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我介绍一下,小编浙江大学毕业,去过华为、字节跳动等大厂,目前阿里P7
深知大多数程序员,想要提升技能,往往是自己摸索成长,但自己不成体系的自学效果低效又漫长,而且极易碰到天花板技术停滞不前!
因此收集整理了一份《2024年最新Web前端全套学习资料》,初衷也很简单,就是希望能够帮助到想自学提升又不知道该从何学起的朋友。
既有适合小白学习的零基础资料,也有适合3年以上经验的小伙伴深入学习提升的进阶课程,涵盖了95%以上前端开发知识点,真正体系化!
由于文件比较多,这里只是将部分目录截图出来,全套包含大厂面经、学习笔记、源码讲义、实战项目、大纲路线、讲解视频,并且后续会持续更新
如果你需要这些资料,可以添加V获取:vip1024c (备注前端)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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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代:
-
es1.0。。。es3.1
-
新时代:
-
es5
-
es6(es2015)
-
es7(es2016)、es8(es2017)
-
基本数据类型——值类型:(数字、字符串、布尔值、null、undefined)
-
undefined类型?
-
复杂数据类型——引用类型:(对象)
-
数组
-
函数
-
正则表达式
-
Date
创建一个对象
var student={
name:“李白” , //student有一个name属性,值为"李白"
grade:“初一” ,
//a、student有一个say属性,值为一个函数
//b、student有一个say方法
say:function(){
console.log(“你好”);
},
run:function(speed){
console.log(“正在以”+speed+“米/秒的速度奔跑”);
}
}
对象是键值对的集合:对象是由属性和方法构成的 (ps:也有说法为:对象里面皆属性,认为方法也是一个属性)
-
name是属性 grade是属性
-
say是方法 run是方法
对象属性操作
获取属性:
第一种方式:.语法
-
student.name 获取到name属性的值,为:“李白”
-
student.say 获取到一个函数
第二种方式:[]语法
-
student[“name”] 等价于student.name
-
student[“say”] 等价于student.say
号外:2种方式的差异:
-
.语法更方便,但是坑比较多(有局限性),比如:
-
.后面不能使用js中的关键字、保留字(class、this、function。。。)
-
.后面不能使用数字
var obj={};
obj.this=5; //语法错误
obj.0=10; //语法错误
-
[]使用更广泛
-
o1[变量name]
-
[“class”]、[“this”]都可以随意使用
obj["this"]=10
-
[0]、[1]、[2]也可以使用
-
obj[3]=50 = obj["3"]=50
-
思考:为什么obj[3]=obj[“3”]
-
甚至还可以这样用:[“[object Array]”]
-
jquery里面就有这样的实现
-
也可以这样用:[“{abc}”]
-
给对象添加了{abc}属性
设置属性
-
student["gender"]="男"
等价于:student.gender="男"
-
含义:如果student对象中没有gender属性,就添加一个gender属性,值为"男"
如果student对象中有gender属性,就修改gender属性的值为"男"
-
案例1:
student.isFemale=true
-
案例2:
student["children"]=[1,2,5]
-
案例3:
student.toShanghai=function(){
console.log(“正在去往上海的路上”)
}
删除属性
-
delete student[“gender”]
-
delete student.gender
构造函数创建对象的例子:
-
var xiaoming = new Object() --> var xiaoming = {};
-
var now = new Date()
-
var rooms = new Array(1,3,5) --> var rooms = [1,3,5]
-
var isMale=/123/;
==>var isMale=new RegExp("123")
-
isMale是通过RegExp构造函数创建出来的对象
-
isMale是RegExp构造函数的实例
-
以上例子中,Object、Date、Array都是内置的构造函数
- 构造函数
function Person(name,age){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
var p1=new Person(“赵云”,18)
- 说明:
p1就是根据【Person构造函数】创建出来的对象
构造函数的概念
- 任何函数都可以当成构造函数
function CreateFunc(){ }
-
只要把一个函数通过new的方式来进行调用,我们就把这一次函数的调用方式称之为:构造函数的调用
-
new CreateFunc(); 此时CreateFunc就是一个构造函数
-
CreateFunc(); 此时的CreateFunc并不是构造函数
关于new Object()
- new Object()等同于对象字面量{}
构造函数的执行过程
var p1=new Person();
-
1、创建一个对象 (我们把这个对象称之为Person构造函数的实例)-
_p1
-
