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实华董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中广核节能委派2名董事,江西实华委派1名董事。董事长由中广核节能委派,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由江西实华委派,形成均衡的治理结构。
公司高管团队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在业绩承诺期内,总经理由江西实华提名,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中广核节能提名,确保双方在经营层面的协同。业绩承诺期结束后,除主管法律商务的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继续由中广核节能提名外,其余高管改由董事长提名,进一步优化管理效率。
这一架构体现了双方股东在战略合作中的权责划分,既保障了中广核节能的主导权,也赋予江西实华在关键阶段的管理参与,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