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 Java》Second Edition中文版笔记(完整)

本书全面介绍了如何编写高效、实用、易于理解的Java代码,涵盖对象创建、方法、类和接口、泛型、异常、并发等方面,强调了编程实践和编程风格的重要性。书中提出了许多实用的编程准则,例如使用静态工厂方法代替构造器、避免创建不必要的对象、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Singleton属性、避免使用终结方法、覆盖equals时遵守通用约定等,以帮助开发者写出更高质量的Java代码。
摘要由CSDN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第2章 创建和销毁对象

第1条:考虑用静态工厂方法代替构造器

  1. 一个类只能有一个带有指定签名的构造器。编程人员通常知道如何避开这一限制:通过提供两个构造器,它们的参数列表只在参数类型的顺序上有所不同。实际上这并不是个好主意。面对这样的API,用户永远也记不住该用哪个构造器,结果常常会调用错误的构造器。并且,读到使用了这些构造器的代码时,如果没有参考类的文档,往往不知所云。
  2. 由于静态工厂方法有名称,所以它们不受上述的限制。当一个类需要多个带有相同签名的构造器时,就用静态工厂方法代替构造器,并且慎重地选择名称以便突出它们之间的区别。
  3. 静态工厂方法能够为重复的调用返回相同的对象,这样有助于类总能严格控制在某个时刻哪些实例应该存在。这种类被称作实例受控的类(instance-controlled)。编写实例受控的类有几个原因。实例受控使得类可以确保它是一个Singleton或者是不可实例化的。
  4. 静态工厂方法与构造器不同的第三大优势在于,它们可以返回原返回类型的任何子类型的对象。

第2条:遇到多个构造器参数时要考虑用构建器

  1. 静态工厂和构造器有个共同的局限性:它们都不能很好地扩展到大量的可选参数。
  2. 遇到许多构造器参数的时候,还有第二种代替方法,即JavaBeans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调用一个无参构造器来创建对象,然后调用setter方法来设置每个必要的参数,以及每个相关的可选参数。
  3. 遗憾的是,JavaBeans模式自身有着很严重的缺点。因为构造过程被分到了几个调用中,在构造过程中JavaBean可能处于不一致的状态。
  4. 与此相关的另一点不足在于,JavaBeans模式阻止了把类做成不可变的可能,这就需要程序员付出额外的努力来确保它的线程安全。
  5. 注意NutritionFacts是不可变的,所有的默认参数值都单独放在一个地方。builder的setter方法返回builder本身,以便可以把调用链接起来。下面就是客户端代码:
NutritionFacts cocaCola = new NutritionFacts.Builder(240,8).calories(100).sodium(35).carbohydrate(27).build();

builder模式模拟了具名的可选参数,就像Ada和Python中的一样。

// Builder Pattern
public class NutritionFacts {
   
    private final int ServingSize;
    private final int servings;
    private final int calories;
    private final int fat;
    private final int sodium;
    private final int carbohydrate;

    public static class Builder {
   
        // Required Parameters
        private final int servingSize;
        private final int servings;

        // Optional parameters - initialized to default values
        private int calories = 0;
        private int fat = 0;
        private int carbohydrate = 0;
        private int sodium = 0;

        public Builder(int servingSize, int servings) {
            this.servingSize = servingSize;
            this.servings = servings;
        }

        public Builder calories(int val) { calories = val; return this; }
        public Builder fat(int val) { fat = val; return this; }
        public Builder carbohydrate(int val) { carbohydrate = val; return this; }
        public Builder sodium(int val) { sodium = val; return this; }

        public NutritionFacts build() {
            return new NutritionFacts(this);
        }
    }

    private NutritionFacts(Builder builder) {
        servingSize = builder.servingSize;
        servings = builder.servings;
        calories = builder.calories;
        fat = builder.fat;
        sodium = builder.sodium;
        carbohydrate = builder.carbohydrate;
    }
}

