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可以行使自力防卫权的有:( )
A.出质人
B.出租人
C.寄存人
D.留置权人
2.甲在路边拾得一只木箱,将其带回家。晚上,乙闯入甲的家中,将该木箱偷走。后甲在乙家发现该木箱,遂要求乙返还,乙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已经丧失了对木箱的占有,故其无权要求返还
B.甲拾得遗失物,理应返还失主,不能取得对木箱的占有
C.甲是木箱的直接占有人,可向乙主张占有物返还请求权
D.乙拒不返还的,甲不能行使自力救济权
3.陈平是某村村民,有房屋三间。大学毕业后,陈平留在省城工作,很少回家,便委托表弟陈进替自己代管房屋。半年后,陈进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便擅自将陈平的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同村的王林,但没有办理房产登记。不久后,陈平得知自己的房屋被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陈平只能要求陈进返还3万元房款
B.陈平有权要求王林返还三间房屋
C.陈进与王林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陈进与王林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甲企业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经查,该企业有净资产(一栋办公楼)150万元,2005年5月和10月分别欠下乙、丙两家企业各100万元,2006年13月欠丁企业100万元(以甲的办公楼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乙、丙、丁对甲的债权应如何实现?( )
A.乙获得全部清偿,丙受偿50万元,丁不能得到任何清偿
B.乙、丙各受偿75万元,丁不能得到任何清偿
C.丁获得全部清偿,乙受偿50万元,丙不能得到任何清偿
D.丁获得全部清偿,乙、丙各受偿25万元
5.落魄音乐家甲将自己唯一的一家钢琴卖给了乙,但与乙约定,甲先借用此钢琴进行创作。后甲的创作到情绪极度暴躁状态,一气之下将钢琴抛弃。钢琴被丙拾得,丙将钢琴卖给了不知情的丁。此时,钢琴的所有人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6.何某欲将自己的一套旧房卖与乔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乔某支付了全部价款,但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因搬家累赘,何某提出将房间内的家具低价卖给乔某,乔某称自己没有足够的现金,只能先交一半,余款一个月内付清,何某同意。几日后,乔某搬进何某的旧房居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乔某已经取得房屋和家具的所有权
B.乔某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尚未取得家具的所有权
C.乔某已经取得家具的所有权,但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乔某尚未取得房屋和家具的所有权
7.某酒店为8月8日的开业典礼,于8月7日向租赁公司租借一台摄像机。开业典礼当日,酒店工作人员不慎摔坏该摄像机,酒店遂决定将其买下,并于8月9日致电租赁公司负责人表明上述意思,对方同意。8月15日,酒店依约向租赁公司支付了价款。请问摄像机的所有权于何时转移?( )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8.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 “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如刘某受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D.如质押合同生效,则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9.养牛专业户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传染病,王某怕它传染别的牛造成更大损失,就将其拉到野外抛弃。刘某经过时发现了,就将牛拉回自己家中。经过刘某的精心喂养,此牛病愈并成为一头高产奶牛。半年后,王某听说此事,向刘某索要此牛。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王某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刘某拾得此牛并据为已有,构成不当得利
B.王某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刘某喂养此牛所付出的费用及劳务费
C.王某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他的抛弃行为已使其所有权消灭,刘某基于先占而取得牛的所有权
D.王某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可以请求刘某给予适当补偿
10.金华房地产公司新开发了一批楼盘,2007年5月1日,甲、乙、丙三人与房地产商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并分别向登记机关申请了预告登记。5月21日开始办理不动产正式登记。后甲因为户型的问题与开发商发生了纠纷,双方争执不下决定解除了购房合同,但未变更预告登记。乙在5月30日办理了正式房屋登记,四个月后乙与其妻离婚,才发现由于乙妻母亲的原因,房屋登记在了其妻母亲的名下。而丙则由于工作原因,直到乙离婚也没有进行正式房屋登记。后房地产商又将甲和丙的房屋分别卖给了丁和戊,并向登记机关进行了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房地产商、甲和丁的纠纷中,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向房地产商要求赔偿
B.在房地产商、丙和戊的纠纷中,房屋归戊所有
C.由于登记错误造成的损失,乙首先向其妻的母亲要求赔偿
D.房地产商与乙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2007年5月30日
11.甲、乙二人结婚已有十年,甲为一机关单位干部,乙为个体户,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和储蓄。一次乙驾车送货时发生车祸,造成货物损失13万元,债主找甲要账。甲有存款14万元,是其多年的工资收入以及二年前继承其父亲财产所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乙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依《婚姻法》的规定,应由乙自己承担,甲没有还债义务
B.甲的14万元虽然是个人财产,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故甲有义务偿还乙所负债务
C.应按乙的经营收入用于家庭消费的比例,确定甲在该债务中所应承担的适当份额
D.14万元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所欠债务是共同债务,甲有义务偿还
12.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平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13.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后乙因出国欲将自己的份额卖出。甲、丙都想购买,甲出价1.5万元,丙出价2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卖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
B.应当卖给丙,因为丙的出价比甲高
