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皓专栏 【空谷幽兰,心如皓月】

芝兰生于深谷,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困穷而改节。

陈皓ID:hao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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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card:因为要了解java.nio而搜到了你的文章。才发现,以前就看过关于你的介绍。
感觉学到了不少知识,主要是研究问题的方法。
谢谢~,先收藏下,以后陷入百思不得其解的难题时,就读读这几篇文章找找感觉:)
babaoqi:学习一下
顶一个
Scratch:感谢陈老师。您让人真的很尊敬!!!
yafeng0120:#define MAX( (a), (b) ) (a)>(b)?(a):(b)

像这样的宏还是不安全的,应该在整体前后再加上括号,因为MAX((a),(b))还可能会与其他表达式共同计算,例如 5 * MAX(5,1)。

#define MAX( (a), (b) ) ((a)>(b)?(a):(b))
jzgnh:C++是天才写给天才用的 这个有点过了~
c++ 其实没你说的那么复杂,我感觉如果明白了C语言,那些C++的东西都一样的,只是有些工作本来是自己做,但是现在交给了编译器而已,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通过n多种方法来分析到底编译器是如何做的,明白了其实C跟C++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至于怪异写法的问题我感觉C的怪异写法似乎更让人难以琢磨,呵呵~但是现在的"un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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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绝不妥协收藏

    新一篇: “清华大学出版社抄袭事件”——章忆文给我的短信 | 旧一篇: 清华大学出版社“抄袭事件”回放

      上周在BLOG上把“清华大学出版抄袭事件”来龙去脉说明了一下。看到了很多网友的评论和留言,各种观点的都有,在继续这篇文章之前,我把评论比较集中或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几个贴子罗列以下,大家可以看看各种不同的评论和看法。

      在这些评论中,有许多人觉得这件事情已是司空见惯,没什么大不了的,持一种消极或是放纵的态度,这让我比较无奈。现在学术界的抄袭现象已是非常的严重,正如我一位朋友所说的,现在学术界比其它界更为无耻。的确,现在的学术界似乎充斥着大量的不良风气,在大家抱怨这种坏风气的时候,我们也应该想想我们自己。我们放纵的态度,我们无所谓的态度,我们屈从于名利的态度,正是这些态度让这帮人有恃无恐,让这帮人无所畏惧进而肆无忌惮。

      老实说,对我个而言,上法院相对于和出版社私了来说,上法院无疑是一步“臭棋”,上法院后整个事情会变得特别麻烦,不但会把我的工作和生活搞乱。而且,即使胜诉,所得到的赔偿也是微乎其微的,估计还不够支付律师的费用(有律师向我索要3万元的律师费)。并且,我还会以此和别人结仇,与人结仇就好像一个地雷,不定什么时候就被踩爆了。从私了的角度来看,私了下来出版社还会给我诸多的“优惠的福利”,似乎对我的“名利”更加有利,而且还是一种类似于“双赢”的做法。

      也有许多朋友,包括我的亲人都不理解我为什么宁可自己掏钱也要上法院去告,而不愿意去接受那些对大家都有好处的条件。李万红和章忆文都对我说过,你上法院去这件事会对你有什么好处?你为什么要去做一件对你自己都没有好处的事情呢?


      哎,跟他们怎么说他们都不会明白的。

      其实,这就好像一个天枰,名利在一边,同这种风气挑战放在另一边。出版社说如果私了,可以为我做种种事情,帮我出名。这是看起来的确是非常诱人的条件。不过,出版社也太瞧不起我了,即使是我想追逐名利,我想,我也有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这一目标的自信,我还没有笨到通过与他们为伍来换取名利,这对我来说完全就是一种自暴自弃。

      天枰的另外一头有着极不确定的东西。但那却让我感到一种兴奋。它让我感觉到了那种“惩恶扬善,匡正祛邪”的快感,我喜欢这种感觉,从我还是个光屁股的小孩子起,我就喜欢这一类的故事。虽然这样做可能会给我带来负面效果,但我天生就是这么一个“轴”的人,我喜欢暗自追逐我内心中属于我自己的那份骄傲感和自豪感。

      前些天,有朋友和我谈及此事时,觉得我似乎有点“一根筋”,觉得我和众人不一样,我对他说,Google和Baidu的不同,就在于Google不会因为一点小钱而出卖网站的排名。我想,这就应该是我和大众不同的地方吧。

      惩治这种学术界的抄袭风气,比起获得个人的利益而言更为重要,也更有意义和更具价值。为了这个意义,我愿意全力以赴,至于,放弃或是付出一些个人的私利又有何妨呢?!

      这件事一定要诉诸于法律,无论我付出多少,一定要让这些人为这件事情付出为之阵痛的代价。并以此对其他想要抄袭、正在抄袭或是已经抄袭的人形成一种威慑。更希望我的行为能够让在网上共享自己知识的原创作者们勇敢地与这种风气做斗争,绝不妥协!

      有的人在妥协,而我却绝不妥协!!!