第3条:用私有构造器或者枚举类型强化Singleton属性

//Singleton with public final field
public class Elvis {
   
    public static final Elvis INSTANCE = new Elvis();
    private Elvis() { ... }

    public void leaveTheBuilding() { ... }

私有构造器仅被调用一次,用来实例化公有的静态final域Elvis.INSTANCE。由于缺少公有的或者受保护的构造器,所以保证了Elvis的全局唯一性:一旦Elvis类被实例化,只会存在一个Elvis实例,不多也不少。

//Singleton with static factory
public class Elvis {
   
    private static final Elvis INSTANCE = new Elvis();
    private Elvis() { ... }
    public static Elvis getInstance() { return INSTANCE; }

    public void leaveTheBuilding() { ... }
}

公有域方法的主要好处在于,组成类的成员的声明很清楚地表明了这个类是一个Singleton:公有的静态域是final的,所以该域将总是包含相同的对象引用。公有域方法在性能上不再有任何优势:现代的JVM实现几乎都能够将静态工厂方法的调用内联化。

为了使利用这其中一种方法实现的Singleton类变成是可序列化的(Serializable),仅仅在声明中加上“implements Serializable”是不够的。为了维护并保证Singleton,必须声明所有实例域都是瞬时(transient)的,并提供一个readResolve方法。

从Java 1.5发行版本起,实现Singleton还有第三种方法。只需编写一个包含单个元素的枚举类型:

//Enum singleton - the preferred approach
public enum Elvis {
    INSTANCE;

    public void leaveTheBuilding() { ... }
}

这种方法在功能上与公有域方法相近,但是它更加简洁,无偿提供了序列化机制,绝对防止多次实例化,即使是在面对复杂的序列化或者反射攻击的时候。虽然这种方法还没有广泛采用,但是单元素的枚举类型已经成为实现Singleton的最佳方法。

第4条:通过私有构造器强化不可实例化的能力

  1. 有时候,你可能需要编写只包含静态方法和静态域的类。这些类的名声很不好,因为有些人在面向对象的语言中滥用这样的类来编写过程化的程序。尽管如此,它们也确实有它们特有的用处。我们可以利用这种类,以java.lang.Math或者java.util.Arrays的方式,把基本类型的值或者数组类型上的相关方法组织起来。我们也可以通过java.util.Collections的方式,把实现特定接口的对象上的静态方法(包括工厂方法)组织起来。最后,还可以利用这种类把final类上的方法组织起来,以取代扩展该类的做法。
  2. 这样的工具类(utility class)不希望被实例化,实例对它没有任何意义。然而,在缺少显式构造器的情况下,编译器会自动提供一个公有的、无参的缺省构造器(default constructor)。对于用户而言,这个构造器与其他的构造器没有任何区别。
  3. 企图通过将类做成抽象类来强制该类不可被实例化,这是行不通的。该类可以被子类化,并且该子类也可以被实例化。这样做甚至会误导用户,以为这种类是专门为了继承而设计的。
// Noninstantiable utility class
public class UtilityClass {
   
    //Suppress default constructor for noninstantiability
    private UtilityClass() {
        throw new AssertionError();
    }
    ... //Remainder omitted
}

第5条:避免创建不必要的对象

  1. 如果对象是不可变的(immutable),它就始终可以被重用。
  2. 传递给String构造器的参数(”stringette”)本身就是一个String实例,功能方面等同于构造器创建的所有对象。
  3. 而且,它可以保证,对于所有在同一台虚拟机中运行的代码,只要它们包含相同的字符串字面常量,该对象就会被重用。
  4. 对于同时提供了静态工厂方法和构造器的不可变类,通常可以使用静态工厂方法而不是构造器,以避免创建不必要的对象。例如,静态工厂方法Boolean.valueOf(String)几乎总是优先于构造器Boolean(String)。
  5. 下面的版本用一个静态的初始化器(initializer),避免了这种效率低下的情况:
class Person {
    private final Date birthDate;
    // Other fields, methods, and constructor omitted

    private static final Date BOOM_START;
    private static final Date BOOM_END;

    static {
        Calendar gmtCal = Calendar.getInstance(TimeZone.getTimeZone("GMT"));
        gmtCal.set(1946, Calendar.JANUARY, 1, 0, 0, 0);
        BOOM_START = gmtCal.getTime();
        gmtCal.set(1965, Calendar.JANUARY, 1, 0, 0, 0);
        BOOM_END = gmtCal.getTime();
    }

    public boolean isBabyBoomer() {
        return birthDate.compareTo(BOOM_START) >= 0 && 
            birthDate.compareTo(BOOM_END) < 0;
    }
}