C.应由法院根据两人的实际需要情况决定判给谁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14.甲公司将一批价值60万元,并被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空调交给乙仓库保管,保管费5万元。甲公司未按时付款,乙仓库留置了价值约6万元的货物并通知甲公司,要求在一个月内付款。一个月后,甲公司仍未付款,乙仓库就把留置物依法拍卖,得款5.5万。在扣除保管费5万元和其他费用3000元后,将其余2000元退回甲公司。甲公司表示此事未通知他们,他们不能接受乙仓库的处理。丙公司也对乙仓库的行为提出异议。在这一事件中,不合法的行为是( )
A.乙仓库留置价值6万的空调
B.乙仓库要求申公司在一个月内付款
C.乙仓库不通知甲公司即拍卖货物甲公司
D.乙仓库扣除5.3万元后才将2000元退回甲公司
15.下列物权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 )
A.留置权
B.典权
C.土地承包权
D.国有土地使用权
16.2006年3月1日,村民刘某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村里的3亩耕地30 年。2006年4月1日,刘某到县政府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登记,并且县政府于 2006年4月15日向刘某发放了承包经营权证。2007年1月,因为刘某的儿子们都外出务工,刘某一人无力耕作该3亩土地,所以他与村西头的蒋某将土地进行了对换承包,但是双方并没有到相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007年4月,村委会重新进行改选,改选后的新的村委会主任决定重新分配土地,于是将刘某承包的土地收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6年3月1日设立
B.刘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自2006年4月1日设立
C.刘某与蒋某对换承包地的行为无效
D.村委会可以给刘某补偿后收回刘某的土地
17.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子里欣赏远处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设立高层建筑;作为补偿,甲每年支付给乙4000元。3年后,乙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丙。丙在该土地上建了一座高楼,与甲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甲对乙的土地不再享有地役权
B.甲有权不让丙建高楼,但得每年支付其 4000元
C.丙有权建高楼,但须补偿甲由此受到的损失
D.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因没有办理登记而无效
18.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提出甲付费二百元,并且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挡。对此,下列哪一项说法不正确( )
A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19.甲村与乙村相邻。1980年,为保证甲村经济作物的生长,甲村与乙村商量,由甲村每年支付乙村3000元,乙村则同意在20年内,在与甲村接壤的30米范围内不建烧砖厂,双方签订书面协议。1995年,乙村将与甲村接壤的一块土地承包给村民张某,期限20年。张某建烧砖厂烧砖,遭甲村的强烈反对。乙村的村委会也出面干涉,张某遂将烧砖厂闲置。2000年,张某考虑甲村与乙村的承诺期限已满;于是又开始建烧砖厂这时,甲村与乙村又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将先前的约定再延续20年。张某遂与两村的村委会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随时有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开设砖窑
B.张某应自1995年至2000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C.张某应自1995年至2015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D.张某应自2000年至2015年间承受不在承包土地上开设砖窑的义务
20.甲与乙两人的农场相邻,为了运输方便的缘故,二人约定甲每年付给乙200元,甲可以在乙的农场上以合适的方式通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这一权利为相邻权
D.二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合同才成立生效
C.二人可以办理登记,但登记不仅是该权利的对抗要件而且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D.如果甲违反约定滥用该权利,乙有权解除合同
甲向法院主张其对乙的房屋享有居住权。甲就此详细询问了律师。律师给出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甲有权对乙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行使占有和使用权
B.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对于住房附属的树木及果实等自然孳息,甲享有收取的权利
C.甲使用乙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需要支付对价
D.甲使用乙的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需要支付必要费用
27.甲孔雀股份有限公司为某一项目的开发,拟斥资5000万元购买专利,采购设备,兴建厂房等,为此需要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遂与乙银行达成协议,由该银行提供贷款,借款期限为1年,甲孔雀公司以一栋办公楼(价值900万元)和两辆加长奔驰轿车(价值200万元)设定抵押,均办理了抵押登记。1年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开发产品市场需求冷淡而损失惨重,无力偿还乙银行的贷款。乙银行拟行使抵押权,经查,该办公楼有一层已经于半年前出租给丙公司,租期两年;轿车之一,已经准备出卖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车已经交付丁使用;轿车之二,因某次董事长驾车出外,被违章驾驶的戊的卡车撞击损毁,正在索赔中,估计可获得保险金60万元。
问:
1.本案中,甲孔雀公司与乙银行间的抵押是否有效?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28.甲因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抵押与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因丙借款,又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丙。现甲无力还款,对该车,乙欲行使抵押权,丙欲行使质权,并引起纠纷。
问:
本案中,乙、丙的权利,谁更优先?为什么?
29.甲于8月1日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售价50万;于8月2日与丙又签订同一买卖合同,售价60万;于8月3日与丁又签订同一房屋买卖合同,售价70万,并于当日与丁一起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丙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甲、丁转让房屋行为无效。
问:乙、丙之请求是否于法有据?本案应如何处理?