2、创建一个内部对象,
this
,将this指向该实例(_p1) -
3、执行函数内部的代码,其中,操作this的部分就是操作了该实例(_p1)
-
4、返回值:
-
a、如果函数没有返回值(没有return语句),那么就会返回构造函数的实例(p1)
-
b、如果函数返回了一个基本数据类型的值,那么本次构造函数的返回值是该实例(_p1)
function fn(){
}
var f1=new fn(); //f1就是fn的实例
function fn2(){
return “abc”;
}
var f2=new fn2(); //f2是fn2构造函数的实例
- c、如果函数返回了一个复杂数据类型的值,那么本次函数的返回值就是该值
function fn3(){
return [1,3,5];
//数组是一个对象类型的值,
//所以数组是一个复杂数据类型的值
//–>本次构造函数的真正返回值就是该数组
//–>不再是fn3构造函数的实例
}
var f3=new fn3(); //f3还是fn3的实例吗?错
//f3值为[1,3,5]
JS中继承的概念:
- 通过【某种方式】让一个对象可以访问到另一个对象中的属性和方法,我们把这种方式称之为继承
并不是所谓的xxx extends yyy
为什么要使用继承?
- 有些对象会有方法(动作、行为),而这些方法都是函数,如果把这些方法和函数都放在构造函数中声明就会导致内存的浪费
function Person(){
this.say=function(){
console.log(“你好”)
}
}
var p1=new Person();
var p2=new Person();
console.log(p1.say === p2.say); //false
继承的第一种方式:原型链继承1
Person.prototype.say=function(){
console.log(“你好”)
}
- 缺点:添加1、2个方法无所谓,但是如果方法很多会导致过多的代码冗余
继承的第二种方式:原型链继承2
Person.prototype = {
//切记不能忘记
constructor:Person,
say:function(){
console.log(“你好”);
},
run:function(){
console.log(“正在进行百米冲刺”);
}
}
-
注意点:
-
a、一般情况下,应该先改变原型对象,再创建对象
-
b、一般情况下,对于新原型,会添加一个constructor属性,从而不破坏原有的原型对象的结构
继承的第三种方式:拷贝继承(混入继承:mixin)
-
场景:有时候想使用某个对象中的属性,但是又不能直接修改它,于是就可以创建一个该对象的拷贝
-
实际运用:
-
jquery:$.extend:编写jquery插件的必经之路
-
基于jquery封装一个表格控件
var o1={ age:2 };
var o2 = o1;
o2.age=18;
//1、修改了o2对象的age属性
//2、由于o2对象跟o1对象是同一个对象
//3、所以此时o1对象的age属性也被修改了
var o3={gender:“男”,grade:“初三”,group:“第五组”,name:“张三”};
var o4={gender:“男”,grade:“初三”,group:“第五组”,name:“李四”};
//上述代码中,如果使用拷贝继承对代码进行优化会非常和谐
//实现拷贝继承:
//1、已经拥有了o3对象
//2、创建一个o3对象的拷贝(克隆):for…in循环
//3、修改克隆对象,把该对象的name属性改为"李四"
- 实现1:
var source={name:“李白”,age:15}
var target={};
target.name=source.name
target.age=source.age;
-
浅拷贝和深拷贝
-
浅拷贝只是拷贝一层属性,没有内部对象
-
深拷贝其实是利用了递归的原理,将对象的若干层属性拷贝出来
var students=[
{name:“”,age:“”},
{name:“”,age:“”}
]
- 上面的方式很明显无法重用,实际代码编写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会使用拷贝继承的方式,所以为了重用,可以编写一个函数把他们封装起来:
function extend(target,source){
for(key in source){
target[key]=source[key];
}
return target;
}
extend(target,source)
-
由于拷贝继承在实际开发中使用场景非常多,所以很多库都对此有了实现
-
jquery:$.extend
-
es6中有了 <对象扩展运算符> 仿佛就是专门为了拷贝继承而生:
-
优点:简单的令人发指
var source={name:“李白”,age:15}
//让target是一个新对象,同时拥有了name、age属性
var target={ …source }
var target2={ …source,age:18 }
继承的第四种方式:原型式继承:(道格拉斯在蝴蝶书中提出来的)
-
场景:
-
a、创建一个纯洁的对象:对象什么属性都没有
var parent={ age:18,gender:“男”};
var student=Object.create(parent);
//student.proto===parent
-
使用方式:
-
空对象:Object.create(null)
var o1={ say:function(){} }
var o2=Object.create(o1);
继承的第五种方式:借用构造函数实现继承
-
场景:适用于2种构造函数之间逻辑有相似的情况
-
原理:函数的call、apply调用方式
function Animal(name,age,gender){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gender=gender;