改进后的Person类只在初始化的时候创建Calendar、TimeZone和Date实例一次,而不是在每次调用isBabyBoomer的时候都创建这些实例。

把boomStart和boomEnd从局部变量改为final静态域,这些日期显然是被作为常量对待,从而使得代码更易于理解。

如果改进后的Person类被初始化了,它的isBabyBoomer方法却永远不会被调用,那就没有必要初始化BOOM_START和BOOM_END域。通过延迟初始化(lazily initializing),即把对这些域的初始化延迟到isBabyBoomer方法第一次被调用的时候进行,则有可能消除这些不必要的初始化工作,但是不建议这样做。正如延迟初始化中常见的情况一样,这样做会使方法的实现更加复杂,从而无法将性能显著提高到超过已经达到的水平。

考虑适配器(adpater)的情形,有时也叫做视图(view)。适配器是指这样一个对象:它把功能委托给一个后备对象(backing object),从而为后备对象提供一个可以替代的接口。由于适配器除了后备对象之外,没有其他的状态信息,所以针对某个给定对象的特定适配器而言,它不需要创建多个适配器实例。

例如,Map接口的keySet方法返回该Map对象的Set视图,其中包含该Map中所有的键(key)。粗看起来,好像每次调用keySet都应该创建一个新的Set实例,但是,对于一个给定的Map对象,实际上每次调用keySet都返回同样的Set实例。虽然被返回的Set实例一般是可改变的,但是所有返回的对象在功能上是等同的:当其中一个返回对象发生变化的时候,所有其他的返回对象也要发生变化,因为它们是由同一个Map实例支撑的。

变量sum被声明成Long而不是long,意味着程序构造了大约 231 个多余的Long实例(大约每次往Long sum中增加long时构造一个实例)。结论很明显:要优先使用基本类型而不是装箱基本类型,要当心无意识的自动装箱。

真正正确使用对象池的典型对象示例就是数据库连接池。建立数据库连接的代价是非常昂贵的,因此重用这些对象非常有意义。而且,数据库的许可可能限制你只能使用一定数量的连接。但是,一般而言,维护自己的对象池必定会把代码弄得很乱,同时增加内存占用(footprint),并且还会损害性能。现代的JVM实现具有高度优化的垃圾回收器,其性能很容易就会超过轻量级对象池的性能。

第6条:消除过期的对象引用

  1. 如果一个栈先是增长,然后再收缩,那么,从栈中弹出来的对象将不会被当作垃圾回收,即使使用栈的程序不再引用这些对象,它们也不会被回收。这是因为,栈内部维护着对这些对象的过期引用(obsolete reference)。所谓的过期引用,是指永远也不会再被解除的引用。在本例中,凡是在elements数组的”活动部分(active portion)”之外的任何引用都是过期的。活动部分是指elements中下标小于size的那些元素。
  2. 在支持垃圾回收的语言中,内存泄漏是很隐蔽的(称这类内存泄漏为“无意识的对象保持(unintentional object retention)”更为恰当。
  3. 清空对象引用应该是一种例外,而不是一种规范行为。
  4. 一般而言,只要类是自己管理内存,程序员就应该警惕内存泄漏问题。
  5. 如果你正好要实现这样的缓存:只要在缓存之外存在对某个项的键的引用,该项就有意义,那么就可以用WeakHashMap代表缓存;当缓存中的项过期之后,它们就会自动被删除。记住只有当所要的缓存项的生命周期是由该键的外部引用而不是由值决定时,WeakHashMap才有用处。
  6. 内存泄漏的第三个常见来源是监听器和其他回调。如果你实现了一个API,客户端在这个API中注册回调,却没有显式地取消注册,那么除非你采取某些动作,否则它们就会积聚。确保回调立即被当作垃圾回收的最佳方法是只保存它们的弱引用(weak reference),例如,只将它们保存成WeakHashMap中的键。

