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经济的显著特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衡量经济发展现代化、国际化、高端化的重要标志。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产业,也是未来经济发展最具潜力的产业。
一、概念
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是从服务功能角度对服务业进行的一种分类。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至今国际上仍未形成统一认识。生产性服务业可以理解为一种中间服务部门,主要为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活动提供服务;而生活性服务业提供的服务主要用于居民最终消费。
2014 年和 2015 年,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 号), 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的重点发展领域,为正确理解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概念和内涵提供了国家视角。
以国家文件为基础,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为开展相关产业统计工作提供了依据。目前,生产性服务业涉及16 个国民经济行业门
类,348 个行业小类,主要包括:批发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涉及 13 个行业门类,288 个行业小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