30.甲向乙借款5万元,井约定以自己的一颗价值10万元的钻石设定抵押担保,双方于4月9日签订了抵押合同。8月9日,甲又向丙借款5万元,同样以该钻石设定抵押担保,经丙要求,双方于8月1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8月11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无力还款,经拍卖该钻石,得款7万元。就该7万元如何偿还乙、丙的债权,发生争议。
问:
1.甲、丙之间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31.甲分别有债权人乙、丙、丁。丁为了使自己的债务得到清偿,许诺甲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丁后,为其办理出国手续。甲便与丁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因乙、丙的债权得不到请偿引起纠纷。
问:
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32.清泉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7年11月,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位于海边的100亩土地的使用权,以便在该地上建一栋豪华酒店。该地旁边有一家东海公司经营的商店,占地10亩。清泉公司在购的该土地以后,便与东海公司协商,并于2007年12月初订立一份书面合同,合同约定:东海公司20年内不得拆除该商店以兴建高层建筑,从而阻碍清泉公司的旅客在酒店内眺望大海。为此,清泉公司每年向东海公司支付10万元,以作补偿。后双方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2008年3月,清泉公司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出卖给迟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向迟家公司说明了与东海公司的合同内容。2008年12月,东海公司欲拆掉房屋并兴建一层五层楼的旅馆。迟家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找东海公司交涉,请求东海公司停止兴建旅馆,东海公司以没有与迟家公司订立合同为由拒绝了迟家公司的请求。迟家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东海公司停止兴建旅馆。
问题:(1)清泉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东海公司的合同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5分)
(2)迟家公司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5分)
33.2007年11月某村村民赵某的一头母牛在一次放牛归来的路上走失,该牛被邻县的农民王某拾得并带回家中。王某在拾得母牛之后,过了一段时间见无人寻找,就将该牛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本村的村民郑某,郑某在购牛时并不知道王某所卖之牛系拾来的。半年之后,郑某所买之牛经配种产下一头牛犊。赵某在母牛走失以后一直没有停止寻找,2008年7月的一次偶然机会,赵某发现其所丢之母牛在郑某处,遂要求郑某返还母牛及牛犊,郑某以自己是从王某手中以合理的价格买来为由,拒绝返还给赵某,双方就母牛及牛犊的所有权产生争议。
问题:(1)结合物权法,分析郑某能否取得母牛的所有权?(5分)
结合物权法,分析郑某能否取得牛犊的所有权?(5分)
34.2007年2月25日,工商银行大屯支行与朝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朝阳公司以其新建的一幢楼房(价值2000万元)为朝阳公司从大屯支行借款的抵押担保。双方约定自2007年2月26日至2008年2月26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借款以该楼房做抵押。由于该楼房估价为2000万元,因此双方约定担保借款的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以后,在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在约定的期间内,朝阳公司共分三次向大屯支行借款1500万元。至2008年3月27日,大屯支行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借款合同债权与担保权利转让给该公司,并向朝阳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但朝阳公司拒绝在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上签字,并称最高额抵押权已经消灭。资产管理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朝阳公司承担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
问题:1.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合同,其有哪些特点?(4分)
2.大屯支行的债权让与和担保权利让与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6分)
35.甲将自己的手机卖给乙。双方协商卖价为3500元,乙当即预付1500元。双方当时还商定到第6天乙付清2000元后,把手机拿走。不料第二天发生地震将手机砸坏,乙得知此事后要求甲归还1500元,而甲认为手机已卖给乙,不仅不同意归还1500元,而且还要求乙付清2000元。
请回答问题:你认为应如何处理本案并说明理由。
36.甲将自己的三间私房出租给乙。后甲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对乙表示欲将此房出卖。乙表示愿意购买,与甲签订购房协议,约定房价为10万元,一个月内付清。不久,乙依约付清房款,但因甲外出做生意,过户手续一直未办理。后丙听说此事,表示愿以12万元购买。甲即要求乙补交2万元。乙坚决反对提价,认为自己已交清房款,房子已属于自己所有,甲无权再要求补交房款。甲见状,即将房子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据此限期要求乙腾房。乙认为自己买房在先,而且租期尚未届至,因此拒绝腾房。问:
(1)此房屋的所有权现应属于谁?
(2)丙是否有权要求乙腾房?
37.村民陈某在耕田时捡到一匹马,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马的主人来认领。事隔1年,仍未有人来认领,陈某也要搬到县城居住,经人介绍,陈某将马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赵某,但卖马时陈某并未说明马是他人的。几天后,马的主人郭某来找赵某要求返还该马,为此引起纠纷。问:(1)陈某饲养马的过程中,陈某与郭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2)本案中,赵某能否取得马的所有权?为什么?
38.甲乙系夫妻,有一间夫妻共有房屋需要出售。乙私自与丙达成协议,以12万元将该房屋卖给丙,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甲因不知此房乙已出售给丙,又私自与丁达成协议,将房屋卖与丁,价额15万元,并且私自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丙要求交付房屋与甲乙发生纠纷,丙诉至法院。问:
(1)乙与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甲与丁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归谁?为什么?
39.甲为某市运输个体户,因经营需要向好友乙借款10万元,乙言明必须提供担保。经协商,甲以自己的平房三间(价值9万元)担保8万元,又以红木家具一套(价值3万元)担保2万元,双方就平房抵押办理了登记。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逾半年,甲因车祸给他人造成损害15万元,为了偿还债务,甲遂将平房以5万元卖给丙,虽然丙知道该平房已经抵押给乙,但贪图价格便宜,且甲同意一起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欣然买受;又将家具出卖给了丁,价款2万元。出卖平房和家具,甲均未通知乙。1年后,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时才发现平房和家具都已经他属,愤而诉至法院。问:
(1)乙是否有权就平房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2)乙是否有权就家具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40.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是好友,甲因扩大店面而急需资金向乙借款10万元,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自己的奥迪车出质给乙,乙因自己不会开车,要求甲将该车开回。后甲向自然人丙借款10万元,又将该车出质给丙。丙对该车进行了占有。该车价值约为50万元。在丙占有期间,因丁向丙租用该车,丙未经甲同意,即与丁签订了租赁合同。丁因违章驾驶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问:
(1)本案中,甲乙之间的质押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
(2)甲丙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丙是否有权出租该车?为什么?
(3)甲可就该车损失向谁主张权利?为什么?
41.1995年10月31日,被告为装修富利达地下商贸城,与原告汇通支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支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4个月、5个月。双方同时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约定: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分别为这两笔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汇通支行于签约当日分三次向富利达公司发放了人民币610万元和美元100万元的贷款。这笔借款到期后,汇通支行仅收回利息人民币113 562.60元和美元11 248.84元。至1997年9月20日,富利达公司欠汇通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利息人民币1 726 128.3元、美元146 860.28元。汇通支行因此提起诉讼。
请问:(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试结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本案双方当事人合同所设抵押权的效力。
42.被告荣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原告新华印刷厂相邻三十余米处建造一座大厦。在基础工程建设期间,因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使原告印刷厂地面下沉,厂房墙体处开裂。原告向被告提出停止抽排地下水,被告予以拒绝。后来发现墙体开裂更严重,井导致印刷机的基础移位,机器转筒纸胶印机出现异常,印刷质量下降。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告厂房和厂内印刷机受损的直接原因,是被告基础工程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造成的。原告因此直接损失达14万余元。原告请求被告赔偿,一直未能得到解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试问:(1)被告应依何种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2)试分析本案原告行使何种请求权更为有利。
43.甲因为要调往外地工作,欲将家里的财产变卖,甲的朋友乙知道后同甲商量,要求甲把彩电卖给他。双方协定的价格是1 500元。6月1日,乙将钱交给甲以后,乙将电视装上车欲将电视拉走。甲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月才走,就问乙能否借
用一个月?乙同意。7月1日,乙将电视拉回家,到家后,当他接通电源,电视机不显示图像,乙认为甲的电视机在卖给他之前就坏了,就把电视机又给甲送回来,要求甲把钱退给他。甲请来修理电视机的技术人员检查,认为是搬运不当显像管损坏。乙坚决不要电视机了,要求甲退钱。如果甲一定要将电视卖给他,那就退给他电视的修理费将近500元。试根据民法理论分析以下问题:
(1)甲交付电视机是采用的什么样的交付方式?