第7条:避免使用终结方法

  1. 终结方法(finalizer)通常是不可预测的,也是很危险的,一般情况下是不必要的。
  2. C++的析构器也可以被用来回收其他的非内存资源。而在Java中,一般用try-finally块来完成类似的工作。
  3. 这意味着,注重时间(time-critical)的任务不应该由终结方法来完成。例如,用终结方法来关闭已经打开的文件,这是严重错误,因为打开文件的描述符是一种很有限的资源。
  4. 一位同事最近在调试一个长期运行的GUI应用程序的时候,该应用程序莫名其妙地出现OutOfMemoryError错误而死掉。分析表明,该应用程序死掉的时候,其终结方法队列中有数千个图形对象正在等待被终结和回收。
  5. 不要被System.gc和System.runFinalization这两个方法所诱惑,它们确实增加了终结方法被执行的机会,但是它们并不保证终结方法一定会被执行。唯一声称保证终结方法被执行的方法是System.runFinalizersOnExit,以及它臭名昭著的孪生兄弟Runtime.runFinalizersOnExit。这两个方法都有致命的缺陷,已经被废弃了[ThreadStop]。
  6. 正常情况下,未被捕获的异常将会使线程终止,并打印出轨迹栈(Stack Trace),但是,如果异常发生在终结方法之中,则不会如此,甚至连警告都不会打印出来。
  7. 那么,如果类的对象中封装的资源(例如文件或者线程)确实需要终止,应该怎么做才能不用编写终结方法呢?只需提供一个显式的终止方法,并要求该类的客户端在每个实例不再有用的时候调用这个方法。
  8. 显示终止方法的典型例子是InputStream、OutputStream和java.sql.Connection上的close方法。另一个例子是java.util.Timer上的cancel方法,它执行必要的状态改变,使得与Timer实例相关联的该线程温和地终止自己。java.awt中的例子还包括Graphics.dispose和Window.dispose。这些方法通常由于性能不好而不被人们关注。一个相关的方法是Image.flush,它会释放所有与Image实例相关联的资源,但是该实例仍然处于可用的状态,如果有必要的话,会重新分配资源。
  9. 显式的终止方法通常与try-finally结构结合起来使用,以确保及时终止。在finally子句内部调用显式的终止方法,可以保证即使在使用对象的时候有异常抛出,该终止方法也会执行。
  10. 但是如果终结方法发现资源还未被终止,则应该在日志中记录一条警告,因为这表示客户端代码中的一个Bug,应该得到修复。
  11. 显式终止方法模式的示例中所示的四个类(FileInputStream、FileOutputStream、Timer和Connection),都具有终结方法,当它们的终止方法未能被调用的情况下,这些终结方法充当了安全网。
  12. 本地对等体是一个本地对象(native object),普通对象通过本地方法(native method)委托给一个本地对象。因为本地对等体不是一个普通对象,所以垃圾回收器不会知道它,当它的Java对等体被回收的时候,它不会被回收。在本地对等体并不拥有关键资源的前提下,终结方法正式执行这项任务最合适的工具。

第3章 对于所有对象都通用的方法

  1. 尽管Object是一个具体类,但是设计它主要是为了扩展。它所有的非final方法(equals、hashCode、toString、clone和finalize)都有明确的通用约定(general contract),因为它们被设计成是要被覆盖(override)的。任何一个类,它在覆盖这些方法的时候,都有责任遵守这些通用约定;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其他依赖于这些约定的类(例如HashMap和HashSet)就无法结合该类一起正常运作。
  2. 而Comparable.compareTo虽然不是Object方法,但是本章也对它进行讨论,因为它具有类似的特征。
  3. Object的equals方法: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bj) {
    return (this == obj);
}