    发表于 @ 2006年03月23日 22:58:00|评论(loading...)|编辑

    新一篇: “清华大学出版社抄袭事件”——章忆文给我的短信 | 旧一篇: 清华大学出版社“抄袭事件”回放

    评论

    #路过 发表于2006-03-23 23:35:00  IP: 202.204.57.*
    看过您这件事的大致经过,看到许多网友的讨论,我对您的做法完全支持,现在搞猫腻的都是那些很有权威或者很有势力的机构,正是zf的放纵使他们为所欲为,应该好好的教训他们。坚决支持!!
    #非典型秃子 发表于2006-03-24 13:38:00  IP: 61.152.132.*
    本来我只是一个看客,但是实在欣赏楼主的“一根筋”的态度。
    坚决支持楼主!!
    #it盲流 发表于2006-03-24 12:05:00  IP: 59.158.182.*
    支持!
    #fatalerror99 发表于2006-03-24 12:12:00  IP: 211.94.229.*
    在CSDN还是有很多人支持您的,大概是这里有不少原创作者吧。
    #x 发表于2006-03-24 14:24:00  IP: 220.173.135.*
    我同样欣赏你”一根筋“的态度,切齿痛恨一切抄袭
    #猪导时代 发表于2006-03-24 14:25:00  IP: 220.162.63.*
    上告法庭的唯一好处就是可以维护你自己的劳动成果!再怎么说那都是你自己的,他们凭什么想拿就拿??

    现在的社会说什么要惩治学术届的不良之风气,那不是单单靠打官司才能解决的!
    我的观点是,如果每个原创作者都能很坚定的为自己的劳动成果,为自己的利益去争取,去维权,那即使有再大的利益,也不会动心的!

    因为个人的东西毕竟是个人的,知识更是无价的,
    鄙视那些老鼠屎式的人物,
    #飞熊 发表于2006-03-24 14:50:00  IP: 59.44.116.*
    告完再说不妥协。做点实际的,大家支持你。
    #鏇剧墽鏆楅瘖 发表于2006-03-24 15:01:00  IP: 210.75.13.*
    你要打官司惩治这种学术界的抄袭风气 表示代表一个阵营了。

    如果要大家之持的话 可以公开银行账号 大家汇款给你
    #陈皓 发表于2006-03-24 15:06:00  IP: 210.82.49.*
    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在经济上大家不要担心,钱我不缺,我的经济还是有这个承受力的。花再多的钱我也不在乎。
    #terrylai 发表于2006-03-25 12:41:00  IP: 222.20.58.*
    只有大家都支持知识产权,我们的民族软件行业才有希望啊。支持陈皓。
    #再次支持陈皓  发表于2006-03-25 14:35:00  IP: 60.176.249.*
    支持!!
    #saga 发表于2006-03-26 07:56:00  IP: 43.244.104.*
    虽然我在这里发表了一些非主流的观点,但是我也非常同意[学术界的抄袭现象已是非常的严重]这个观点。

    关于诉讼费,我建议可以由作者或者志愿者发起一个基金。让我们这些网友不仅在言论上,而且在实际行动上也支持作者。这个基金的费用,诉讼结束以后,可以捐给慈善基金。
    #Adison 发表于2006-03-26 12:30:00  IP: 59.42.32.*
    绝对支持!
    #Joran 发表于2006-03-26 15:19:00  IP: 219.131.196.*
    坚持住,千万别放弃!
    #wl_99888 发表于2006-03-26 21:53:00  IP: 219.242.118.*
    支持,告死他们!
    #aceouter 发表于2006-03-27 09:23:00  IP: 219.133.117.*
    这样做人,才无愧于心!支持你!!
    #dafeiying 发表于2006-03-27 12:44:00  IP: 218.17.221.*
    坚决支持
    完全拥护
    #xp 发表于2006-03-27 13:31:00  IP: 218.18.148.*
    国内很多所谓“专家”出书都是抄袭帮助文件,让人大感上当,是要惩罚一下了
    #xyuan007 发表于2006-03-27 13:53:00  IP: 192.168.202.*
    支持!
    #支持 发表于2006-03-27 16:49:00  IP: 61.173.153.*
    这种事情法律解决最ok.
    #clawhammer 发表于2006-03-27 15:45:00  IP: 219.140.60.*
    支持!终于有人肯站出来说真话了,哈哈!
    #cram_for 发表于2006-03-27 17:48:00  IP: 221.220.126.*
    个人作为弱势群体已没有什么值得依靠的东西了,以前可以寻找‘组织’,去感受‘组织’的温暖,现在呢?“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多数个人在寻找自己的‘点心’,忽略了自己的社会责任,呵呵,‘社会责任’现在很少提起的一个词,我们都生活在这个地方,我们就有责任去创建更公平合理的生存环境,不要再指望那些名望贵族了,他们只会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贪得无厌的本性只会驱使他们更长久的把持手里的权利。
    To:陈皓
    首先感谢你的‘斗士’精神,忘记谁说的:成长即是妥协,向周围环境的妥协,放弃,放弃一直固守的东西。人生很多宝贵的品质就是在一点点妥协与放弃中丢失的,再也找寻不回,我也慢慢变的麻木不仁,自己渐渐容入社会,失去了自己的性格,象时间长河中的一粒细沙,随波逐流,漂摆不定。从你这我看到自己的不足,感觉惭愧。。。
    如果最后走上法庭,哪怕找寻不到期望的公正,也不用太过失望,在一个失衡的天平上怎能找到公正。
    感谢FSF给我们带来的自由世界,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自由,更有了摆脱专制创造自由世界的机会
    #S27 发表于2006-03-27 20:30:00  IP: 221.219.199.*
    说得好,现在社会上很多现象都是我们放纵的结果,一方面我们抱怨,另一方面却又无所作为,支持你!
    #cram_for 发表于2006-03-27 20:33:00  IP: 221.220.126.*