}
function Person(name,age,gender,say){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gender=gender;
this.say=function(){
}
}
-
局限性:Animal(父类构造函数)的代码必须完全适用于Person(子类构造函数)
-
以上代码用借用构造函数实现
function Animal(name,age){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
function Person(name,age,address){
Animal.call(this,name);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address=address;
}
- 寄生继承、寄生组合继承
-
概念:JS里面的对象可能会有父对象,父对象还会有父对象,。。。。。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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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继承
-
属性:对象中几乎都会有一个__proto__属性,指向他的父对象
-意义:可以实现让该对象访问到父对象中相关属性
-
根对象:Object.prototype
-
var arr=[1,3,5]
-
arr.proto:Array.prototype
-
arr.proto.__proto__找到了根对象
function Animal(){}
var cat=new Animal();
//cat.proto:Animal.prototype
//cat.proto.proto:根对象
- 错误的理解:万物继承自Object?
变量作用域
-
变量作用域的概念:就是一个变量可以使用的范围
-
JS中首先有一个最外层的作用域:称之为全局作用域
-
JS中还可以通过函数创建出一个独立的作用域,其中函数可以嵌套,所以作用域也可以嵌套
var age=18; //age是在全局作用域中声明的变量:全局变量
function f1(){
console.log(name); //可以访问到name变量
var name=“周董” //name是f1函数内部声明的变量,所以name变量的作用域就是在f1函数内部
自学几个月前端,为什么感觉什么都没学到??
这种现象在很多的初学者和自学前端的同学中是比较的常见的。
因为自学走的弯路是比较的多的,会踩很多的坑,学习的过程中是比较的迷茫的。
最重要的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不知道每个部分该学哪些知识点,学到什么程度才算好,学了能做什么。
很多自学的朋友往往都是自己去找资料学习的,资料上有的或许就学到了,资料上没有的或许就没有学到。
这就会给人一个错误的信息就是,我把资料上的学完了,估计也-就差不多的了。
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非也,因为很多人找的资料就是很基础的。学完了也就是掌握一点基础的东西。分享给你一份前端分析路线,你可以参考。
还有很多的同学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味的追求学的速度,很快速的刷视频,写了后面忘了前面,最后什么都没有学到,什么都知道,但是什么都不懂,要具体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所以学习编程一定要注重实践操作,练习敲代码的时间一定要多余看视频的时间。
网上学习资料一大堆,但如果学到的知识不成体系,遇到问题时只是浅尝辄止,不再深入研究,那么很难做到真正的技术提升。
需要这份系统化的资料的朋友,可以添加V获取:vip1024c (备注前端)
一个人可以走的很快,但一群人才能走的更远!不论你是正从事IT行业的老鸟或是对IT行业感兴趣的新人,都欢迎加入我们的的圈子(技术交流、学习资源、职场吐槽、大厂内推、面试辅导),让我们一起学习成长!
变量
var name=“周董” //name是f1函数内部声明的变量,所以name变量的作用域就是在f1函数内部
自学几个月前端,为什么感觉什么都没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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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自学走的弯路是比较的多的,会踩很多的坑,学习的过程中是比较的迷茫的。
最重要的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不知道每个部分该学哪些知识点,学到什么程度才算好,学了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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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链图片转存中…(img-a221RUE2-171332117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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