第8条:覆盖equals时请遵守通用约定

  1. 类的每个实例本质上都是唯一的。对于代表活动实体而不是值(value)的类来说确实如此,例如Thread。Object提供的equals实现对于这些类来说正是正确的行为。
  2. 超类已经覆盖了equals,从超类继承过来的行为对于子类也是合适的。例如,大多数的Set实现都从AbstractSet继承equals实现,List实现从AbstractList继承equals实现,Map实现从AbstractMap继承equals实现。

java.util.AbstractSet的equals方法: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 {
    if (o==this)
        return true;
    if(!(o instanceof Set))
        return false;
    Collection c = (Collection) o;
    if (c.size() != size())
        return false;
    try {
        return containsAll(c);
    } catch (ClassCastException unused) {
        return false;
    } catch (NullPointerException unused) {
        return false;
    }
}

java.util.AbstractMap的equals方法: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 {
    if (o==this)
        return true;
    if (!(o instanceof Map))
        return false;
    Map<K,V> m = (Map<K,V>) o;
    if (m.size()!=size())
        return false;
    try {
        Iterator<Entry<K,V>> i = entrySet().iterator();
        while(i.hasNext()) {
            Entry<K,V> e = i.next();
            K key = e.getKey();
            V value = e.getValue();
            if (value==null) {
                if(!(m.get(key)==null && m.containsKey(key)))
                    return false;
            } else {
                if(!value.equals(m.get(key)))
                    return false;
            }
        }
    } catch (ClassCastException unused) {
        return false;
    } catch (NullPointerException unused) {
        return false;
    }
    return true;
}

类是私有的或是包级私有的,可以确定它的equals方法永远不会被调用。在这种情况下,无疑是应该覆盖equals方法的,以防它被意外调用:

@override public boolean equals(Object o) {
    throw new AssertionError(); //Method is never called
}

这通常属于“值类(value class)”的情形。值类仅仅是一个表示值的类,例如Integer或者Date。程序员在利用equals方法来比较值对象的引用时,希望知道它们在逻辑上是否相等,而不是想了解它们是否指向同一个对象。

有一种“值类”不需要覆盖equals方法,即用实例受控确保“每个值至多只存在一个对象”的类。枚举类型就属于这种类。对于这样的类而言,逻辑相同与对象等同是一回事,因此Object的equals方法等同于逻辑意义上的equals方法。

对于既不是float也不是double类型的基本类型域,可以使用==操作符进行比较;对于对象引用域,可以递归地调用equals方法;对于float域,可以使用Float.compare方法;对于double域,则使用Double.compare。对float和double域进行特殊的处理是有必要的,因为存在着Float.NaN、-0.0f以及类似的double常量;详细信息请参考Float.equals的文档。对于数组域,则要把以上这些指导原则应用到每个元素上。如果数组域中的每个元素都很重要,就可以使用发行版本1.5中新增的其中一个Arrays.equals方法。

有些对象引用域包含null可能是合法的,所以,为了避免可能导致NullPointerException异常,则使用下面的习惯用法来比较这样的域:

(field==null ? o.field==null : field.equals(o.field))

域的比较顺序可能会影响到equals方法的性能。为了获得最佳的性能,应该最先比较最有可能不一致的域,或者是开销最低的域,最理想的情况是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的域。你不应该去比较那些不属于对象逻辑状态的域,例如用于同步操作的Lock域。

