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我们来说说Java的三个简单的特性,泛型,枚举和注解。
一 泛型
我们举集合的例子来讲,如果没有声明集合的泛型,那么就会采用默认的Object对象作为其泛型,即任何Object子类的对象都可以进入集合,那么当我们值需要纯数字进行操作时,当我们从集合中取出数字并且用数字类型变量接收时,就会出现类型转换异常。所以我们为了预防以上出现的两种问题,才引入了泛型这个概念。说白了,泛型就是为了规范集合或者类中传入的对象的类型而存在的。
在讲泛型时,我们顺便说一说集合的遍历。集合的遍历有两种方法。
① 使用强制for循环
for(Map.Entry<String,String> entry:map.entrySet()){
syso(entry.getKey()+entry.getValue())
}
这其中,map对象的entrySet()方法会获取map对象的entrySet集合,然后遍历entrySet集合中的每个对象,再由getKey()、getValue()获取每个entry对象的key和value值。
② 使用Iteretor迭代器
Iterator iterator = map.entrySet().Iterator();
while(iterator.hasNext()){
iterator.next();
}
首先根据map对象的entrySet()方法获取entrySet集合,根据entrySet集合的iterator()方法获取迭代器。再由迭代器的hasNext()和next()方法来循环迭代遍历迭代器的对象。
二 自定义泛型类(接口)和泛型方法
当我们实例化反泛型类对象时,若指明了泛型的类型,那么这个对象对应的类中所有使用泛型的位置,都会变为实例化中指定的泛型的类型。
在继承泛型类或者接口时,可以指明泛型的类型,也可以不指明泛型的类型(不指明默认为Object类型)。
泛型方法的定义方式
public <E> E getE(E e){return e}
较之普通方法而言,不同的是<E>这个,只是为了单纯的声明这个方法是一个泛型方法。
三 泛型与继承的关系
Object[] o=bull String[] str =["1","2"] o=str 是可以的,若A是B的子类,则A[] 也是B[]的子类。
但是,若A是B的子类,则List<A>不是List<B>的子接口。即泛型类不支持像数组那样的自动向上转型。
四 泛型的通配符 --?
List<?>:表示其中可以填写任意类型的对象。
List<? extends String>:表示其中可以填入String或其子类的对象(虽然String没有子类)。
List<? super String>:表示其中可以是String或其父类的对象。
注意:静态方法中不可以用泛型
catch代码块中不可以用泛型
五 枚举
这个基本很少用,了解就可以,这里暂时不予讲解。
六 注解
注解是代码中的一些特殊标记,这些标记可以在程序编译(override检查重写方法是否满足条件)、类加载、运行时被读取,并执行相应操作。通过使用Annotation程序员可以在不改变代码逻辑的情况下,在源代码中嵌入一些补充信息(类似于Java的单行,多行注释)。
注解可以修饰包、类、构造器、方法、成员变量、参数、局部变量的声明。
基本注解类型:三个
①override:表示重写的父类的方法,可以用来检查重写的条件是否满足:如检查重写的方法名称是否正确。
②deprecated:表示这个类或者方法是否过时,但是仍然可以正常使用。
③suppressWranings:抑制代码中的警告信息。
自定义注解类:格式public @interface myAnnotation(){}
元注解:修饰注意的注解。retention,target,documented,inherited四种。了解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