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细节总结

在C++的编程过程中,我遇见了C++中许多一般不为人所知的细节,或是小技巧。以下总结出来希望对大家编程有帮助。

当我们进行编译的时候,要使用一系列的工具,我们称之为工具链,其中包括:
预处理器cpp
编译器gcc/g++
汇编器as
链接器ld
一个C/C++程序编译过程包括下面几个阶段:
预处理    预处理器cpp将对源文件中的宏进行展开。
编译     gcc将c文件编译成汇编文件。
汇编     汇编器as将汇编文件编译成机器码。
链接     链接器ld将目标文件和外部符号进行连接,得到一个可执行二进制文件。

void*指针的使用:

void型指针,
void型指针可以用来接收任何类型的指针的值,
int* p=&a;
void* q=p;
但是void型包容任何其他类型,但其它任何类型不包容它。
void* p;
float* q=(float*)p;
但是就算强制转换void型也只能转换成它指向的类型。
float* q;
void* p=q;
(int *)p;-------错误,p只能转换成float*

const的使用:
const int *p;
声明的是一个指向const int型的指针,指针本身不是const类型,所以我们可以更改该指针的指向,但不能通过指针来改变指向的对象的值,但可以直接修改指向的值。

int * const p;
声明的是一个指向int型的const型指针,不能更改指针的指向,但该指针指向的对象不是const类型,所以可以直接使用指针来更改对象的值。

当const 出现在函数的形参和返回值上时,也如以上一样判断。
const int* fun(); 返回值指针所指向常量
int* const fun(); 返回值指针为常量

const修饰成员函数时:
class A{
void fun() const;
};
fun()函数既不能调用类中非const成员函数也不能调用const成员变量, 与静态static用法一致。

关键字 explicit 可防止隐式转换,使用该关键字修饰的变量不能隐式转换。
如:
class myclass
{
    public: myclass(int num);
}
myclass A=10;   编译通过  等价于  myclass temp(10);  myclass A=temp;
若构造函数加上explicit  则编译不通过。

static 关键字修饰的静态成员和静态函数都是属于整个类的,而非静态成员和非静态函数是属于单个对象的。
即static 成员函数无法调用非静态成员函数,反之可以。
并且只有静态成员可以直接在类中初始化。

虚拟继承:
虚拟继承是多重继承中特有的概念。虚拟基类是为解决多重继承而出现的。如下图所示。
类D继承自类B1、B2,而类B1、B2都继承自类A,因此出现如右图所示的局面(非虚基类)。这样基类A就被构造两次。
为了节省内存空间,可以将B1、B2对A的继承定义为虚拟继承,而A就成了虚拟基类。最后形成如左图所示的情况。
实现的代码如下:
虚基类和非虚基类的区别

虚基类和非虚基类的区别

class A;
class B1:public virtual A;
class B2:public virtual A;
class D:public B1,public B2;


以下面的一个例子为例:
#include <iostream.h>
#include <memory.h>
class CA
{
int k; //如果基类没有数据成员,则在这里多重继承编译不会出现 二义性
public:
void f() {cout << "CA::f" << endl;}
};
class CB : public CA
{
};
class CC : public CA
{
};
class CD : public CB, public CC
{
};
void main()
{
CD d;
d.f();
}
当编译上述代码时,我们会收到如下的错误提示:
error C2385: 'CD::f' is ambiguous
即编译器无法确定你在d.f()中要调用的函数f到底是哪一个。这里可能会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命名只定义了一个CA::f,既然大家都派生自CA,那自然就是调用的CA::f,为什么还无法确定呢?
这是因为编译器在进行编译的时候,需要确定子类的函数定义,如CA::f是确定的,那么在编译CB、CC时还需要在编译器的 语法树中生成CB::f,CC::f等标识,那么,在编译CD的时候,由于CB、CC都有一个函数f,此时,编译器将试图生成这两个CD::f标识,显然这时就要报错了。(当我们不使用CD::f的时候,以上标识都不会生成,所以,如果去掉d.f()一句,程序将顺利通过编译)
要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方法:
1、重载函数f():此时由于我们明确定义了CD::f,编译器检查到CD::f()调用时就无需再像上面一样去逐级生成CD::f标识了;
此时CD的元素结构如下:
|CB(CA)|
|CC(CA)|
故此时的sizeof(CD) = 8;(CB、CC各有一个元素k)
2、使用虚拟继承:虚拟继承又称作共享继承,这种共享其实也是编译期间实现的,当使用虚拟继承时,上面的程序将变成下面的形式:
#include <iostream.h>
#include <memory.h>
class CA
{
int k;
public:
void f() {cout << "CA::f" << endl;}
};
class CB : virtual public CA //也有一种写法是class CB : public virtual CA
{ //实际上这两种方法都可以
};
class CC : virtual public CA
{
};
class CD : public CB, public CC
{
};
void main()
{
CD d;
d.f();
}
此时,当编译器确定d.f()调用的具体含义时,将生成如下的CD结构:
|CB|
|CC|
|CA|
同时,在CB、CC中都分别包含了一个指向CA的虚基类指针列表vbptr(virtual base table pointer),其中记录的是从CB、CC的元素到CA的元素之间的偏移量。此时,不会生成各子类的函数f标识,除非子类重载了该函数,从而达到“共享”的目的

delete 与 new 操作:
delete p;       删除指针p指向的那一个内存
delete[] p;    删除以指针p为首的动态数组
new (p)       动态分配一个空间赋值为p
new [p]     动态分配p个空间

类中的几种不同继承方式:

1>公有继承中:
 (1)基类的共有成员就相当于是派生类的公有成员,也就是说派生类可以像访问自身公有成员一样访问从基类继承的公有成员。
 (2)基类的保护成员就相当于是派生类的保护成员,即,派生类可以像访问自身的保护成员一样,访问基类的保护成员。 
 (3)对于基类的私有成员,派生类内部成员是无法直接访问的,派生类使用者也无法通过派生类对象直接访问。但是可以通过基类的public接口访问基类里的成员.
2>受保护继承中: 
 (1)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都相当于派生类的保护成员,派生类可以通过自身的成员函数或其子类的成员函数访问它们。 (如derived.protected_member可以,但是base.protected_member在派生类中这种表示是不对的)
 (2)对于基类的私有成员,无论派生类内部成员或派生类的对象都无法直接访问。 
3>私有继承中: 
(1)基类公有成员和受保护成员都相当于派生类的私有成员,派生类只能通过自身的成员函数访问他们。 
 (2)对于基类的私有成员,无论派生类内部成员或派生类的对象都无法直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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