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式 属性(字段)的原子性约束,要求属性具有原子性,不可再分割; 比如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不能作为一个字段,它可以再分为姓名、name、age等; 第二范式 记录的唯一性约束,要求记录有唯一标识,每条记录需要有一个属性来做为实体的唯一标识; 第三范式 字段冗余性的约束,即任何字段不能由其他字段派生出来;主键没有直接关系的数据列必须消除,消除的办法就是再创建一个表来存放他们,当然外键除外; 误区: 并不是非得严格按照三范式来设计,好的数据库设计一定不是这样的,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柔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