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 Foo {
private T data;
public Foo(T data) {
this.data = data;
}
public T getData() {
return data;
}
}
复制代码
简单实现:
需要注意的是:
1.允许在定义接口、类、方法时声明类型形参,该类型形参可以在整个接口、类、方法中当成普通类型使用;
2.类型形参将在声明变量、创建对象、调用方法时动态地指定,即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可称作类型实参)。
在实例化的时候,如果不声明数据类型,那么默认是Object类型。
三、泛型类的子类(接口)
在定义泛型类的子类的时候我们肯定需要extends关键字,那么这时候我们需要写Foo还是Foo这样的形式呢?
1.为泛型类定义子类时,不能在父类上包含类型形参,但可以包含类型实参。
2.因为这种情况下,不是在定义父类,而是在使用父类,使用时需传入实参。
因为我们在这样的场景下我们子类extends父类,在使用父类的时候我们需要传的是实参,而不是形参,在定义的时候我们定义形参,但是在使用的时候我们需要传入的是实参。
四、泛型定义类型形参的上限
我们在定义的时候,如果限定的数据类型不是Object,而是数字,那么这时候就可以定义类型形参的上限定义为Number:class Foo {}。
那么这时候细心的小伙伴就会发现,那我为什么不在定义泛型类的时候就把泛型换成Number呢?那么我们看下面的代码
定义Firse类,直接指定Number作为形参:
class First {
private Number data;
public First(Number data) {
this.data = data;
}
public Number getData() {
return data;
}
}
复制代码
调用:
???first1理所应当没有问题,但是first2为什么也没有问题呢?
这时候我们我鼠标放到泛型类的Number上会发现一些端倪:
我们再看看一般的Number对象:
正常的Number是在lang包下的,而First类里面的形参,只不过是叫做Number的泛型而已。(恍然大悟)
最后就是测试正常定义泛型的上限:
class Second {
private T data;
public Second(T data) {
this.data = data;
}
public T getData() {
最后
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就不一一罗列了,20道常见面试题(含答案)+21条MySQL性能调优经验小编已整理成Word文档或PDF文档
还有更多面试复习笔记分享如下
了解详情https://docs.qq.com/doc/DSmxTbFJ1cmN1R2dB
或PDF文档
[外链图片转存中…(img-q6DMdoDu-1724495697384)]
还有更多面试复习笔记分享如下
[外链图片转存中…(img-DcGY6QL8-1724495697385)]
了解详情https://docs.qq.com/doc/DSmxTbFJ1cmN1R2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