覆盖equals时总要覆盖hashCode。

把任何一种别名形式考虑到等价的范围内,往往不会是个好主意。例如,File类不应该试图把指向同一个文件的符号链接(symbolic link)当作相等的对象来看。所幸File类没有这样做。

public boolean equals(MyClass o) {
    ...
}

问题在于,这个方法并没有覆盖Object.equals,因为它的参数应该是Object类型,相反,它重载(overload)了Object.equals。在原有equals方法的基础上,再提供一个“强类型(strongly typed)”的equals方法,只要这两个方法返回同样的结果,那么这就是可以接受的。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它也许能够稍微改善性能,但是与增加的复杂性相比,这种做法是不值得的。@override注解的用法一致,就如本条目中所示,可以防止犯这种错误。这个equals方法不能编译,错误消息会告诉你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Override public boolean equals(MyClass o) {
    ...
}

第9条:覆盖equals时总要覆盖hashCode

  1. 在应用程序执行期间,只要对象的equals方法的比较操作所用到的信息没有被修改,那么对这同一个对象调用多次,hashCode方法都必须始终如一地返回同一个整数。
  2. 如果两个对象根据equals(Object)方法比较是相等的,那么调用这两个对象中任意一个对象的hashCode方法都必须产生同样的整数结果。
  3. 如果两个对象根据equals(Object)方法比较是不相等的,那么调用这两个对象中任意一个对象的hashCode方法,则不一定要产生不同的整数结果。但是程序员应该知道,给不相等的对象产生截然不同的整数结果,有可能提高散列表(hash table)的性能。
  4. 由于PhoneNumber类没有覆盖hashCode方法,从而导致两个相等的实例具有不相等的散列码,违反了hashCode的约定。因此,put方法把电话号码对象存放在一个散列桶(hash bucket)中,get方法却在另一个散列桶中查找这个电话号码。即使这两个实例正好被放到同一个散列桶中,get方法也必定会返回null,因为HashMap有一项优化,可以将与每个项相关联的散列码缓存起来,如果散列码不匹配,也不必检验对象的等同性。

    1. 把某个非零的常量值,比如说17,保存在一个名为result的int类型的变量中。
    2. 对于对象中每个关键域f(指equals方法中涉及的每个域),完成以下步骤:
      a. 为该域计算int类型的散列码c:
      i. 如果该域是boolean类型,则计算(f ? 1:0)。
      ii. 如果该域是byte、char、short或者int类型,则计算(int)f。
      iii. 如果该域是long类型,则计算(int)(f ^ (f>>>32))。
      iv. 如果该域是float类型,则计算Float.floatToIntBits(f)。
      v. 如果该域是double类型,则计算Double.doubleToLongBits(f),然后按照步骤2.a.iii,为得到的long类型值计算散列值。
      vi. 如果该域是一个对象引用,并且该类的equals方法通过递归地调用equals的方式来比较这个域,则同样为这个域递归地调用hashCode。如果需要更复杂的比较,则为这个域计算一个“范式(canonical representation)”,然后针对这个范式调用hashCode。如果这个域的值为null,则返回0(或者其他某个常数,但通常是0)。
      vii. 如果该域是一个数组,则要把每一个元素当做单独的域来处理。也就是说,递归地应用上述规则,对每个重要的元素计算一个散列码,然后根据步骤b.2中的做法把这些散列值组合起来。如果数组域中的每个元素都很重要,可以利用发行版本1.5中增加的其中一个Arrays.hashCode方法。
      b. 按照下面的公式,把步骤2.a中计算得到的散列码c合并到result中:
      result=31×result+c;
      返回result。
  5. 必须排除equals比较计算中没有用到的任何域,否则很有可能违反hashCode约定的第二条。