    To 陈皓

    哈,如果你是这个社会的异类,我对它更没信心了,玩笑 :)
    想想,超过10亿的人口加一起的力量有多大,共同推动着社会‘前行’,也容易想到如果这力量被扭曲会有多可怕,一个惟利是图的群体有多恐怖。你我作为其中的一分子,很渺小,但我们不是盲从的木偶,我们有自己的脑壳,有自己的眼睛,有什么理由湮灭自己宝贵的东西呢?
    既然有机会站出来就没理由退缩,社会这个肌体有太多的‘毒瘤’,以前潜伏着慢慢生长,现在都不怕阳光,可能经过升级了。我们应该把它摆在桌面,让所有人都看到,只有这样才可能把其中的‘虫子’清理干净,象开源项目,把整个项目让所有人看到,就能清理出尽量多的'bug',其实本应如此,我们共同组成社会,每个人也应该分担一份责任。
    You're not alone...
    #cram_for 发表于2006-03-27 20:38:00  IP: 221.220.126.*
    那些丢失自己的可怜虫,他们没一天为自己活着,忙忙碌碌,只为了那些不见底的欲望,为了那些磨掉自己的一世,
    #陈皓 发表于2006-03-27 18:16:00  IP: 210.82.49.*

    To cram_for

    非常认可你的留言。无论天秤如何失衡,无论是否向身边的环境妥协,我觉得第一件事应该是先去力所能及地去争取,去力所能及的改善,这是不仅仅是对社会的负表,也是是社会前进的原力,更是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交待。

    感谢你的留言。你让我看到了我并不是这个社会的异类。谢谢。
    #alexanda2000 发表于2006-03-27 18:45:00  IP: 219.137.34.*
    坚决支持!!
    #yamijia 发表于2006-03-27 19:06:00  IP: 218.247.0.*
    支持!
    #陈皓 发表于2006-03-28 12:03:00  IP: 210.82.49.*

    To Cram_for:我希望我此次的这个行为能够唤起大家在心底下摆放已久的,曾经还在年少时拥有的那份激情,那份正义感。再次感谢你的留言,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到其中,能够重新拾起已经被我们丢弃了的“社会责任感”。
    #charon 发表于2006-03-30 10:45:00  IP: 220.189.223.*
    陈兄弟,你也是抄的,难道你就抄得问心无愧?
    建议好好去读一下gnu网站上的gfdl自由文档许可证,你已经严重违反了!!!!
    抄也抄得这么正义,不容易啊.
    #猪导时代 发表于2006-04-01 11:21:00  IP: 220.162.66.*
    to ASDF:
    觉得你像白痴啊,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公道自在人心”????
    这你也说得出来?一大弱智!
    #孤帆 发表于2006-04-02 12:30:00  IP: 61.144.79.*
    说实在的买技术类的书我很少买国人写的,不是我不爱国而是那些家伙都是惟利是图的家伙一次次欺骗我们的民族同情心!
    看看国人写的技术类的书有几本没抄的,抄的好的就算了,抄的垃圾的我花了老爸老妈的血汗钱还一点收获都没!
    我做为一个经常买书的学生强烈支持陈皓告她!而不是私了,我更希望此事件能对中国出版业能产生强烈的影响!!
    强烈支持陈皓告她!强烈支持陈皓告她!
    #陈刚 发表于2006-04-11 18:12:00  IP: 220.231.14.*
    绝对的支持,并深深赞同陈皓想法
    #SW515 发表于2006-05-10 13:25:00  IP: 218.17.231.*
      强烈支持楼主维权下去!!!决不妥协!

      只要事实是他们抄袭了你的作品,无论多寡都已经构成侵权,更可恶的是他们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嘴脸。现在,中国的学术腐败已经到了人神公愤的地步了,无论别人怎么说,炒作自己也好还是其他的沽名钓誉也罢,楼主这种决不妥协的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行为在我看来却是英雄之所为!我支持楼主!

      ——今天对这种丑恶行为在他人身上的纵容就等于放纵明天在自己身上悲剧的重演!

    *************************************************
    同时向楼主致敬,向楼主学习这种不畏“强权”、决不妥协的勇气和傲骨!
    #AaronChung 发表于2006-09-19 23:02:00  IP: 219.220.144.*
    一定要支持下去啊~~~
    一定要支持到立法阿!!!
    #SINOE 发表于2006-10-14 14:58:00  IP: 220.168.66.*
    一定要支持下去啊~~~
    一定要支持到立法阿!!!
    坚持!
     支持! 
       支持! 
         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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