(2)电视机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如果是,何时转移?
(3)甲是否应当承担电视的修瑾费用或者收回电视?
(4)结合民法理论,结合本题谈谈动产的交付问题。
44.王某与林某为邻居。1962年王某全家迁往外地,因不知以后是否回来,遂将其四间房屋借给林某使用,并托林某妥为管理。林某自王某离去后,即使用该房屋。1980年林某因儿子结婚需要住房,即将王某的房子整修了一下,并在王某房屋占用的院内新盖厢房三间,共花费1 500元左右。1993年王某因年龄已大,即回老家居住,让林某腾还房屋。于是,林某将王某的原四间房屋还给林某,自己扔住在三间厢房。王某让林某归还厢房,林某称厢房是自己建的,应归其所有,如王某愿意要可以卖给王某。而王某则认为,厢房虽然是林某盏的,但在自己院内,故应归自己所有。何况林某住在自己院内多年也未付过房租,而对房屋的修缮费用他已还始林某。双方争执不下,王某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林某搬出厢房,归还给他。
试问:(1)试分析本案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
(2)试对运用民法原理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45.2003年6月,陈某同仇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仇某的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居住.2004年5月,双方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届满时,陈某提出续签一年合同的请求.仇某因自己的儿子要结婚,需要住房,拒绝了陈某的请求。但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陈某仍然居住在该房屋中,对仇某提出腾还房屋的请求不予理睬。仇某无奈,于2004午7月12日趁陈某外出之际,扭开门锁,将陈某的物品从房中搬出。陈某闻讯后急忙赶回予以阻止,双方发生纠纷。陈某起诉到法院,以仇某私闻民宅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仇某则以陈某侵犯其所有权为由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陈某腾房。
请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6.尚某与陶某系同一单位职工,共同居住于单位家属楼同一层相邻。两户住宅中间,有一条共同使用的通道,并有一个临街窗子。尚某先入住,就将这条楼道打上隔断,自己装杂物用。陶某人住时发现此事,曾向尚某提出拆除隔断的意见,尚某没有接受。住房制度改革以后,双方都交房款购买了住房的所有权,住房成为私房,陶某又向尚某提出拆除隔断、该处楼道应共同使用的要求,尚某仍不同意。经过单位辅导调解不成,陶某遂向法院起诉。
试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47.张三与李四是同村相邻邻居关系,张三居西,李四居东。1986年3月,该村几户村民协商在村内一街道上建造房屋,王五首先从街道最东头开始建造5间瓦房,然后由张三在其西边建造房屋,其他村民按顺序向西建造。按本村建房的习惯,最东头一家拥有东山墙和西山墙,其他住户均是有西山墙无东山墙.由于建造烟囱等取暖做饭设备需要依附山墙,而张三的邻居已经要求在张三家的西山墙建烟囱,因此在建房过程中,张三与王五商量在王五的西山墙内建造一烟道由张三使用,王五表示同意,由张三出资在山墙上建了烟囱等。烟囱建成后一直由张三使用。1986年6月,王五刚建成房屋就将该房屋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在外打工的李四,双方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契约,房屋井未过户,王五和李四均未使用该房。2003年,李四准备不再出去打工,遂修缮房屋,因为该地天气寒冷,村民每家每户都有建造烟囱的习惯,遂在西间房屋建造了一铺火炕,也要使用该烟囱。故要求张三停止使用该烟囱,张三家人多势众,不仅予以拒绝,还砍坏了李四家长过双方院墙的枣树,双方因此酿成纠纷。李四无奈,又在东山墙建了新的烟囱使用,但心里一直愤愤不平,咽不下这口气。随后,李四以该烟囱归其所有为由诉到法院,要求张三停止使用该烟囱。审理中,张三辩称该烟囱应归其所有,其应该拥有使用的权利,并向法庭提供了多名邻居的证言以及自己一直在使用烟囱的证据。李四则提供了房屋和东、西山墙为自己所有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上的所有人仍标注为王五。据试根据民法理论和相关法律分析:
(1)烟囱应归谁所有?由谁使用?
(2)设若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张三能否要求使用西山墙的烟囱?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3)张三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48.甲、乙之间订立一份木材买卖合同,约定交货方式为托运。合同订立后,甲委托运输公司丙运至乙处。在运输过程中,丙故意损坏承运木材。
问:针对丙的行为,哪些人可以提出权利请求?属于什么性质的权利?
49.甲从他人手中购得临近海边的一块土地并建造别墅。该地前边有一公司乙,双方协议约定:乙在30年内不得在该处兴建高层建筑,为此甲每年向乙支付一定数额金钱作为补偿。一年后乙公司迁址,将房屋全部转让给丙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未向丙提及其与甲之间的协议约定。丙购得该房屋后建高层住宅。甲得知这一情况后,要求丙立即停止兴建,遭到拒绝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乙与丙之间转让房屋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请分析:1.从民法理论上分析,本案属于相邻关系纠纷抑或地役权纠纷?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你认为甲是否有权要求丙停止兴建?
