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说明对象创建时构造函数的执行顺序,对象成员的初始化顺序;对象销毁时析构函数的执行顺序,对象成员的销毁顺序。
“对象的构造从类层次的最根处开始,在每一层中,首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然后调用成员对象的构造函数。析构则严格按照与构造相反的次序执行,该次序是唯一的,否则编译器将无法自动执行析构过程。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成员对象初始化的次序完全不受它们在初始化表中次序的影响, 只由成员对象在类中声明的次序决定。这是因为类的声明是唯一的,而类的构造函数可以有多个,因此会有多个不同次序的初始化表。如果成员对象按照初始化表的次序进行构造,这将导致析构函数无法得到唯一的逆序。”(引用自References[1])
从这里看,每种语言特性的存在必有其原因,学习这些特性就是理解这些特性存在的原因。
下面的一段代码是对上面这段话的说明,其中有4个类Foo, Bar, Base, Derived,它们的构造函数、拷贝构造函数、析构函数都有信息输出。
#inclu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