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使用abstract修饰符来定义,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定义成抽象类,而抽象类里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规则: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必须使用abstract来修饰,抽象方法不能有方法体。
抽象类不能实例化,不能使用new来创建对象。
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定义成抽象类,而抽象类里可以没有抽象方法。
定义一个抽象类,里面包含抽象方法: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而且抽象方法不能被使用,若想要使用该类的方法必须创建子类继承该类,并且重写该类的所有抽象方法。
当使用abstract修饰类时,表明这个类只能被继承;当使用abstract修饰方法时,表明这个方法必须由子类提供实现。而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final修饰的方法不鞥被重写,所以abstract不能和final同时使用。
当使用static修饰一个方法时,这个方法可以直接通过类名调用,当方法被abstract修饰时,表明这个方法不能被直接只用,必须通过子类重写后使用,当static和abstract同时修饰某个方法时将导致类调用方法出错,因此static不能和stabstract同时修饰一个方法。
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作用:
抽象类是从多个具体的类中抽象出来的父类,它具有更高层次的抽象。从多个具有具有相同特征的类中抽象出一个抽象类,以这个抽象类作为子类的模板,从而避免了子类设计的随意性。
如果一个抽象父类,父类提供了多个子类的通用方法,并把一个或者多个方法留给子类实现,这就是一种模板模式,模板模式是一种常见简单的设计模式。
抽象父类可以只定义需要使用的某些方法,把不能实现的部分抽象成抽象方法。留给子类实现。
示例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