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象类:
1、包含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的类本身必须被声明成抽象的。
2、除了抽象方法之外,抽象类还可以包含具体数据和具体方法
3、扩展抽象类的两种选择(抽象方法的具体实现在子类中):
A、 抽象类中定义部分抽象类或不定义抽象类方法,这样就必须将子类也标记为抽象类。
B、定义全部的抽象方法,这样子类就不是抽象的了
4、不能直接被实例化,可以间接使用
5、一个类如果继承一个抽象类,必须实现该抽象类里声明的抽象方法
若不实现,需要将自己声明为抽象类(这可能会是个提问)
二、接口:
1、一个类可以实现(implement)一个或多个接口,并在需要接口的地方,随时使用实现了相应接口的对象
2、接口不是类,而是对类的一组需求描述,这些类要遵从接口描述的统一格式进行定义
3、接口中的所有方法自动地属于public,因此,声明方法时,不必提供关键字public,不过,实现接口时,必须把方法声明成public,否则,编译器将认为这个方法的访问属性是包可见性,即类的默认访问属性。
4、接口中不能含有实例域或静态方法,但却可以包含常量
5、接口不能被实例化
6、接口中定义的方法都为抽象方法
注:当多个接口中有同名、同参、返回值类型不同的方法时,会产生命名冲突(因为接口支持多继承,防止出现二义性)
7、接口之间允许多继承(java只在接口允许多继承)
8、Java 8用默认方法与静态方法这两个新概念来扩展接口的声明
三、二者区别:
1、抽象类和接口都不能直接实例化,如果要实例化(涉及动态绑定),抽象类变量必须指向实现所有抽象方法的子类对象,接口变量必须指向实现所有接口方法的类对象
2、抽象类要被子类继承,接口要被类实现
3、接口里定义的变量只能是公共的静态的常量,抽象类中的变量是普通变量。
4、抽象类里的抽象方法必须全部被子类所实现,如果子类不能全部实现父类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只能是抽象类。同样,一个实现接口的时候,如不能全部实现接口方法,那么该类也只能为抽象类。
5、抽象方法要被实现,所以不能是静态的,也不能是私有的
6、抽象类主要用来抽象类别,接口主要用来抽象功能.
7、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接口中不能有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