50.甲为了筹款向乙借了20万元,并提供自己的一间价值8万元的房屋和一辆价值15万元的汽车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不料,在办完抵押登记回来的路上,甲驾驶汽车被一辆违规行驶的汽车撞伤,汽车也被擅坏,经估价,该车还值3万元,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赔偿甲10万元。那么,根据民法原理和相关法律分析:甲、乙之间的汽车抵押的效力如何?对保险赔偿金10万元应当如何处理?
51.2003年8月,郭某为了筹集资金,向其朋友孙某借款50万元,井许诺将自己刚刚买下的一套价值40万元的房屋抵押给孙某,孙某考虑到房价一直在上涨,遂答应借教。不料,两人开车去办理抵押登记时,汽车发动机失灵,郭某对孙某说:“看来今天办不了了。改天抽空再办吧,你还信不过我?”因为两人关系一直不错,孙某看郭某很诚恳,就同意了。2003年9月,有消息说该地被划入开发区,房价大涨,郭某的房子又临大路,位置很好,因此价格上涨了20万元。孙某一直催郭某赶紧办理抵押登记,郭某说:“现在房价上涨了,我正好还缺一笔资金,你能不能再借我10万?”井许诺钱到手后立即办理抵押登记。孙某担心不借钱,郭某不给办理登记,就又借给了他10万元。两人共同去办理了登记。试分析:
(1)假如在办理登记后,郭某又背着孙某将房子转让给赵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孙某是否还享有对房子的抵押权?赵某能否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2)假如该地并未被划入开发区,房价又降至35万元。那么郭某是否有义务应孙某要求提供25万元担保以进行补充?
52.1994年4月16日,宋某正在家中耕田,被林山县公安局传唤。公安局认为,宋某的耕牛是赃物,应予扣押。宋某申辩,耕牛是买来的。公安局调查后证实,此牛原为陈德所有,1993年12月25日,被王二偷走。王二当天就把牛卖给了刘丕。因为刘丕知道牛是赃物,因此只花了500元。此牛在刘丕家饲养了不到一个月,便再次丢失。刘根拾得此牛,饲养了12天,后又将此牛卖给了宋某。(律考,有改动)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若陈德要求返还耕牛,宋某是否应当返还?为什么?
(2)刘丕饲养耕牛的费用能够要求补偿吗?为什么?
(3)请根据占有的几种分类,分析王二对耕牛的占有属于哪一类?
53.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07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2008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厂房。
2008年5月,因城市修改道路规划,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取得的尚未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用于市政公路建设。甲公司因该原因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发现登记机构登记簿上记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尽一致。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拟设立的是何种物权?该物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订立后,如果甲公司不支付约定的费用,乙公司在何种条件下有权解除合同?
(4)甲公司在建造的厂房已经完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建造的厂房是否属于丙银行抵押权涉及的抵押物范围?并说明理由。丙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在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获得的补偿金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
(7)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何为准?
54.吴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2年2月1日,法院判决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2012年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2012年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2012年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自何时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2)张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李某与张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4)2012年5月10日,王某是否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5.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四人各占1/4的份额。2011年2月1日,丁拟将自己1/4的份额作价10万元转让给戊。丁将该事项通知了甲、乙、丙,三人均表示反对,但无人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于是丁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
2011年3月1日,甲驾驶该汽车在运输途中不慎将路人王某的耕牛撞死,给王某造成2000元的经济损失。王某要求乙赔偿其损失,遭到乙的拒绝。
2011年4月1日,甲提出将该汽车卖给张某,乙、丙同意,戊反对。张某支付了50万元的货款后,甲、乙、丙于4月10日将该汽车交付给张某,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011年4月20日,甲、乙、丙、戊四人以该汽车作抵押,向不知情的叶某借款30万元。当事人于4月2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4月2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经甲、乙、丙的同意,是否有权将自己1/4的份额转让给戊?并说明理由。
(2)王某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其损失?并说明理由。
(3)甲、乙、丙未经戊的同意,是否有权将该汽车卖给张某?在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张某是否已经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4)叶某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如果甲、乙、丙、戊不能清偿叶某的债务,叶某在行使抵押权时,张某能否以其所有权对抗叶某的抵押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56.2012年4月1日,甲公司将其小汽车作价20万元卖给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乙公司已经付款,但甲公司尚未将该车交付给乙公司。
2012年4月3日,甲公司又将该车作价2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将该车交付给丙公司,并于2012年4月8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4月10日,丙公司将该车出租给丁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6个月。
2012年4月20日,丙公司又将该车抵押给戊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2012年4月2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年5月10日,丁公司擅自将该车质押给不知情的庚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丁公司于2012年5月12日将该车交付给庚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由于乙公司不能取得该车的所有权,乙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自何时起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3)戊公司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并说明理由。
(4)对于该汽车的拍卖价款,戊公司的抵押权和庚公司的质权哪一个优先受偿?并说明理由。
57.甲公司分批向乙公司购买自行车,双方约定必须使用丙公司的某型号的轮胎。乙公司在第三批自行车交付后,发生了财务困难,无力从丙公司购买轮胎来组合自行车。为了使乙公司能如期交付货物,甲公司向丙公司订购了某型号的轮胎一批,约定由丙公司直接交付给乙公司,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将来交付的自行车单价不包括轮胎价格。丙公司将轮胎交付于乙公司后,因为一场意外火灾,致使轮胎全部毁损。请问:
(1)谁对该批轮胎享有所有权?