  6. 步骤2.b中的乘法部分使得散列值依赖于域的顺序,如果一个类包含多个相似的域,这样的乘法运算就会产生一个更好的散列函数。例如,如果String散列函数省略了这个乘法部分,那么只是字母顺序不同的所有字符串都会有相同的散列码。之所以选择31,是因为它是一个奇素数。如果乘数是偶数,并且乘法溢出的话,信息就会丢失,因为与2相乘等价于移位运算。31有个很好的特性,即用移位和减法来代替乘法,可以得到更好的性能:31 * i == (i << 5) - i。现代的VM可以自动完成这种优化。
  7. 如果一个类是不可变的,并且计算散列码的开销也比较大,就应该考虑把散列码缓存在对象内部,而不是每次请求的时候都重新计算散列码。如果你觉得这种类型的大多数对象会被用作散列键(hash keys),就应该在创建实例的时候计算散列码。否则,可以选择“延迟初始化”散列码,一直到hashCode被第一次调用的时候才初始化。
  8. 不要试图从散列码计算中排除掉一个对象的关键部分来提高性能。虽然这样得到的散列函数运行起来可能更快,但是它的效果不见得会好,可能会导致散列表慢到根本无法使用。特别是在实践中,散列函数可能面临大量的实例,在你选择忽略的区域之中,这些实例仍然区别非常大。如果是这样,散列函数就会把所有这些实例映射到极少数的散列码上,基于散列的集合将会显示出平方级的性能指标。这不仅仅是个理论问题。在Java 1.2发行版本之前实现的String散列函数至多只检查16个字符,从第一个字符开始,在整个字符串中均匀选取。对于像URL这种层次状名字的大型集合,该散列函数正好表现出了这里所提到的病态行为。
  9. java.lang.String的hashCode方法:
public int hashCode() {
    int h = hash; //hash: cache the hash code for the string
    if (h==0) { //h==0说明是第一次计算哈希值,hash域还没有缓存
        int off = offset; // the offset is the first index of the storage that is used.
        char val[] = value; // the value is used for character storage.
        int len = count;
        for (int i=0;i<len;i++) {
            h = 31*h + val[off++];
        }
        hash = h;
    }
    return h;

第10条:始终要覆盖toString

  1. 在实现toString的时候,必须要做出一个很重要的决定:是否在文档中指定返回值的格式。
  2. 这种表示法可以用于输入和输出,以及用在永久的适合于人类阅读的数据对象中,例如XML文档。
  3. 无论你是否决定指定格式,都应该在文档中明确地表明你的意图。如果你要指定格式,则应该严格地这样去做。

第11条:谨慎地覆盖clone

  1. 其主要的缺陷在于,它缺少一个clone方法,Object的clone方法是受保护的。如果不借助于反射(reflection),就不能仅仅因为一个对象实现了Cloneable,就可以调用clone方法。即使是反射调用也可能会失败,因为不能保证该对象一定具有可访问的clone方法。
  2. 既然Cloneable并没有包含任何方法,那么它到底有什么作用呢?它决定了Object中受保护的clone方法实现的行为:如果一个类实现了Cloneable,Object的clone方法就返回该对象的逐域拷贝,否则就会抛出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异常。这是接口的一种极端非典型的用法,也不值得效仿。通常情况下,实现接口是为了表明类可以为它的客户做些什么。然而,对于Cloneable接口,它改变了超类中受保护的方法的行为。
  3. 如果它的clone方法仅仅返回super.clone(),这样得到的Stack实例,在其size域中具有正确的值,但是它的elements域将引用与原始Stack实例相同的数组。
  4. 为了使Stack类中的clone方法正常地工作,它必须要拷贝栈的内部信息。最容易的做法是,在elements数组中递归地调用clone:
@Override public Stack clone() {
    try {
        Stack result = (Stack) super.clone();
        result.elements = elements.clone();
        return result;
    } catch (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e) {
        throw new AssertionError();
    }
}

虽然被克隆对象有它自己的散列桶数组,但是,这个数组引用的链表与原始对象是一样的,从而很容易引起克隆对象和原始对象中不确定的行为。为了修正这个问题,必须单独地拷贝并组成每个桶的链表。下面是一种常见的做法:

public class HashTable implements Cloneable {
   
    private Entry[] buckets = ...;

    private static class Entry {
   
        final Object key;
        Object value;
        Entry next;
        Entry(Object key, Object value, Entry next) {
            this.key = key;
            this.value = value;
            this.next = next;
        }
        // Iteratively copy the linked list headed by this Entry
        Entry deepCopy() {
            Entry result = new Entry(key, value, next);
            for (Entry p = result; p.next != null; p = p.next)
                p.next = new Entry(p.next.key, p.next.value, p.next.next);
            return result;
        }
    }
    @Override public HashTable clone() {
        try {
            HashTable result = (HashTable) super.clone();
            result.buckets = new Entry[buckets.length];
            for(int i=0;i<buckets.length;i++) 
                if (buckets[i] != null)
                    result.buckets[i] = buckets[i].deepCopy();
            return result;
        } catch (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 e) {
            throw new AssertionError();
        }
    }
    ... // Remainder omitted
}

