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首要生意规则都有哪些?
北交所中,与投资者相关的生意规则,首要包含生意时间、生意办法、托付指令、申报数量、股票计价、成交原则、涨跌幅等内容。
1、关于生意时间:北交所生意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其中,每个生意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至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其他,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北交所公告的休市日会履行休市,休市时无法生意。生意时间内因故停市的,生意时间不作顺延。
2、关于生意办法: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生意、盘后固定价格生意、大宗生意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生意办法。
竞价生意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办法。当前竞价生意阶段未成交的生意申报,自动进入当日后续竞价生意阶段。在集合竞价阶段,北交所生意主机不接受撤消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消。
其中,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生意申报一次性会集促成的竞价办法。连续竞价是指对生意申报逐笔连续促成的竞价办法。
3、关于托付指令:投资者以实名办法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后,进行托付挂单的,其托付指令应当包含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生意方向、托付数量、托付价格以及北交所或注册券商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4、关于申报数量:投资者通过竞价生意生意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越100万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5、关于股票计价:股票生意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生意的申报价格最小改变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6、关于成交原则:竞价生意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促成成交。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生意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生意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承认。
7、关于涨跌幅:北交所对其上市股票生意实施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份额为30%。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份额)。
其他,具有下列现象之一的,股票生意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揭露发行的股票上市生意首日;
(2)退市收拾期首日;
(3)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规定的其他现象。
北交所可以对出现下列现象之一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盘中暂时停牌:
(1)盘中生意价格较当日开盘价初次上涨或下跌抵达或超越30%的;
(2)盘中生意价格较当日开盘价初次上涨或下跌抵达或超越60%的。
单次暂时停牌的继续时间为10分钟,股票停牌时间跨过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