(2)该批轮胎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58.甲将其房屋一套出售给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依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乙支付了约定的房款,并将房屋装修后准备入住。不料甲在与乙签订合同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尚未交付购房款。现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乙向其返还房屋。乙即提起反诉,请求法院确认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请对本案提出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59.甲与乙系近邻,两家仅一墙之隔,但两家素来不合。甲在自家院子的墙边载有一棵枣树。该枣树枝繁叶茂,许多枝叶越过围墙伸人乙家院子。某年秋天,枣树枝头又结满果实。乙捡拾落在自家院子中的大枣,并采摘伸到自家院子中的枝头的大枣。甲出面阻止。乙于是要求甲将枣树锯掉,遭甲拒绝。后乙自行将伸入自家院子的枣树枝条锯掉。甲、乙间遂发生纠纷。请问:
(1)乙是否有权将伸入自家院子的枣树枝条锯断?
(2)落入乙家院子的大枣归甲所有还是归乙所有?
60.甲有高级音响一套,价值1万元左右。8月1日,甲因欠债将音响抵押给乙;8月2日又抵押给丙,并于当日办理了登记手续;8月3日又将音响出质给丁。丁在占有期间,发现音响存有故障,于是带到戊电器修理部修理,修理费1000元。戊修好后中,丁不付修理费,故戊扣押下来,2个月后丁仍未付费。问:上述乙、丙、丁、戊的权利如何实现?
61. 甲欠乙债1000万元中,以楼房一幢为乙设抵押,并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期间,甲欲以1200万元卖与丙,并告知乙。乙称自己不同意甲出卖。
问:(1)甲能否出卖?为什么?
(2)设上例中甲欲以200万元卖与丙,并告知乙。乙称:“你以200万元卖掉可以,但200万元应提存;并且你应再提供价值800万元的抵押。”甲不听,执意要以200万元卖与丙,且不补充担保。问:乙的说法有无依据?甲的做法是否合法?
(3)设案例中甲以1200万元卖与丙时未告知乙。后乙得知后,向法院主张甲、丙转让行为无效。丙向乙提出:“你不要再请求人民法院主张确认甲、丙之行为无效。问:法院应否支持乙之请求?
62.甲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给乙,双方于07-6-5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甲又将该房子出卖给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房子所有权自丙支付完全部房款后即转移归丙所有,7-5日丙支付完全部房款,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8-4日甲又将该房子出卖给丁,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丙知道后,认为该房早归自己所有,甲无权将该房卖给丁,丁也不能取得该房所有权,遂于甲、丁等发生争执,此外,丁以自己已取得房子所有权为由,要求终止甲曾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遭到乙的反对,
问:
(1)、丙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理由
(2)、丙可否以自己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对抗乙
(3)、若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则其是否有权终止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
63.一日,李某在公园内拾到一个皮包,包内除失主的证件外,还约有价值15万元的现金、存折、首饰等。几天后,李某在报纸上看到失主王某的“悬赏启事”:花1.5万元寻找这个皮包。
(1)当李某找到失主王某还包时,王某不肯支付1.5万元酬金,请问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李某在还包时要求王某支付3万元酬金,协商未果,李某威胁不给钱就不还包。请问李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是否还需要向李某支付报酬?
64.王甲由于资金紧张,想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他人。2002年3月,李某与王甲签订了房屋购买协议,李某给了王甲房款20万元,但由于其他原因,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王甲也以没有找到其他房屋为由继续居住在商品房里。2002年5月,王甲又以25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与方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l)王甲与李某签汀的房屋购买合同是否成立?该房屋应当归谁所有?为什么?李某有什么什么样的权利?
(2)方某搬人商品房后,发现楼下的住户张某每天唱卡拉OK到深夜,严重影响自己休息,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方某的合法权益?
(3)方某养了一只狼狗,某日,方某的朋友邓某来探望方某,看到狼狗想逗逗它。方某警告邓某说狼狗非常凶狠,可能会伤人,但是邓某还是用手去碰它,结果被狼狗咬伤,花去医药费500元。谁来承担责任?为什么?
(4)方某将杂物堆在楼梯上,严重影响了用户上下楼,大家要求他把东西搬走,方某却称只放在自己家门口楼梯旁边,别人管不着。这种说法有无道理?
65.某甲有一辆仅行驶了5000公里的货运卡车因急需用钱需要出售。正巧本村某乙意欲购买,经双方商议,最后以4万元的价格卖与乙。乙当即回家取钱并如数交给了甲,还说过几天到甲家取车,让甲妥善给予保管。但是第二天,本村另一村民某丙得知此事后提出要出5万元买甲的货运卡车,甲经再三犹豫后表示同意将车卖与丙,并收了丙的5万元钱,丙也将卡车就地提走。事后,甲将4万元退给了乙。但乙坚持不接受退回的4万元钱,而要求甲交付卡车。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如下问题:
(l)甲与乙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生效?为什么?
(2)乙是否取得了卡车的所有权?为什么?
(3)丙能以善意取得为由,获得货运卡车的所有权吗?
66.甲以一批设备作为抵押向乙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双方认为登记手续费太贵,所以没有进行登记。甲后来又以同一批设备作为抵押向A银行贷款100万元,期限也为1年,并且进行了登记。
根据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1)如果甲通知乙和A银行,将此设备出售给戊,乙表示同意,A银行不同意,则甲是否可以将设备出售给戊?为什么?
(2)如果甲未告知乙和A银行就将设备出售给戊,则乙是否能行使抵押权?A银行是否能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3)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无力偿还借款,乙和A银行都要行使抵押权,则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为了消除乙的疑虑,甲又让丙和丁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没有约定保证份额。丙和丁承担的是何种保证责任?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丙和丁约定各自承担25万元的债务保证,则该约定是否可以对抗乙?当甲到期不还款,乙享有什么权利?如果丙和丁向乙偿还了欠款,则对甲享有什么权利?
