但虽然我喜欢北京,我却不能因为这些而选择生活在那里,只要有朴实的心,在哪里都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至于文艺青年,北京是文化中心,可能呆在那个氛围里会觉得不寂寞吧。――杨弼麟   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也是从事演艺工作者最有可能一夜成名的地方,所以,文艺青年在浮躁、急功近利的年代,一样都向往到北京寻找梦想。我们还是要回忆鲁迅在1936年逝世前告诫自己孩子的话: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与有志者共勉。――栗彦卿   曾经在北京呆过两年多,那里有我最美好,最难忘的回忆。那里是梦想的天堂,是青春放飞的地方,喜欢北京的公园,尤其喜欢一些北京的古代建筑,但北京又不失现代气息,它是唯一一个古代与现代气息相结合的城市。北京的政治,文化氛围比较浓厚,虽然北京是个现代化的国际都市,但依然有浓厚的老北京的味道。以前的名人、作家大都与北京这个城市有关,那里有来自不同地方、不同生活经历的有事故的人。文艺青年总是能跟故事相联,正如作者所写:“简简单单的物质生活,触手可及的浪漫主义,热热闹闹的理想,清清冷冷的回忆,再来点一见钟情,简直太好了。只有这样,对于我才有存在感。”这或许就是文艺青年喜欢留在北京的原因吧!――杜文进   大气,有文化,除了钱,还有很多可谈的。――西铭   简单说来理由就是三个字:凑热闹。此话非褒非贬。热闹的地方自有它的魅力,但也有它的烦扰之处,而让人又爱又恨才是一个东西最有魅力的体现。――阿布   因为对它还抱有希望。――潘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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