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职责原则 – SRP
There should never be more than one reason for a class to change.
一个类的变化永远不应该有一个以上的原因 应该有且仅有一个原因引起类的变更
- 类的复杂性降低,实现什么职责都有清晰明确的定义
- 可读性提高,复杂性降低
- 可维护性提高
里氏替换原则 – LSP
继承的优点:
- 代码共享,减少创建类的工作量,每个子类都拥有父类的方法和属性
- 提高代码的重用性
- 提高代码的课扩展性
- 可扩展性提高
- 提高产品或项目的开放性
继承的缺点:
- 继承是侵入性的。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的所有属性和方法
- 降低代码的灵活性。子类必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让子类自由的世界多了些约束
- 曾强了耦合性
只要父类能出现的地方子类就可以实现,而且替换为子类也不会产生任何错误或异常,使用者可能根本就不需要知道是父类还是子类。但是,反过来就不行了,有子类出现的地方,父类未必能适应。
里氏替换原则定义了一个规范:
子类必须完全实现父类的方法 注意: 在类中调阅其他类型时任务必须要使用父类或接口,如果不能使用父类或接口,则说明类的设计已经违背了LSP原则。 如果子类不能完整地实现父类的方法,或者父类的某些方法在子类中已经发生“畸变”,则建议断开父子继承关系,采用依赖、聚集、组合等关系代替继承。
依赖倒置原则
包含三层含义: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
-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模块间的依赖通过抽象发生,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或抽象类产生的;
- 接口或抽象类不依赖于实现类;
- 实现类依赖接口或抽象类。
依赖倒置原则的本质就是通过抽象(接口或抽象类)使各个类或模块的实现彼此独立,不互相影响,实现模块间的松耦合 - 每个类尽量都有接口或抽象类,或者抽象类和接口两者都具备
这是依赖倒置的基本要求,接口和抽象类都是属于抽象的,有了抽象才可能依赖倒置。 - 变量的表面类型尽量是接口或者是抽象类
- 任何类都不应该从具体类派生
- 尽量不要覆写基类的方法
- 结合里氏替换原则使用
接口隔离原则
- 实例接口(Object Interface),在Java中声明一个类,然后用new关键字产生一个实
例,它是对一个类型的事物的描述,这是一种接口。 - 类接口(Class Interface),Java中经常使用的interface关键字定义的接口。
- Clients should not be forced to depend upon interfaces that they don’t use.(客户端不应该依
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 The dependency of one class to another one should depend on the smallest possible interface.
(类间的依赖关系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一个接口只服务于一个子模块或业务逻辑;
- 通过业务逻辑压缩接口中的public方法,接口时常去回顾,尽量让接口达到“满身筋骨
肉”,而不是“肥嘟嘟”的一大堆方法; - 已经被污染了的接口,尽量去修改,若变更的风险较大,则采用适配器模式进行转化
处理; - 了解环境,拒绝盲从。每个项目或产品都有特定的环境因素,别看到大师是这样做的
你就照抄。
迪米特原则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LoD)也称为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Principle,LKP),虽然名字不同,但描述的是同一个规则: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通俗地讲,一个类应该对自己需要耦合或调用的类知道得最少,你(被耦合或调用的类)的内部是如何复杂都和我没关系,那是你的事情,我就知道你提供的这么多public方法,我就调用这么多,其他的我一概不关心。
迪米特法则的核心观念就是类间解耦,弱耦合,只有弱耦合了以后,类的复用率才可以提高。其要求的结果就是产生了大量的中转或跳转类,导致系统的复杂性提高,同时也为维护带来了难度。
开闭原则
核心思想:软件实体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软件实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 项目或软件产品中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则划分的模块。
- 抽象和类。
- 方法。
开闭原则的重要性:
- 开闭原则对测试的影响
- 开闭原则可以提高复用性
- 开闭原则可以提高可维护性
- 面向对象开发的要求
如何使用开闭原则:
- 抽象约束
- 通过接口或抽象类约束扩展,对扩展进行边界限定,不允许出现在接口或抽象类中不存在的public方法;
- 参数类型、引用对象尽量使用接口或者抽象类,而不是实现类;
- 抽象层尽量保持稳定,一旦确定即不允许修改
- 元数据(metadata)控制模块行为
- 制定项目章程
- 封装变化
a. 第一,将相同的变化封装到一个接口或抽象类中;
b. 第二,将不同的变化封装到不同的接口或抽象类中,不应该有两个不同的变化出现在同一个接口或抽象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