67.杜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以价值巧万元的一个祖传占董瓷器出质给李某作为担保。不久,李某经济也发生困难,于是征得杜某同意后,向方某借款12万元,并将该瓷器出质给方某。方某在将瓷器搬运回家的途中,黄某酒后驾车将方某撞倒,瓷器也摔碎了。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后,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完全由黄某承担。由于方某投保了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向方某赔偿了医疗费等7万元。现查明,黄某与梁某、周某均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当日黄某驾车是为该合伙企业购买货物。合伙协议约定黄某、梁某和周某按照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现在该企业全部财产价值3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l)李某将瓷器出质给方某的行为是否有效?如果李某未通知杜某,擅自将瓷器出质给方某,则该行为是否有效?
(2)保险公司向方某赔偿后,如果起诉要求黄某赔偿,则应当以谁为被告?责任该如何分配?
(3)瓷器毁损后得到了赔偿,但是杜某认为质物已经不存在了,因此质权也不存在,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如果瓷器毁损后得到了全价赔偿10万元,此时杜某与李某的借款均已到期,则应当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68.东北将一水果生产基地将一批水果通过铁路运至石家庄准备出瞥,因为怕水果腐烂,所以找到当地一家仓储公司将水果存放在其冷藏库内,并约定待找到买家售出水果后按售价的10%支付仓储费用。该仓储公司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了东北的水果基地。巧天后生产基地找到某果脯公司,双方经协商签订了水果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果脯公司先行支付总价款的30%,基地收到此笔支付即委托仓储公司将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果脯公司,果脯公司在提货并验收以后20天内付清余款。合同订立后多日,生产基地未收到果脯公司的首付款,经多方打听,生产基地才知道果脯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严重亏损,现已被另外一企业收购。生产基地于是马上致电仓储公司,如果没有其书面证明文件,不得将水果的仓单交与他人。几天后果脯公司到仓储公司去取水果仓单,遭到了仓储公司的拒绝,但在其出示了与生产基地的买卖合同及银行付款保证书后,即同意背书仓单,并约定出现任何后果,仓储公司概不负责。仓储公司支付仓单后即向生产基地发出电报要求其支付仓储费用。
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l)若铁路与生产基地约定于水果运达目的地时交付运费,但铁路顺利完成任务后迟迟未得到运费,在行使留置权之后其可怎么做?
(2)生产基地与果脯公司约定的为何种交付方式?水果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3)生产基地可否拒绝果脯公司的交货请求?根据是什么?
(4)仓储公司应否对生产基地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5)生产基地以果脯公司未支付货款为由要求其返还水果能否得到支持?
69.甲一祖传花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生病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花瓶为自己所有,卖给了丙,得款12000元。丙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丁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花瓶押给丁,如丙到期不回赎,花瓶归丁所有。
请问:
(1)丙能否取得该花瓶得所有权?为什么?
(2)丙将花瓶押给丁,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3)丙与丁之间约定丙到期不回赎,花瓶归丁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70.甲去银行贷款,为担保自己债务的履行,决定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在甲将房产证押给银行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就给甲发放了贷款。后,甲将房屋转让给不知情的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债权到期时,甲不能清偿债务,银行要求拍卖其房屋以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请问:
(1)银行与甲的抵押权是否成立?
(2)乙能否取得所有权?
71.2011年6月2日,甲将自己所有房屋一幢卖与乙,并于同年6月16日办妥过户手续。2011年9月4日,甲以受乙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11月7日,法院判决支持甲之请求。2011年11月11日,甲在未曾办理涂销登记的情况下,与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请问:
(1)现在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2)甲得否将其涂销登记请求权让与于丙?
72.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投资开发A小区,后期由于资金短缺,甲公司以A小区尚未完工的1号楼作抵押向银行借款50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2007年10月,甲公司开始销售A小区的1号楼和2号楼。在销售过程中,甲公司有如下行为:
(1)销售1号楼时,未经银行同意,也没有向购买人说明1号楼已经抵押的事实;
(2)以每年100万元的价格将已经销售的2号楼的楼顶和外墙壁出租给乙公司用于设置广告宣传装置,且没有向购买人说明;
(3)以500万元的价格将已经销售的2号楼的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地下车库卖给乙公司用于存放物资。
2008年3月,业主全部入住后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发现甲公司前期聘请的提供物业管理的丙公司收费偏高,且服务较差。于是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解聘丙公司并与提供物业管理的丁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以尚未完工的1号楼设立抵押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销售已经抵押的1号楼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将已经销售的2号楼的楼顶和外墙壁出租给乙公司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将已经销售的2号楼的地下车库卖给乙公司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业主委员会解聘丙公司并与丁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73.李某在帮助张某挖地窖时,挖出三百块银元。为银元的归属,二人发生争执,李说,银元是他挖出的,应归他所有;张说,银元是在他家的院子里挖出的,应归他所有。经查,该银元为何人所埋藏不清楚。问:银元究竟应归谁所有?
74.2004年4月,杜某要去美国探亲。临行前,杜某将其松下21英寸彩电交由邻居李某保管,并称探亲归来时取回,在此期间,李某可使用该电视。李某收下电视机,并称请杜某放心。杜某走后半年,李某的妻子得了一场重病。为筹措医疗费用,李某将杜某的彩电以2500元的价格出卖给张某,并称彩电是其自己的。张某觉得价格比较合理,遂买下该彩电。2005年5月,杜某从美国探亲归来,得知其彩电被李某卖给张某,便向张某追要。张某称,彩电是我从李某处买来的,我购买时认为彩电是李某的,你要想也得向李某要,并表示不能将彩电返还给杜某。杜某向李某要电视,李某称,彩电已经出卖了,只能向张某要电视机。在此情况下,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李某归还彩电。问:该彩电的所有权应归谁?请说明理由。
75.张朋与李红系夫妻关系,因张朋酷爱摄影,双方遂决定购买一台高级照相机。该照相机使用三年后,张朋想换一台更高级的照相机,但李红不同意。于是,张朋背着李红将照相机出卖给李小兵。事后,李红得知此事,要求李小兵返还照相机。为此,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问:张朋是否有权处分照相机?如何确定该照相机的所有权?
