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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韩锋、小文、ada及珏林感伤的留言,我感到有责任给些精神抚慰,我承认,诚如一些朋友对我的评论,我是一个极其理性的人,有时给人一种压抑和刻板的感觉,但是还是想发点感慨,去处自我欣赏层面,或许会给大家一些理性思考问题的空间。
早晨我又看了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我想寻找答案,究竟是什么力量导致了人们生活在卢梭所说的“枷锁之中”,是人类理性至上,还是集体力量?
我的哲学观深受马克思辨证法的影响,注定了我没有主导哲学思想,是一种飘摇于左和右的世界观,正如我所欣赏萨缪尔森的折衷主义思想。早期我深受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影响,挑战权威,“在真理面前,我只向老人和孩子低头”曾经是我的信条;然而现实,究竟是什么力量使我成为嵌入在社会网络中一个芸芸众生?我曾经的信念为什么让位于自卑?
我和同学闲聊哈耶克的思想,突然得到了一些启示。哈耶克指出,人们在孜孜追求财富和声誉,等到人们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却发现结果偏离了自己的初衷,人失去更多的东西,人们收获的是更高的期望或者毋宁说是失望。大师们充满睿智的语言,值得我们后生品味良久。斯宾诺沙关于人不过是灵魂的肉体而已,异工同曲。事实上,我们说人与人(包括)组织不过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的联结。斯宾塞说,契约可以达成自发的交易。但是我们看到的是尔虞我诈。迪尔凯姆虽然作了修正——如果说契约导致自发的交易,那么存在契约的非契约基础,即非强制化的道德约束(信任);可是我们仍然无法理解机会主义的横行,以及自愿所导致人之异化。
如果哈耶克的“市场的奇迹”可以和巴纳德的“组织的奇迹”相媲美的话,那么那一个以及在什么地方会表现更好?这是威廉姆森提出的命题。马克思"韦伯与卡尔"马克思关于人性之异化的论战,他们之间有什么异同?
我的理解,就自由主义思想,无论哈耶克的自发机制创造的“市场的奇迹”,或者斯宾塞说,契约诱导自发的交易,抑或迪尔凯姆的信任机制,弊端在于把制度层面的东西当作恒久不变的东西。
就社会主义实践者卡尔"马克思的思想而言,克服了自由主义分析范式的弊端,强调复杂的制度应该起到决定性的力量,这里虽然引入了制度作为内生变量,但是把资本主义制度简化为资本对劳动的占有,严重把问题简单化了。人之异化的结果在于资本占有的不同,决定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
马克思"韦伯虽然也强调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他比卡尔高明之处在于,他给出了人之异化更为普遍性的解释——科层制、权威关系或者说官僚体制,导致人性的异化。权威包括——rational-legal,
Charismatic和traditional三种类型,虽然,他们具有“终审审判的权利”,但是他的最高境界来自于共同的和稳定的价值体系;或者巴纳德所说的权威来自服从而不是权力。处于这种体系图谱的中间地带,需要约束和牺牲人的自由的权利。这就是我所理解人之异化的本源。
当然,我们如果抛弃意识形态这个偏见,我们可以拓宽张维迎的理解,资本关系不过是权威关系的延展。
需要深刻地指出,我这里无异于否认人的主观能动性。我内心深处讨厌一些所谓博士,特别是MBA那种狂妄而浮躁的心态,(例如我所见证的川大的、电子科大的MBA,财大的我不便评述),这是一个强调身份和等级科层的社会,比拼的是实力,这个社会不相信眼泪和伤感。罗珉教授指出,人是可以主动适应外部环境的。尽管我们没有能力实践朝鲜金氏父子创造的“主体思想”,用于创造和改变环境。所以说我们要保持恬淡的形态,去接受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