如果专门为了继承而设计的类覆盖了clone方法,覆盖版本的clone方法就应该模拟Object.clone的行为:它应该被声明为protected、抛出CloneNotSupportedException异常,并且该类不应该实现Cloneable接口。这样做可以使子类具有实现或不实现Cloneable接口的自由,就仿佛它们直接扩展了Object一样。

简而言之,所有实现了Cloneable接口的类都应该用一个公有的方法覆盖clone。此公有方法首先调用super.clone,然后修正任何需要修正的域。一般情况下,这意味着要拷贝任何包含内部“深层结构”的可变对象,并用指向新对象的引用代替原来指向这些对象的引用。

拷贝构造器的做法,以及静态工厂方法的变形,都比Cloneable/clone方法具有更多的优势:它们不依赖于某一种很有风险的、语言之外的对象创建机制;它们不要求遵守尚未制定好文档的规范;它们不会与final域的正常使用发生冲突;它们不会抛出不必要的受检查异常(checked exception);它们不需要进行类型转换。虽然你不可能把拷贝构造器或者静态工厂放到接口中,但是由于Cloneable接口缺少一个公有的clone方法,所以它也没有提供一个接口该有的功能。因此,使用拷贝构造器或者拷贝工厂来代替clone方法时,并没有放弃接口的功能特性。

第12条:考虑实现Comparable接口

  1. 一旦类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它就可以跟许多泛型算法(generic algorithm)以及依赖于该接口的集合实现(collection implementation)进行协作。你付出很小的努力就可以获得非常强大的功能。事实上,Java平台类库中的所有值类(value classes)都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
  2. 强烈建议(x.compareTo(y) == 0) == (x.equals(y)),但这并非绝对必要。一般来说,任何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的类,若违反了这个条件,都应该明确予以说明。推荐使用这样的说法:“注意:该类具有内在的排序功能,但是与equals不一致。”
  3. 与equals不同的是,在跨越不同类的时候,compareTo可以不做比较:如果两个被比较的对象引用不同类的对象,compareTo可以抛出ClassCastException异常。通常,这正是compareTo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做的事情,如果类设置了正确的参数,这也正是它所要做的事情。
  4. 就好像违法了hashCode约定的类会破坏其他依赖于散列做法的类一样,违反compareTo约定的类也会破坏其他依赖于比较关系的类。依赖于比较关系的类包括有序集合类TreeSet和TreeMap,以及工具类Collections和Arrays,它们内部包含有搜索和排序算法。
  5. 因此,下面的告诫也同样适用:无法在用新的值组件扩展可实例化的类时,同时保持compareTo约定,除非愿意放弃面向对象的抽象优势。针对equals的权宜之计也同样适用于compareTo方法。如果你想为一个实现了Comparable接口的类增加值组件,请不要扩展这个类;而是要编写一个不相关的类,其中包含第一个类的一个实例。然后提供一个“视图(view)”方法返回这个实例。这样既可以让你自由地在第二个类上实现compareTo方法,同时也允许它的客户端在必要的时候,把第二个类的实例视同第一个类的实例。
  6. 例如,考虑BigDecimal类,它的compareTo方法与equals不一致。如果你创建了一个HashSet实例,并且添加new BigDecimal (“1.0”)和new BigDecimal (“1.00”),这个集合就将包含两个元素,因为新增到集合中的两个BigDecimal实例,通过equals方法来比较时是不相等的。然而,如果你使用TreeSet而不是HashSet来执行同样的过程,集合中将只包含一个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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