76.某公司通过投标取得某一地段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土地管理局签订一份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中约定某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全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对土地用途、开发期限、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了全部出让金,并取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但该公司此后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利用土地,致使土地一直闲置。土地管理局在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形下,决定收回某公司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此,双方发生纠纷?问:某公司已经缴纳了建设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管理局能否收回该建设用地使用权?
77.李楠系四川省乐至县天池镇三里九村三队村民,与外乡三十里铺村的赵某结婚后,村里以她结婚为由,强制收回其未到期的承包地。婚后双方一直在男方的原籍居住,共同耕种三十里铺村分给赵某的承包期为30年的耕地,种植水稻、大豆等农作物,收益颇丰。后来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于2002年协议离婚。离婚后,李楠回到娘家,多次要求三里九村归还其出嫁前承包的未到期的耕地,但她的要求没有得到答复。生活没有来源的李楠找过镇领导、县委、县政府等部门,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问:李楠的承包权能否得到保护?
78.甲和乙同住一村,两家的承包地相距不远,乙在自己的承包地里打了一口水井。2000年冬,甲和乙商定,从次年春天开始,甲用乙家的水浇地,每年给付乙1000元,为保险起见,双方签订了用水合同。转眼到了2001年春天,甲来到乙家,商量挖沟取水事宜。乙同意甲用自己家的水,但坚决不同意挖沟安装取水装置。因为这样会使乙的一部分土地不能耕种,乙要求甲给自己相应的一块地,否则不能设置取水装置。甲则认为,自己用水已经支付了用水费,不能另外提供土地,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问:甲是否有权挖沟安置取水装置?
79.王某欲开办一家杂货店,遂向其亲戚赵某借款1万元,双方书面约定:2年后还本付息,并由王某将自己的电视机出质于赵某作质押。10天后,赵某让王某带电视机到赵家取款,王某称:电视机几天前被其妹妹带走,过些天才能还回。王某要求赵某先把钱借给他,赵某同意,当即交给王某1万元现金。不久,王某经营亏损,便将其妹妹还回的电视机交给周某作质押借现款5000元。赵某知道此事后,认为王某在欺骗他,遂要求王某在5日内将该电视机交到赵某家,否则应立即还款。王某向赵某解释说将电视机交于周某作质押实属无奈,请求赵某再宽限一段时间。赵某不许,要求王某马上还清借款。王某便将杂货店卖掉,加上家里的其它财产共6000元还给赵某,余款保证2个月内还清,赵某仍不答应,表示要将王某的电视机折价抵偿。王某称电视机在周某处,如果周某同意,可由赵某随意处理。但赵某向周某索要电视机时,遭到拒绝。赵某便以王某与周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将电视机折价,用以抵偿王某欠余款4000元及其利息。问:此案的质押纠纷应如何处理?
80.2005年5月,高某携带一台黑白电视机到某电器修理部修理,双方约定10日后交费取电视机。10天后,高某取电视机时,嫌200元修理费过高,拒绝付款。于是,修理部扣留了电视机。高某在其后的5个月中,既没有向修理部索要电视机,也没有偿付修理费。11月的某天,高某又携带一台录像机来到这个修理部修理,双方约定1个月交费取录像机。高某如期来修理部取录像机,修理部工作人员称录像机的修理费为250元,加上前次电视机的修理部共450元,要高某一次付清。高某付清了录像机的修理费,并称200元的电视机修理费可以用电视机抵偿,但修理部却要扣留录像机。于是,修理部退还了高某的电视机,扣留了录像机,并告知高某在1个月内必须付清200元的电视机修理费,否则将变卖其录像机来抵偿。高某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争议,高某诉至法院,要求修理部返还录像机。问:(1)修理部扣留电视机和录像机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此案应如何处理?
81.某市博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公司)欲向该市某工商银行借款450万元。根据工商银行的要求,博达公司以其新购买的华银大厦第三层共1200平方米(当时估价350万元)作抵押。工商银行认为抵押财产不够,要求博达公司提供其他的抵押,否则不能借款。博达公司遂请求三丰商贸集团(以下简称三丰集团)以其新购买的一块面积约200亩、作价800万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同时请个体户丁某以其一辆奔驰牌轿车(当时估价100万元)作为抵押。上述抵押分别由工商银行与各个抵押人之间订立了合同,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在博达公司与工商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特别注明以上述三项财产作抵押,但没有约定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借款合同到期后,博达公司不能清偿其债务。工商银行因将博达公司的房产拍卖后仅获得300万元,遂要求拍卖三丰集团用于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清偿剩余的债务,遭到三丰集团的拒绝。工商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三丰集团承担抵押责任。问:工商银行享有何种性质的抵押权,其抵押权应如何行使?
82.王某将邻县赵某的一头母牛偷回家。经过一段时间之后,王某将该牛以合理的价格卖给了郑某,郑某在购牛时并不知道王某所卖之牛系偷来的。半年之后,郑某所买之牛经配种产下一头牛犊。赵某在母牛丢失后一直没有停止寻找,一次偶然的机会,赵某发现自己的母牛在郑某处,遂要求郑某返还母牛及牛犊,郑某以自己是从王某手中以合理的价格买来为由,拒绝返回给赵某,双方就母牛及牛犊的所有权产生争议。问:郑某能否取得母牛及牛犊的所有权?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1vcykDM4A4zdT0ziUH-nA
提取码:qdc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