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5号,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简称“电改9号文”。本次电改将有利于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实现电力交易市场化,从而激发电力企业的市场活力,重塑电力工业价值链。近年售电公司数量快速增长,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售电公司如何应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售电利润也面临很大的挑战。
售电公司的盈利途径
从近年来的全社会用电量数据来看,201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55万亿千瓦时,2016年为5.91万亿千瓦时,2017年为6.3万亿千瓦时,2018年达到6.84亿千瓦时。预计2020年、2035年和205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将分别达到7.5万亿、11.3万亿、13.6万亿千瓦时,随着用电需求的增长,售电公司的业务市场会越来越大。
1.赚取差价
大多数售电公司以年或者月为单位向发电企业申报采购电量,并与用电用户签订长协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电量、合同电价或者让利幅度、明确代理电量。但电是大宗商品,单位利润非常低,需要达到一定的售电量才能达到盈亏平衡。所以作为售电公司来说,不仅需要和发电单位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而且需要有很大的电力用户做为利润来源的支撑,否则很难盈利。
2.增量配网
增量配网就是售电公司投资建设小区域电网,比如新建的工业园区等。一般来说,增量配网售电公司的利润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配电网的过网费,二是代理区域内用户的购售电