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类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对象是类的一种具体表示形式,是具体的概念。先有类,然后由类来生成对象(Object)。对象又叫做实例(Instance)。
2. 类由两大部分构成:属性以及方法。属性一般用名词表示,方法一般用动词表示。
3. 如果一个java源文件中定义了多个类,那么这些类中最多只能有一个类是public的,换句话说,定义的多个类可以都不是public的。
4. 在Java中,无论是原生数据类型还是引用类型,参数传递的方式统一是传值传递(passby value),java中没有传引用(passby reference)的概念。
5. 方法重载(Overload)。表示两个或者多个方法名字相同,但方法参数不同。方法参数不同有两层含义:1)参数个数不同2)参数类型不同。注意:方法的返回值对重载没有任何影响。
6. 构造方法重载:只需看参数即可,因为构造方法名字是一样的,都是类名。如果想在一个构造方法中调用另外一个构造方法,可以使用this()方式调用,this()括号中表示目标构造方法的参数列表。并且this()必须放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位置。
7. 继承(Inheritance):Java是单继承的,表示一个类只能从另一个类继承(被继承的类叫做父类,也可以叫做基类(baseclass),继承的类叫做子类)。
8. 当生成子类对象时,Java默认首先调用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然后执行该构造方法,生成父类的对象,然后执行子类的构造方法,生成子类的对象。要想生成子类的对象,必须先生成父类的对象,没有父类的对象就没有子类的对象。如果父类没有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则编译通不过,需要使用super关键字显示调用父类的带参数的构造方法。
9. super关键字:表示对父类对象的引用。如果子类使用super()显示调用父类的某个构造方法,那么在执行的时候就会寻找与super()所对应的构造方法而不会再去寻找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对super的调用必须是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10. 关于继承的3点:
A) 父类有的,子类也有
B) 父类没有的,子类可以增加
C) 父类有的,子类可以改变
11. 关于继承的注意事项
A) 构造方法不能被继承
B) 方法和属性可以被继承
C) 子类的构造方法隐式地调用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
D) 当父类没有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时,子类需要用super来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super指的是对父类的引用。
E) Super关键字必须是构造方法中的第一行语句
12. 方法重写(Override):子类与父类的方法返回类型一样、方法名称一样、参数一样,这样我们说子类与父类的方法构成了重写关系。
13. 方法重写与方法重载之间的关系:重载发生在同一个类内部的两个或多个方法。重写发生在父类与子类之间。
14. 当两个方法形成重写关系时,可以在子类方法中通过super.run()形式调用父类的run()方法,其中super.run()不必放在第一行语句,因此此时父类对象已经构造完毕,先调用父类的run()方法还是先调用子类的run()方法时是根据程序的逻辑决定的。
15. 在定义一个类的时候,如果没有显式指定该类的父类,那么该类就会继承于java.lang.Object类(JDK提供的一个类,Object类是java中所有类的直接或间接父类)。
16. 多态(Polymorphism):我们说子类就是父类,比如玫瑰是花。因此多态的意思就是:父类型的引用可以指向子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