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泛型,使用Object的问题:
- 不安全,会混入其他类型的变量。
- 取用变量的时候,如果声明类型就要强转,很容易出现类型转换错误,特别是当混入其他类的时候。
泛型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只能使用类
实例化时,没有声明类型,就默认为Object类
泛型类和泛型方法
异常类不能声明为泛型
静态方法中不能使用泛型类,因为静态方法在实例化声明泛型前就已经加载。
泛型方法的泛型参数和泛型类没有关系
泛型方法可以声明为静态方法,因为是在方法调用时声明泛型参数,而不是实例化的时候。
*泛型方法最好有形参,这样就能声明泛型是什么类。
应用场景:
操作不同类型数据表的时候,可以先造一个泛型类,再继承这个类造操作特定类型的表格的方法,这时就可以声明子类的泛型参数为某个类,比如字符串。
需要用方法返回不同类型的数据,比如记录的数量、员工参加工作的时间等,就需要泛型方法。
通配符
<?>:在同时需要多态和泛型的时候,需要用到这个通配符,子类重载方法的时候就可以设定为特定的类了。不可以添加数据,但可以读取,需要声明为Object类。有限制条件的通配符:
<? extedns ...>
<? sup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