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等程序对象的问题

最近在上程序设计语言原理,老师问我们C/C++、Java中的头等程序对象,之前没接触过,想得不太明白,请各位老师同学给予指点~

下面是教材上提供的一些相关概念:

程序中的值包括:
     字面量(整、实、布尔、字符、枚举、串)。
     复合量(记录、数组、元组、结构、表、联合、集合、文件)。
     指针值。
     变量引用(左值、右值)。
     函数或过程抽象。
    每一语言不全部具有以上种类值。例如,C的结构相当于记录,ML则都有,且有差别,Pascal有集合其他语言没有。ML没有指针等等。
    值既然相当于数学中的计算对象,它就应该具有和数学对象一样的权利,如可出现在表达式中求值;可作参数和函数结果值;它可以构成复杂的结构值(如矩阵、向量、张量等)。在程序语言学中我们把相当于数学对象的程序对象叫做头等对象(First Class Objct,也可叫作第一类对象、头等公民),因为它们作为运算对象的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程序对象的权限具体说来是:
     可作为操作数出现在表达式中求值。
     可作为单独的存储实体。
     可作为参数传递到过程或函数。
     可作为函数返回值。
     可以构成复杂的数据结构。

    但并非所有程序设计语言的对象均具有以上权利。函数抽象(即函数名)在多数过程式语言中是不能作函数返回值的。在Ada中甚至不能作为参数传递,更不能构成复杂的数据结构。只有函数式语言可以。显然,一个函数的输入参数是函数抽象,那么该函数必然是高阶的(c++中的函数对象和谓词函数)。若返回值又不能是函数抽象就有点不伦不类了。语义上难以描述。递归函数是特殊的高阶函数,要回避它又不行,所以,现代语言希望把函数抽象、变量引用都作为头等对象。
    数组元素(单个)不是可存储体,也不能作为函数返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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