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撒网策略”真的有错吗?

        今天突然想谈论一个尚未发表过的见解,其实早在很久以前我就有这个想法,但一直未能抽出时间。然而,今天又碰巧遇到了一件相关的事情,觉得是时候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了。事情的大概是这样的:最近几天,和室友在操场上向女生要联系方式,然后今天便听到了一些恶心的言论。其实,当我听到这些时,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之前我就有预感,我也曾与班上的同学讨论过,肯定会有人在背后议论这种做法。我对此有所预感其实是因为看见过许多网友发表的言论,所以对类似群体就有了一定程度上的思维了解,可能她们认为一个男生不应该撒网式要联系方式,这种行为让她们感到格外恶心。当然,我对这个观点只是以我观察到的一部分女生来作为依据,我并无法主观臆断这个观点在多大程度上普遍存在。接下来,我想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说一年前的我根本不敢想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首先,在上大学之前,我是一个非常内向、腼腆,内心活动丰富的人。我在高中有过一段我认为非常失败的感情经历,失败的原因也很清楚,主要是因为我的内向性格导致的。

        所以在大一刚开学的那一段时间,我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慢慢把自己的性格给改变,一年之后我也确确实实做到了许多是我之前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情,在这点上,我觉得自己确实做的很好,性格也不会像以前那么内向了,但是回过头来看身边的室友和同学,我在跟他们交流的时候,听到过许多感慨自己大一一年下来可能跟异性说话不超过十句,而这十句也包括了在充值水卡的时候以及一些必要的情况下才跟异性的交流,在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过去的影子,我个人感觉挺可悲的,但同时也挺庆幸自己能够改变自己。

        然后再先谈谈要异性微信到底是否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在我个人观点来看,我并不会觉得有可耻而言,如果是异性大大方方的向我要联系方式的话,我反而会觉得这样的人是挺勇敢的,被要微信我觉得也算是一件值得令人愉悦的事情,通过侧面从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自身魅力的存在。

        再谈谈在女生看来比较反感的“广撒网”追求策略,我个人感觉广撒网就像你投简历,如果能多投,为什么要少投呢?这哪里又有错呢?如果你有撒网的能力,有吸引别人的魅力,难道不应该多撒吗?如果你没有撒网的能力,却只能呆在一个小池子里守着根钓鱼线,这难道不算是一种可悲吗?况且,求职时,签约后才涉及到忠诚的问题。恋爱不也如此吗,在确定关系后,才涉及到忠诚的问题不是吗?我觉得不管撒网也好,不撒网也好,都只要做到真诚那么就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你觉得,这个人可能不合适,就及时阻止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不要和对方有暧昧。如果你在没有确定关系前,多了解几个,加以选择,从而找到最合适的这对自己而言也算是为自己的人生负责,对别人而言,貌似也并未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吧,更何况买东西也要货比三家呢,难道不是吗?我觉得完全没必要把自己放弃选择的行为,当成一种深情。从第三人的视角来看,为了维护着某些人口中所说的‘专一’而去减少自己的选择,这不就等同于放弃自己的利益吗?当然,站在被追求者的角度来看,谁都希望自己的追求者是一个比较忠臣的人,因为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筛选成本,对被追求者的益处是无需多谈的。

        总的来说,在生活中有部分人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对于这个方式有偏见也是难免的,问题的本质就是一方的做法可能导致了另一方在这个时代所拥有的额外的利益缺失,所以引起了这部分人极其的不满,在我看来,人都是为自己而活,自私一点也没有什么坏处,但是在自己在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时候而去指责别人维护别人的利益而造成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损失这件事情上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接着再细谈一下关于和室友要微信这件事情,首先,在最开始我也是很不好意思去问别人要联系方式的,但是室友有一天突然想要加个异性的联系方式了,我觉得他有这种想法我还是挺开心的,至少这样他们不是大学四年都宅在寝室里永远待在那么一个小圈子内活动,然后对于要联系方式这件事情上在此之前我也从未做过,然后也就想着借此锻炼一下自己的胆量,于是尝试了一次,第一次的话无疑是非常紧张的,但最后还是迈出去了这一步,后来一次,突然想着让室友也去尝试一下,也算是锻炼一下他,然后就让他去试试,结果室友也愣是徘徊几次,最后还是徘徊不前没敢去,随后我就告诉他们,要是有觉得喜欢的跟我说就行,我去给要,我之所以这样做,其实就是想给他们展示一下要个联系方式其实是没什么的,我也是过来人,想着这样做也许他们也会逐渐的能够放开自己,不被自己内心多余的一些想法給束缚了,因为想跟异性有交流也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最后再说一下,其实从入学到现在我也就仅仅只向过一个女生要过微信,其他都是给帮同学要着,然后在我看来,即使就算要了多个女生联系方式也并没有说什么像犯了什么道德上的大罪一样,就像我在‘广撒网策略’里面所谈到的一样,我认为有多个异性联系方式和在跟多个异性同时聊暧昧是完全不能混为一谈的,在前者我认为只要行为合理,就是一个合理的社交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妥的,这不就和初高中有着同班异性同学的联系方式一样吗?并非说加了个联系方式就一定是怀着什么不好的想法而去的,只是单纯的有了更多方面的社交,在以后不确定的因素里会有更多的选择,不可能在以后一直只和自己那个小圈子里的人打交道而不走出去吧,只不过在初高中时,大家可能在老师的引领下,集体氛围更好一点,异性之间也可以很正常很自然的进行交流,而在大学,由于环境改变了,这种行为的存在只不过是用另一种方式给表现出来了,需要自己勇敢主动去迈出这一步,而这种方式却又被部分人所不待见,甚至定义为‘轻浮’,说实话,我有点难以理解这部分人的想法,更有怪者,因为这样一个事情而去对其他人的人品做了个全盘否定,后来静下心来仔细分析了一下,可能这部分人ta觉得自己发表这个言论会让人看起来自己是很清醒很精明的,能一下看出人性的善恶,于是在这种思想的潜移默化下还建立起了一个奇怪的优越感,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处理要比自己同性更为稳妥,于是就成了现在的一种状况。

        但是,更关键的一点就是,主动权难道不一直在被要联系方式者自己身上吗,给与不给都是被要者的权利,当然我们也会尊重别人的权利,不可能说会有强迫这样一种行为发生,但要与不要难道就又不是一种个人权利了吗?既然是的话,那么为什么会迎来这么多的指指点点呢,想不明白,真想不明白,又是从哪里来的这么多令人奇怪的定义呢?

        然后还有一个想要说的就是,在你对别人进行批判的时候,我是真诚的希望你是在了解别人所处在的一个环境然后再去理性的分析,最后再给出一个较为合理的判断,而不是上来就是主观臆断别人的品行,这种言论对你来说既没有任何价值意义,但同时却还给别人造成了伤害,当然我这个人平常也比较喜欢开玩笑,我倒是不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去影响了我的心境,但是换做其他人,人家好不容易可能迈出了这一步,却又在这种言论下给扼杀了别人原本就不多的勇气。

        以上也只是单纯代表我个人的看法,(最后cpdd哦)//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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